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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幽默散文精品鉴赏  关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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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mei 发表于 2009-1-31 12:10: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以吻为礼

  古代中国人的见面礼是打躬作揖。西方人的礼俗则不同,他们相见一定要相互握完手,才肯罢休。在向西方人介绍中国人的风俗时,林语堂把“作揖”解释成“自己跟自己握手”,并且鼓吹这是最卫生的见面礼节。但是西方人不为所动,仍照样握手不误,而且有越提越紧的趋势。倒反而是西风东渐之后,中国人一尝到跟别人握手的滋味,再与“自己跟自己握手”的滋味相比,就爱之“不忍释手”了,很快就把“作揖”的老套抛诸脑后了。 
  握手的风俗,据说起源于十字军东征时代。那时候,敌我的分别只有宗教信仰一项,所以敌我很难分别。两人见面握手,是表示手中没有武器,不存敌意,那当然就是朋友了。这项风俗就这样一直流传下来,成了今天全世界通行的见面礼。 
  另外一项西方礼俗,起源比握手礼更早,那就是接吻礼了。 
  在古罗马社会里,男女的地位不平等。这表现在饮酒作乐的风气方面,就成了男人有酒男人醉,不与女眷共一杯的情况。非但如此,罗马男人外出回家,开宗明义的第一件事就是嗅一嗅妻子的嘴巴,以确定她单独在家的时候有没有偷酒来喝。还好,到了后来,嗅一嗅演变成了吻一吻,算是不幸中之大幸。这项古代罗马夫妻的见面礼,经过了历代的“口口相传”,蔚然成了今天男女之间的社交礼节,使现代儿女,即使没有夫妻名分,也能同享口福,岂非善哉? 
  一般来说,我是一个福浅之人,但是却有点“口福”。我是学外文的,所以一出社会就经常被派去接待外宾,其中当然也包括了女宾。既然是接待,当然要待之以礼。所以在国内的时期,我已经是握手和接吻的老手了,深得其中三昧了。后来到了美国,又因为职业关系,一上来就被吻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这样的奇遇,值得用兴奋的“口吻”来叙述一下。 
  原来我在美国的第一个工作,是在一家室内装满公司当店员。当时我的客人是清一色的女性——大多数是室内设计师。她们的职业就是在为客户寻找装满材料的,所以成天都在一家又一家的装演公司里厮混。她们之中有些人后来也成了我店里的常客,有每天来一次的,也有每周来一次的,来的次数多了,自然都成了“以吻会友”的熟朋友了。 
  美国的风气虽然比国内的风气开通一点,但是陌生男女初次见面,也很少会开面见山,以吻为礼的。他们通常也是由小人动手——握手——作为开端,逐次进展到君子动口——亲吻——的亲密程度的。当时我装演店里的女顾客,多数也是遵循“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吻”的程序,最后跟我熟络了,才开始每次一见面就唇齿相加的。我记得我在装满店任职到半年的时候,我每天已经能接20个吻以上了,比接的订单还多,算是成绩不错了。当时我的薪水菲薄得很,若不是有这样的“员工福利”加以补贴的话,我恐怕很快就会辞职了。 
  我在装横店一共工作了3年,先是由店员升成经理,最后又被老板开除,这样的命运多少跟美国“豪放女”的纠缠有关。美国豪放女不顾什么“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吻”的规定,一见面不管是生张熟魏,一律以吻相向。后来我才明白,这种天上掉下来的吻最好是不接,因为接了一个又得接第二个,接了第二个又得接第三个,结果是接不完,兜着走。最普遍的情形是这样的:豪放女在“赠吻留念”的时候,嘴巴已经是半张开的,等吻完就干脆狮子大开口了,说什么“那张标价990元的嵌贝黑漆屏风好是很好,就是太圆太小了一点,如是你肯接受500块,现金交易,我就马马虎虎买下来了”,或者什么“壁上那幅标价595元的花卉图,啊,不对,是仕女画,很可惜是画在纸上的,如果画在绢上就值钱了,如果你肯……”不肯?第二个吻接疏而来;再不肯?第三第四个吻又滚滚而至。我就是在这种不胜其“吻”的情况下被老板要求兜着铺盖卷走路的。 
  “吻”除了拿来作见面礼之外,也有旁的功能,这也是我在我店员任内发现的一个道理。有一次有位男士到我的装满店来问我:“先生,请问您我太太今天有没有来过这里?” 
  他问话的态度虽然很客气,但是他的神态表明了他并不需要我的答案,因为他问完话就开始注视我的双须,好像他的答案会在我脸上出现似的。 
  “请问尊夫人长得是什么模样”我反问。 
  他果然就在这时候在我的脸上找到了答案,他高兴地说:“不用麻烦了,我已经在你的脸上找到我太太的口红印了。这表示她已经来过这里了,谢谢。” 
  原来这位男士的太太把我的脸当成火车站里的“留言牌”。她在我脸上作一个记号,好让她先生知道她曾到过我店里,有一点“吻在则人在,吻失则人亡”的意味。 
  我被这些洋妇人你吻过来我吻过去的,吻上几年倒也吻出一些心得来了。我的第一条心得就是:选择见面礼是女士们的特权。她们可以为所欲为,都不算失礼。但男士们则须对女士们的“行礼”作出适切的反应,才算是知礼。反应得太冷漠固然是“失礼”,反应得太热烈还可能被视为“非礼”。所以在这类场合真是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做男士者不可不慎也。男士们最安全的办法就是依样画葫芦——女士向你点头而不微笑,你也点头而不微笑;女士又点头又微笑,你也如法炮制;女上伸出玉臂,你也伸出熊掌相握;女士投怀送抱,你张臂相迎。如此而已。 
  我们中国人有句俗话:“礼多人不怪。”这句话在现代社交场合已经不合用了。现代人凡事讲求精确,在礼仪上也不例外。礼少固然受人泥病,利多照样遭人责怪,所以要拿捏得恰到好处才算是“懂礼”。比方说几年前英国女皇访问华盛顿的时候,雷根总统派遣了一位国务院的高级女官员去机场迎接。等女皇款步下机后,这位女官学着欧洲宫廷电影里的模样,以小跑步趋前,然后向女皇屈膝为礼。果然她的“多礼”有人怪了。第二天的报纸纷纷责怪她:“自贬身份”“为国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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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mei 发表于 2009-1-31 12:11:47 |只看该作者
  另一位“多礼”之土是前美国总统卡特,他在任内经常因“失言”和“失礼”而受到舆论嘲笑。有一次,一座纪念故总统甘乃迪的图书馆刚刚落成。在启用仪式上,卡特致开幕词,甘乃迪的遗孀贾桂琳剪彩。礼成后,卡特趋前一把将贾桂琳抱入怀中,置于唇下。他的动机是要以行动来向贾桂琳表示谢意和关怀,却没有想到他虽然资为总统,但是在社交场合不经女方同意,贸然下手,也同样算是“失礼”的。当天卡特如果吻的是另一个女人,后果都不会那样严重的,但他却偏偏吻到个贾桂琳,原来贾桂琳的家族和甘乃迪家族一样,同是波士顿的望族。波士顿的望族以原清教徒后裔为主,仍保持着清教徒的作风——在公共场合不苟言笑,不亲嘴,甚至不饮酒。君不见近代美国总统和他们的夫人,如福特跟贝蒂,卡特跟罗萨琳,雷根跟南西,他们都常在公共场合搂搂抱抱吗?他们还特别喜欢当着新闻记者的面 
  亲嘴呢,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用不着匀出一张嘴来回答记者的问题了。可是你见过甘乃迪总统跟贾桂琳在大众面前亲嘴的镜头没有?当然没有。贾桂琳在大庭广众面前连自己的丈夫都不敢吻。 
  你想当卡特将她纳入怀中之时,她能不临“吻”发抖,花容失色吗?而她的窘态又全部收进了记者的眼底和照相机的镜底,难怪第二天的报纸要讥笑卡特是“南方野人”了,你说卡特倒不倒霉。 
  这场风波除了表现卡特的倒霉以外,同时也反映了接吻之礼的地区性差别。一般而言,美国南方人比较乐善好“吻”。卡特是南方人,自幼跟亲戚朋友们唇来颊挡、舌来唾淹惯了,有时候不免会吻溜了嘴,这也不值得大惊小怪的。相形之下,美国北方人就比较谨慎得多了,他们的习惯是三思而后吻。波士顿人是白种人中最拘谨的。他们跟我们中国人一样,干脆三缄其口,免惹麻烦。 
  年龄也带来差异。一般而言,女士们30而知礼,在50岁左右进入颠峰状态,一直要维持到唇干舌燥的刀岁才渐渐收口。 
  那么有人一定会问:30岁以下的女士们又在做些什么呢?我的答案是:30岁以下没有女士,只有女孩。女孩子多数滞留在罗漫蒂克的接吻阶段,一时尚无余力从事社交性的亲嘴活动。 
  教育也造成轩轻之分。很明显的,教育受得越多,礼貌就会越周到。 
  血统也形成影响。接吻之礼起源于南欧,所以今天的南欧各民族,如意大利人、法国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均以“传人”自居,行礼未敢稍有懈怠。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后,西人葡人又把善良风俗传给南美洲人,使南美洲人至今仍乐此不疲,造成大西洋两岸的风气相互辉映,相互“吻合”的局面。 
  职业也能支配“吻”的频率。在疤疹和爱死病尚未造成恐慌之前,演艺界女士几乎都有“逢人就吻”的习惯。我在洛杉机著名的希腊剧场打工的岁月里,常被派去后台打杂,当时只要有机会跟女艺员狭路相逢,得到个吻的可能性至少在八成以上。有一次我被芭蕾舞后玛歌芳登吻了一下,害得我好几天舍不得洗脸。 
  美国演艺人员的嗜吻成病的习性,在每年4月份举行的金像奖颁奖典礼上表现得最清楚。这项每年一度的盛典的进行实况,由电视转播带进了全世界亿亿万万人的客厅里,而我们电视机前的观众看到些什么呢?如果我们认真地归纳一下,我们看到的其实都是些接吻镜头——主持人、颁奖人、获奖人、落选人,他(她)们见面要吻,互相道贺要吻,互相安慰要吻,道别也要吻,吻得没完没了。去年10月11月我碰巧在台湾,有幸观赏金马奖颁奖典礼的实况转播。我发现台湾的影星也懂得在颁奖台上你吻过来,我吻过去了,而且吻得颇有“深度”,令人耳目一新。 
  其次,美国政治家在工作上也耗费不少“唇舌”。在竞选时,他们见手必握,见颊必吻,讲究的是眼到、手到、嘴到,一点也马虎不得。他们尤其喜欢在人群中找出几个7岁以下的女孩子,把她们高高举起,然后在镁光灯闪闪之下吻她们的面颊。有人也许会问:7岁以下女孩又没有投票权,为何要吻她们?原来专家们在这方面做过很多实验,早已发现如果候选人肯随时随地抱起一个7岁以下的女童来一亲芳泽,就会在选民心目中造成一种慈祥热忱、平易近人的印象,对争取选票有“一吻见效”的功能。 
  去年我在台湾两个月,也正逢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在我印象当中,候选人好像只会重复说:“拜托,拜托”而不懂得抱起女童来吻一下,怎不让我替他们捏一把汗呢?结果不出我所料,不少人落选了! 
  再其次,美国外交官在工作上也经常碰到“人在江湖,吻不由己”的情况。尼克森时代的国务卿亨利·季辛吉,就是“吻不由己”的佼佼者。有一段时间,他为了要调解阿拉伯国家与以色列之间的冲突,经常出没中东地区进行“穿梭外交”。中东的女子,个个都是“蒙面女侠”,就差一点没有挂出“免吻牌”了,显然不是接吻的好对象。既然接吻的场合没有女子参加了,那么男子还等什么呢?于是男子互吻的风尚就应运而生了。季辛吉在中东穿梭,每到一处都受到须髯飘飘的阿拉伯领袖以吻相迎。他跟埃及已故总理沙达特吻过,他跟阿拉法特、胡整等大男人也都有过“一吻之缘”。后来他到了以色列,也不假思索,把当时的以色列女总理梅耶夫人搂住一吻。梅耶夫人到底是个女中豪杰,她处理这种突发事件比贾桂琳要高明得多了。她临吻不乱,吻完还幽季辛吉一默:“亨利,我一直还以为你只会跟大男人亲嘴呢!”这是何等的风度!何等的机智! 
  但愿天下有礼之人,在这里跟我同声一吻! 

  原载《台港幽默散文精品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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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mei 发表于 2009-1-31 12:12:51 |只看该作者
“大”
作者:子敏(台)

  按实际的需要来说,这个家应该有5个便盆,洗澡间的空间应该扩大3倍。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5个都把洗澡间作为现代生活的避难所,都喜欢躲在那里面享受一点轻松,一点宁静。 
  老大、老二就读的学校在郊区,她们每天的紧张生活可以作为现代儿童生活的代表。清晨6点钟闹钟叫的时候,她们像机器人应声而起,像火车走轨道一样的按一定路线走进洗澡间,在一定的地方抓漱口杯和牙刷,按一定的分量挤牙膏,按一定的方式刷牙,按一定的顺序轮流洗脸,坐一定的位于,吃一定的早餐,带一定的饭盒,在一定的时间出门,到一定的地方等准时到达的校车。在学校按一定的功课表上课,在一定的时间搭校车回家,坐在一定的书桌前面做一定的功课,在一定的时间做完,在一定的时间洗澡,然后换一定的睡衣到一定的小床去睡觉。为了冲破这许多“一定”,她们只有在大便方面找出路。 
  老大、老二,大便都没有一定的时间,但是并没有违反“每日大便一次”的规定。她们天天“大”,可是时间天天变。 
  老大家庭作业比较多,所以她“大”的时间都在作业快做完的时候。她进洗澡间以前多半不露声色,然后忽然失踪。家里每个人回家都有一份事情做,当然对于她的“离开工作岗位”都不大注意。通常都是耳聪目明的小老三先发现情形有异:“大姊到哪儿去了?”她到每一个房间去找。找到最后,她忽然想起:“我知道了!”大喜过望,匆匆挑选两件心爱的玩具,三脚两步冲进洗澡间。再过一会儿,里面传出来两个孩子的谈笑声、谈天声,有说有笑,使人羡慕。令人着急的是在她们的谈笑声中,有一种“一进此门,再不回头”的预兆。时间滴答的脚步声,对她们再不起作用。半个钟头,再来半个钟头,两个孩子全没罢手的意思。 
  只有在“大”的时候,老大才能享受一点“手足之乐”,一离开洗澡间,这一切都完了。可是为了使孩子的生活纳入正轨,终身伴侣必定会不停的跟我交换眼色。她的“怎么样?”的眼色越来越逼人,我的“让她们多玩玩吧”的眼色越来越无力。到了最后,我坚强起来,眼中闪耀着“慧剑”的寒光,给她打过去一个“时间到!”的信号。她踩着进行曲的步伐,昂头走进洗澡间,不到5秒钟,两个吸嘴的小家伙垂头丧气的跟着她出来了。 
  老二要“大”的时候是有征兆的。她一定会先走进书房来,在大书架前面挑选“大便书”。她选书的严格认真,很像主妇在市场里挑猪肉,猪有一身肉,但是没有一块能中意。老二总要把一堆书翻遍,然后问我:“家里还有什么好书?”我是一个把心眼儿用在工作上,所以有福变得厚道的人;丢下手里的笔,跟她一起跪在地板上挑书。好容易跟她共同“决定”了七八本最佳儿童读物看她把书端走,心中实在得意,觉得自己又进行了一次“家庭教育”,觉得自己实在能“善尽艾青”。 
  老二出了书房门,本该向南,但是她却往北走。那是洗澡间的方向。天天后悔,天天上当。老二这一去,就不知道哪年哪月才回来了。洗澡间里灯光辉煌,寂静无声,她在那里面享受“坐读之乐”。 
  “爸爸,你有没有时间?”有时候她会隔着三道门遥呼,把我“请”进去问字,“请”进去讨论内容。 
  我有时候会忍不住问她功课做好了没有。 
  “还没有。” 
  “那么赶快大呀!” 
  “我想先歇一会儿。” 
  有什么办法?这个小机器人所以能读不少的儿童读物,跟这个“大”大大有关。 
  终身伴侣虽然没有说出口,但是却常常暗示我是“上梁不正”。从生理和心理的交互作用来看,一个人在“大”的时候,确实会产生一种“减轻负担”的感觉。从物理观点来看,它也确实是使人减轻了负担。减轻负担等于精神上的轻松,精神轻松的时候心理最“卫生”。因此,生理上“最不卫生”的作用,却造成了心理上的“最卫生”。 
  一个人在“大”的时候,绝不会悲观。一个悲观的人,绝对“大”不出来。紧张或焦虑过度的人,通常都患便秘。有了这个理论根据,我常常大模大样的到洗澡间里去“大”,“大”着不肯出来;带进去的东西很多:烟灰缸、打火机。香烟、报纸、书、“灵感簿”、圆珠笔。这就是终身伴侣所说的,我的每天必有的一次“搬家”;也就是老三回答“爸爸在哪里”的时候所说的:“他在那边办公!” 
  终身伴侣对我的“大”法并不满意,但是对于我的竟敢在机器时代顶撞“时间巨人”,也很“惊佩”。我们的家一向是“弥漫爱家气氛,充满个人色彩”惯了的,并不希望“惨不忍睹”地把每一个人都切成同样大小的“肉了儿”。有一部家庭宪法做护符,我“大”得相当称心。 
  为了敬重终身伴侣,这里应该跳过一人,不多描述。但是忍不住要透露一点感想:也相当的浪费时间。 
  老三还不到“抽水马桶年龄”,为了怕她掉到“其实并不脏”的池子里去,所以还一直让她实行“个人小盆制”。她模仿力极强,所以全家缺点都在她一身。她要“大”的时候,先搬一把小椅子,放在她的便盆边,然后过来招呼:“爸爸,去陪我‘大’!” 
  她要我坐在她旁边,帮她赶“从来没遇到过”的,但“恐怕会来”的老鼠。等我入座以后,“等一等,”她说。然后她去搬来一堆书,一堆玩具,一堆“办家家酒的”,摊了一地。然后是她人座,遥指地上的某一件东西,我就由她食指的尖端画出一道想像的延长线,把那一件东西递给她。“错!”她说。“答对了,一个灯!”她说。她要跟我玩儿“田边俱乐部”,她要跟我玩儿“与君同乐”,她要跟我玩儿“大千世界”,她要跟我玩儿“亮叔叔”…… 
  假如家里的洗澡间扩大3倍,假如家里有5个便盆,我们必定会冷落了起坐间。因为那时候我们已经有了更理想、更使人称心满意的全家的聚会所。 

  原载《台港幽默散文精品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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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mei 发表于 2009-1-31 12:13:51 |只看该作者
美国蟑螂
作者:白秦(台湾)

  人一生当中有很多机会与下列5种小动物短兵相接:蚊子。苍蝇、老鼠、蟑螂、蚂蚁。人类每年食粮财物损失于这群小敌人的不知凡几,为了围剿它们,花费、浪费的人力脑力也不知凡几。如果蚂蚁是群勇敢善战、火烧水淹都不怕的步兵工兵,那么蚊子大概是零式战斗机,苍蝇是轰炸机,蟑螂是装甲车了。至于老鼠这家伙就特别狡猾,应该形容为潜水艇,君不见它洗衣机电冰箱下潜来潜去,不时伸出一对潜望镜——鼠眼,觊觎你桌上厨上甘美的食品乎? 
  小时候,台湾经济刚刚起步,住的不讲究,蚊子苍蝇蚂蚁是比较讨厌的敌人。那时候放假在家,喜欢做的功课之一是水淹蚂蚁群、打金头苍蝇、在蚊帐里压蚊子,顶多再加一项,看大人火烧老鼠。稍长,经济起飞,生活改善,平房矮房落伍了,要住都得住公寓大厦,蚂蚁碰到钢筋水泥,无缝可钻,苍蝇蚊子奈纱窗不得,频呼负负。唯有老鼠蟑螂本领高强,管你道高几丈,不数日,它也练就一身功夫,攀墙附壁,婉蜒上山来也。祖孙八代都想世世做你亲密的小敌人。 
  老鼠蟑螂中我比较怕老鼠,怕它的黑怕它的尾巴怕它身体的软。且杀老鼠并不便当,鼠药不敢用,鼠网子没用,鼠夹子要常常换着用。到后来烦不胜烦,只好坚壁清野,关房门关孔道,拿着扫帚拖把围剿它。与它短兵相接,却常弄得碗盘与锅盖齐飞,鼠窜妻叫,偏偏斩获不易。一场大战下来,已是湿襟散发,汗流夹背,全不像个为万物命名的写诗者。杀蟑螂则不然,杀它容易,且常引为快感:大金刚的脚飞快一踩,但听得支一声,像火柴盒崩裂解体,轻脆悦耳,移开脚,但见褐色的装甲下血肉模糊,宛如死了一车子的敌人;且见它两根前哨灯——长长的须须,犹兀自一动一动,好像临死还在探索谁是凶手,岂不快哉!不过对它仍有两怕,第一怕它“读”我的书,第二怕它的飞。尤其夜晚睡觉,竟然飞上你的鼻尖,那种感觉就像梦里被孤魂野鬼逮到一样,其惊惶可知。 
  台湾的动植物得天独厚,举世称羡,蔬菜水果种类繁多,鱼鳖蛇虾新鲜肥美。就说台湾老鼠吧,也是“健康活泼”,又蹦又跳的,哪像前两天我们刚用厕所门板轻轻夹死的一只美国老鼠(本来打算用鱼钩“呐”它),又干又瘪,像几十天没吃过饭。至于蟑螂,那更不能比了。如果拿一只美国小蟑螂跟一只台湾蟑螂比,那就像用一粒小绿豆跟一颗大橄榄比一样,简直小小巫见大大巫。任它再长,顶多大红豆大罢了。第一次撞见它,还真不相信这等没头没脸的家伙会是蟑螂兄呢。那时我刚到达我读书的小镇,同学会安排我暂住校外中国同学处。一位同学问我吃过饭没?我说飞机上吃过一点。他便要我到厨房再吃一点,领我朝厨房走去。主人说“电锅有饭,瓦斯炉有猪脚,自个儿来,别客气。” 
  我打开厨柜,伸手准备拿碗筷,但见上面有众多小生物飞快地爬动,心里一毛,回头问主人:“这些会跑的是什么东西呀?” 
  “蟑螂,美国蟑螂,没关系,用水冲冲就好啦。” 
  即使用水“用力”冲了好久,那顿饭吃起来还是怪怪的。第二天我申请好学校宿舍,搬进去的房间刚好有一美国人搬走,遍寻房间,不见蟑螂一只,暗暗自喜。住过去后约一个月,才看见一两个比绿豆还小的小黑点在水管上奔跑,那时也不以为意。没想到再过一月,竟侵上碗盘橱柜来了,动作之快,想杀都杀不到。只有当它散步地板时,才比较容易踩到它,但声音全无,尸骨难寻,唯见地板一点湿湿而已。后来功课忙也无暇整顿,结果子子孙孙越来越多,连饭桌书桌床头它都想插一脚,常常在我漏夜导算输送现象的时候列队横过眼前,那时心里想:“去你的,老子就不理你,一放假马上搬家,后来懒得每顿饭都冲碗,就干脆把碗筷盘子统统往冰箱里摆,我们都取笑自己住的地方是“蟑螂居”。 
  7月初,同寝室的俩人搬出去住了,我却因太太要来此地短住半个多月,而不得不到处张罗扫把拖把,将原寝室大加整顿一番。拖地板、擦桌椅、洗冰箱、喷蟑螂药,连续有好几天与蟑螂兄追逐于地板墙壁与天花板之间。据印象所及,大概一天能杀100多只,拿皮鞋穿拖鞋上下左右齐开弓,如果每只都像台湾蟑螂先生那么肥壮,不早已尸横遍野了?太太来了,不明白我的努力,却心疼地说: 
  “你怎么住这种地方?洗脸台、厨房、餐厅,还有睡觉,全在一起” 
  “小姐,没有蟑螂就不错啦。”我答道。心想:要是她知道这种宿舍两个合住1月要台币1万,岂不昏倒。 
  蟑螂并未绝迹,常常在我们吃饭的当头飞快跑过桌缘,那真让我恨得咬牙切齿,只好每日继续狠杀。但到我们要离开小镇前往加州小住的那天,蟑螂的残余部队仍不知有多少。后来我才想通,蟑螂到末了,还这么猖撅难以灭尽,无非当初懒惰的遗害。如果当时能够预知,则或许花费十分之一的努力就够了。蟑螂居其实就是做人居,而懒人居,男人居,中国男人懒的扩大大概都从单身汉开始,从厨房浴室开始。餐盘不洗,饭屑菜粒满地,蟑螂闻 
  到中国食物当然趋之若骛,大快朵颐。我曾参观过一位朋友的住处,坐落波多黎各人区,房租只有学校宿舍的三分之一,进得门去,但闻尿味四溢,厨柜上也是蟑螂乱爬,地毯潮湿脏兮兮,泛着一股馊昧,住的4个人还安然读书看电视,我则一呼吸就觉窒息。后来再多去几次,奇怪,竟也慢慢同化,没什么不痛快,这大概就叫“人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吧?但反观美国学生住宿舍,不煎不炒不炸,又少开伙,房间鲜花盆栽,窗明几净,食物简单,厨房不油腻,蟑螂自然难以为生,却常有女生上门,值得借鉴。但再想起,也没什么好借镜的,我们懒惰,他们好色。蟑螂兄懒懒散散地活了几亿年,没多大长进,人类的本性何尝不是 
  如此。懒惰、愚蠢、自私、好色好战,哪一样有一点进步? 
  太太回台后我搬了家。一两星期下来,偶见一二只小不点的蟑螂,都即时飞杀之。只有一夜,突见一只庞大祸影窜过眼前,我马上跨前,飞脚踩下,但听一声火柴盒破裂的轻脆。定睛看去,我与室友都叫起来:“这不是台湾来的吗?”此时但见它两根长须临死还左右摆动,似说:“为什么杀我呢,我们本是同根生呀(一样懒)!” 
  室友把它踢向角落,准备让其他室友回来观赏。没隔两分钟,回头再看,嘿,竟不见啦。我们遍寻室内,就是找不到。我说:“哇,好厉害,肝肠俱断,竟然不死,还跑得不见踪影!”室友说:“唉,算了,反正是少数民族。” 

  原载《台港幽默散文精品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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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mei 发表于 2009-1-31 12:14:46 |只看该作者
三个人里面聪明的那一个
作者:桑科(台湾)

  三个人里面聪明的那一个 
  哈,乔治,听说你要到亚洲来啦。 
  要是你在飞机上碰到一个黑头发黄皮肤、深棕眼珠和塌鼻梁的人,你友善地走过去: 
  “晦,你是日本人吗?” 
  哼,不一定,这人可能是中国人或韩国人。要是他更黑更瘦些,又可能是马来人。要是他把双手当胸合并,像要祈祷——那么你是遇见泰国人啦。 
  要把东方人搞清楚可没这么简单。当然啦,要是你肯在东方住上——不必太长,只要几十年——那你也可以像萧伯纳《卖花女》一剧(原名pygmalion,改成电影后是窈窕淑女myfairlady)里面的教授,随时可以指出对方是生在哪里,长在哪里,妈妈是何方人士。 
  不过呢,还是让我先说个听来简单的人种判别法吧。 
  据说,如果你看到3个东方人,其中有钱的那个是日本人,漂亮的那个是韩国人,聪明的那个呢,就是咱们中国人啦! 
  另外,还有个故事,你也不妨听听! 
  假若全世界都毁灭了,只剩下两个人,而这两个人如果是拉丁人,他们就找到1把吉他1张鼓弄了个小乐队;如果他们是德国人,他们就合开1家工厂;如果是美国人,他们组织了1个“美援委员会”;如果他们是英国人——什么都没发生,他们正在等人来给他们正式介绍。而如果他们是中国人,他们就合开1家餐馆。 
  你认识的中国人是怎么样的呢? 
  我的1个朋友,身高180公分,体重170磅,到伊利诺去念书,碰到个美国老太太。老太太对他左瞧右瞧,说:“怎么你不像中国人哇?” 
  我的朋友灵机一动,说: 
  “哎,是啊,我刚刚才剪掉我的辫子——就是像猪尾巴的那一种。” 
  老太太满意的笑了。我朋友并没有骗她,不过,这“刚刚”两字的意思是70年前就是了。 
  要了解中国和中国人,最好的方法是活5000年。可怜马士撒拉(创世纪所载上古最长寿的人)也没这个办法。我们只好零零星星随便聊聊吧。 
  中国人的第一个嗜好是工作,世界上再没有比中国人更疯狂地喜欢工作的民族了。中国字里“男”人的男,是田和力,也就是“在田里的那种劳动力”;中国字的妇人是女和帚,意思是指“拿着扫把的那女人”;中国的“家”字是“屋顶下养着一窝猪”的意思(当然啦,这并不是说屋子里没有人,只是说要有人有猪才成其为家)。总之,你要叫一个中国人不做事,那简直要他的命。 
  中国人最喜欢的东西就是土地。中国人拼命工作之后,如果赚了钱,他就立刻再买一块地。中国人无论在全世界哪里,他都习惯性地要往土里种点什么,他会促里傻气地跑到沙漠里去种白菜。而奇怪的是当土地搞清他们是中国人之后,果真很听话,种什么就长什么,一点也不反抗。 
  中国人爱土地爱得发狂,“搬家”这件事是不大发生的。要是村上有~家是200年前搬来的人,人家还说他是“生客”——因为“才”搬来200年而已——照这标准看,美国人几乎全都是客人。 
  中国人如果发了财,他绝对想不通怎么花钱法。他把钱全留给儿子,而这儿子,同样也不知道钱该怎么花,他又把钱留给了孙子。你觉得他们很傻吗?嘿嘿,你错啦,这里面乐趣无穷! 
  中国人因为爱土地爱得太厉害,大家都决定老住一个地方,住到后来前街后巷全是亲戚。英文里只有一个uncle,中国人却不允许如此含糊,中国人可以分出5种不同的uncle。其中包括: 
  伯伯——爸爸的哥哥 
  叔叔——爸爸的弟弟 
  姑爹——爸爸的姊妹的丈夫 
  姨丈——妈妈的姊妹的丈夫 
  舅舅——妈妈的兄弟 
  从这一点,你大概可以了解中国小孩有多聪明。他们从刚会说话就能弄清楚上百种的各式各样的亲属称呼,你佩服不佩服? 
  中国人多半性情温和,因为他从小知道他不单是他自己,他还是“爸妈的儿子”、“祖父母的孙子”、“叔叔的侄儿”、“表弟的表哥”、“堂姊的堂弟”、“外甥的舅舅”、“堂嫂的小叔”……曾经有一个皇帝去请教一家5代同堂的大家族的家长,问他们怎能那么多人住在一起而那么和谐。那位张姓的老头一言不答,只拿起毛笔来在纸上一个连一个地写了100个“忍”字。 
  这老人比耶稣虽不如,不过比彼得要强多了,(按:使徒彼得曾问耶稣,弟兄得罪我,饶恕他7次够不够?耶稣回答,不是7次,是70个7次)中国人没有一个不了解“忍”,因为他们爱他们的土地,爱他们的生活。而他们知道,如果要在这块土地上生活下去非接纳别人、容忍别人不可。 
  中国人注重名分。全世界,你大概再也找不到一个民族像中国人一样把名分看得比事实更重要的了,中国人即使为此吃了大亏也在所不惜。 
  在中国神话里的一个妖怪,(当然,你要知道,中国妖怪是很中国的)如果在为非作歹大施妖法之际,忽然被人认出来,大叫一声他的名字,他的法术立刻就破了,他立刻就像(圣经》里剃了头的参孙,什么力气都没有了。另外一个对付中国妖怪的好办法你不妨也学一下,(既然你要到东方来,难保你不遇见中国妖怪啊!)那就是准备一个照妖镜,让妖怪不小心之际忽然发现了自己的脸。当他大吃一惊看到自己的本形是一只丑陋的乌龟或鳝鱼,他就不好意思地自动爬跑啦! 
  不知为什么,聪明的中国人竟没有想到,如果有一只乌龟觉得自己长得很漂亮,而斗志更昂扬了,那可怎么办? 
  传统的中国战士连怒发冲冠勇往杀敌的时候也不忘记问清楚对方的名字(对了,你不要以为问名都是杀头的前奏,事实上有时也蛮罗曼蒂克的,中国人订婚之前就有个“问”名之礼),章回小说中标准的说法是: 
  “来将通名,宝刀不轨无名小卒!” 
  奇怪,那些来将竟老老实实地把名字都说出来了。 
  传统的中国人又非常谦虚,他们叫自己的文章为“拙作”,他们建议你把他的画拿去补壁(遮墙壁的洞),把他的书拿去覆瓿(封坛子口),他说自己的小孩是“犬子”,自己的太太是“拙荆”(笨手笨脚的乡下人),他的房子是“寒舍”,他自己是“鄙人’(边远地区不识礼的人);连中国的皇帝都要称自己作“寡人(没有道德的人)或孤(没人理会的人)。如果你听一个中国人说:“我一无所长,希望跟阁下多学习。”千万不要以为他是一个没有自信心的家伙,他其实是要你知道他的谈吐多么有教养。如果你听见他和他太太合力保证他家的菜准备得又少又难吃,你可以大胆地赴宴,他们弄的东西绝不比国宴差。 
  当然,中国人并不是不自豪的民族,正确的做法是“谦虚”由他负责,赞美的“反驳”由你负责。如果他说:“我这只小犬,又笨又懒。”你应该说:“贵公子真了不起啊,我从来没有看过比他更聪明的7岁小孩了——我家犬子差地远了,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啊!” 
  说到这里,再说一个故事:如果你看到一堆人挤在一起,抢一只橄榄球,他们是美国人;如果你看到~堆人在一起洗澡,他们是日本人;而如果你看到一堆人又挤又打地抢着付账,他们是中国人。 
  对你而言,正确的方法是稍作挣扎,并且让他获得第一回合的胜利,通常他多半会感激你,在下一次的时候让你获得胜利。当然,下一次的时候,你并不知道。但中国人对下一次是充满信心的,虽然也许下一次是50年后,你最好不要健忘,否则你就不礼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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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mei 发表于 2009-1-31 12:15:57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又极保守。在翻译外国名词的时候,我们总小心地不要伤害自己的尊严,找们把马铃薯翻成洋芋——外国人的芋头。我们把火柴翻成洋火——洋人的火。一辆汽车不知怎么的,居然翻成轿车一一像我们的轿子一样舒服的车。而番茄,不知怎么竟是番人的茄子啦!当然,也有翻育的,但即使翻音,我们也有办法让它获得一份新的中国美感。“美”国在中文里增加了“美丽”“坚利”的意思,英国平白拣了“英华”和“吉利”的好彩头,而德国呢!是“道德”和“意志”。中国人无论如何也想不通日本人怎么会把美国译作“米”国,美国跟“米”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如果你在中国人住的地方——不管是台湾是香港是新加坡是美国唐人街或者中国大陆,你会立刻发觉,到处都是人。《圣经》上有一句话说:“因为上帝如此爱世人,所以赐下他的独生子”(forgodsolovetheworldthathegivehisonlybegottenson),但中国牧师加了个注脚,说:“因为上帝爱中国人,所以造了如此之多”(forgodsolovedchinesethathemadesomanyofthem)。中国人是个不管怎么样都活得下去的民族。 
  曾有一位中国古代的哲学家,在垂暮之年即将临终之际把他的学生叫了来,说: 
  “你看我的牙齿呢?” 
  “没有了,都掉光了。” 
  “我的舌头呢?” 
  “还在。” 
  那学生忽然明白:柔韧的东西永远比坚硬的东西更强,更适合于生存。 
  所有的中国人都了解柔弱胜刚强的道理。这是他们为什么被蒙古帝国统治了90年,被满清帝国统治了260年仍然是什么也不曾失去的道理。倒是统治者爱上了这片土地,和这土地上的文化,竟至于把自己同化成了中国人。 
  在希腊神话中,西方的神抵像宙斯,差不多是以革命家的姿态出现的,他摧毁,他建造,“他的面前是一片新天新地。 
  但在中国神话里,中国神抵跟中国人一样善于节省,传说中天和地曾受过极大的损害,中国神明的办法是这样的: 
  天斜了,斜向西北,神明决定不去管他——因此你看到中国天空上的星辰都倾向西北。 
  地也歪了,歪向东南,神明也不加理会——因此中国大陆的河流全都“一江春水向东流”了。 
  当然,也有破损得更严重的。中国神明的办法依然是补修而不是换新,所以那位叫女婚的神烧了些灰止住洪水(当然,你知道,灰加水,又变成中国人最喜欢的土地了)。然后,这位神又弄了些石头补起天空来。中国人一直到现在还使用女婚补过的这片天空,补得真不错,到现在还挺管用,看样子还能再用下去。 
  “节约能源”这件事准是中国的神明发明的。 
  对了,谈到女娲,大家对他的性别鉴定颇不确定,大部分认为他是女的,小部分认为不太清楚。说来奇怪,中国神明中性别搞不清的还有西王母跟后来的观音菩萨,中国人不像法国人,法国人连水果都能定出女性水果和男性水果。在中国人看,身为神明最重要的就是做好神明,至于他是男神女神,那又有什么重要? 
  英文里有许多令女权运动者尴尬甚至愤怒的字。例如,主席,英文叫chainnan,中国人比较聪明,只说“坐主要席位的人”;例如历史,英文叫histoly,中国人只说“一只手,秉持着中正的原则而写的”,中文也绝不会用men或hume。中文的“人”只是画一个人的侧像,男人女人都行。 
  所以,如果你是男性沙文主义的信徒,千万别娶中国女人。 
  这些年来,美国女人闹了半天,争到一个ms的称谓,让已婚未婚的女人都可以共用,但许多女人还不敢用。但中国妇女在60年前就用起自己的姓和自己的名字了。当你听到有人叫一声王小姐的时候,王小姐可能是16岁的少女,也可能是60岁的祖母。 
  中国女人也从来不能想像世界上还有女人不能读书,没有选举权或者同工不同酬的怪事。 
  而且——这件事说来中国男人自己也莫名其妙——自从中国的大家庭渐渐变成小家庭以后,中国丈夫的钱包不知道怎么搞的,全掉到太太手里去了。通常现代中国家庭的组织是这样的; 
  丈夫是外交部长,太太是内政兼经济部长,丈夫按月缴纳全部薪俸,太太多半会很仁慈地发回一些零用钱。 
  大概中国丈夫都有“伟人意识”,他们不屑于管钱,所以就放弃了管钱的权力——这一点让全世界的女人简直羡慕得要死。 
  不过,当然,你不要忘了,中国女人全是天才烹调家,中国男人踊跃地做“好丈夫”不是没有理由的。 
  中国女孩的身高这些年来增加极多,她们的智慧和能力也增加得惊人。她们对考大学和更高的学位极有兴趣——她们绝不为找丈夫而读书,但是她们这么能干、健康、漂亮,男人怎么能不爱她们呢? 
  如今在台湾,许多行业几乎全让女性抢光了(例如小学教员或文教记者),有人建议要开设些男性保障名额。 
  当然,中国妇女深知中庸之道,所以她并不坚持争取更多的权利。所以,在机场里,如果你愿以为一位中国女人提箱子的话,她并不会坚持自己提的权利,如果你在火车里让位给一个中国女孩,她也会放弃拒绝的权利。 
  而其实中国女孩最可爱的地方是她有一颗全新的头脑,却保持着最古老的德行。她们不管做家庭主妇或女工或教授,全都干得非常出色。中国古代四书上说的“齐家”“治国”,她们的确是同时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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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mei 发表于 2009-1-31 12:16:45 |只看该作者
  我们说了太多中国女人的事了,其实中国男人也努力在中西和古今之间不断的作选择和协调。譬如说,在台湾的中国人放弃了四合院的建筑和叠席式的建筑而接纳了四层的或十几层的房子。我们放弃了轿子、三轮车,而选择了汽车(哎,哎,台北交通之乱,你是领教过的吧?我的一位朋友开车一年,既没撞到别人的车,也没被别人的车撞,自认为是奇运当头,赶紧去买奖券,居然没有中,他这才相信有人运气比他还好)。我们放弃了长袍而选择了简单的衣服,至于年轻人——年轻人全世界都一样,他们已经决定穿他们那一代的制服:牛仔裤。但如果你在牛仔裤上面看到功夫装,你知道他正在从事很正经的文化交流工作。 
  那么,如果我们穿着levis的衣服,开着福特的车子,住着钢筋水泥的房子,梳着5000年祖先从来没有梳过的发型——那么,所谓的中国到哪里去找呢? 
  中国还是在的。在香港,你会看到家家厨房在雪亮的不锈钢瓦斯炉或电炉上放着个黄褐色的砂锅——他们在努力保留一部分的中国。在新加坡,在最热闹的地点开着中药铺,那些中国人,在他最病最弱的时候,他情感上需要的是中国药草。在马来西亚,成千的侨社团体吵着要一所中文大学。而在新加坡,已经有了一所教中文的南洋大学——当初捐钱的陈六使先生竟是个不识字的华侨。 
  不管中国人到了哪里,他的中国特质绝不改变。南洋的华侨甚至还有义山,华人死了也要葬在华人的鬼里。 
  当然,算起来,全世界各地区的华人中就是在中国的最敢接受现代化。离开中国的人,一般而言是最怕失去中国特色的人。而至于我们,我们住的地方就是中国,有中国人民,中国土地,中国教育,我们不怕失去中国,我们自己就是中国啊! 
  你对中国好奇吗?说到这里,我要吓你一吓。中国人是更好奇的,而且不打算隐藏他们的好奇。越战时期有个美国人在西贡街上画画,立刻围上一大堆中国华侨,老老小小把他围得什么也看不见,当然,其中还不乏指指点点教他怎么画的。他烦不过,便逃到身后有一堵墙的地方,背靠墙坐下,心里想有了这道屏障就好了。可惜他忘了,中国人在耶稣未降世以前就会筑墙了,那堵小小的墙对中国人而言真是何足道哉!当下所有的中国人跟着爬上了那堵墙头,可怜那无辜的墙竟被压垮了。 
  传统的中国人是不允许你有私生活的,他理直气壮地问一个小姐的年龄,他甚至追根究底地盘问你为什么要跟长得挺不错的玛丽分手;传统的中国社会至少有个好处,不需要心理医生——反正谁都可以听谁的隐私。对中国人而言,一个人如果有“不可告人之事”,他~定不是好人。 
  不过,当然,刚才只是吓唬你的,那种中国人现在快要找不到了。在台北,中国人渐渐也试着去了解外国人了,并且尊重外国人的生活习惯了。 
  不过中国人虽然爱看人,却不至于大惊小怪,(中国人脸部肌肉的活动量向来是美国人的十分之一,欧洲人的五分之一)。中国人看到tnt,很不屑,说:“跟我们过年放炮用的不也差不多吗?”中国人看到电子计算机,说:“我们早就有算盘了。”中国人看到电讯,说:“哎呀,封神榜那本小说不是早就说过顺风耳了吗?阿姆斯壮辛辛苦苦跨了一步,上了月亮,中国人毫不佩服,说:“咱们嫦娥早就去了。”甚至,说来真让美国人生气,当嬉皮们吃lsd的时候,中国学者翻书一看,嘿,中国的嬉皮在一千五百年前就吃了五石散了。就连棵奔,中国人认为也不是美国人发明的,而是中国古代的刘传发明的。这有什么办法呢,中国历史5000年,人间所有能发生的,在中国都已经发生过了。 
  在上古的时候,中国曾经以为外国人都跟兽类有点关系——不然怎么身上会有毛呢?后来进步一点了,叫外国人为“洋鬼子”,鬼虽不是好称呼,但毕竟是人类的续集。后来,慢慢的,才发现他们是洋人而不是洋鬼——这一点我一直认为大家都应该感谢好莱坞,他们把多么优秀的洋人样品送给我们看啊。我们的男人很快地就爱上了嘉宝、秀兰·邓波儿、伊莉莎白·泰勒、费霆丽或今天的费唐娜薇,我们的女人也开始偷偷喜欢范伦铁诺、克拉克·盖博、罗勃泰勒或李察波顿,查理土布朗逊……洋鬼子原来也有这么漂亮的,大家都同意,把“洋鬼子”改“洋人”比较有道理。 
  好,再回到那个老故事上来吧。如果你看到3个黑发黑眼黄皮肤的人,记住,有钱的那个是日本人,漂亮的那个是韩国人,聪明的那个(当然,也许他还加上既有钱又漂亮)就是咱们中国人啦。 
  当然,如果你有足够的聪明去认出一个聪明的中国人来,那你自己倒也蛮聪明的啦! 

  原载《台港幽默散文精品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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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mei 发表于 2009-1-31 12:17:29 |只看该作者
手表及其它
作者:西西(香港)

  手表 

  我现在不戴手表了,也不记得把手表扔在了什么地方。表里的机件早已不再旋转,或者已经生了锈。这些,我都不管了。做我的手表大概是不快乐的。除了手表,我也不再给我的闹钟上响铃的发条。所以,我很久没有听见它杀猪似的在破晓时分把我吵醒。 
  我现在不怎么理会时间。肚子饿了,这就去找一点东西吃;疲倦了,这就去歇一会儿;看书看得高兴了,这就一直看下去,直看到灯亮了,或者,天亮了。 
  朋友找我喝咖啡,我才想到多少要了解一下时分的交替。离家之前,我会瞧一眼我那不闹的闹钟,到了街上,我就光看街上的时钟。我现在认识很多钟,什么地方有一座钟楼,什么地方的店铺外挂着一面四方旋转钟,我竟然数完10个指头都不够用。连我自己也感到意外,竟会渐渐地认识了一大群不同地点、不同模样的钟:铜盆般圆阔的、指环般细致的、柠檬脸的、星空般错综复杂的,以及它们响亮的、奇异的、荒诞的、闹笑话的名字。 
  在许多街道上,虽然丛立着店铺,却会连一个钟也找不到。这时候,我只好站在一旁,注视过往行人的手表:罗马字的、阿拉伯字的、中国字的、没有字的、跳动数字的,各种表随着各种手臂、各种命运在摆动。有时我看见钟点,有时看不见。 
  我依旧喜欢伏在桌面上睡觉。很多日子了,我不再听见手表那种轻微的答答声,但我听见自己脉搏的律动,均匀而清晰。我想:我原来也是一个颇准确的表,而且不用上发条。伏在桌面上,我常常一面侧耳细听一面暗自思量,不晓得这个表什么时候会停止,没有发条可上的表,一旦停了,那就是永远的,停了。既然如此,一切浮动的是非功过,得失成败,都显得不重要了。 
  我仍然喜欢逛街,天气好的时候出外去感受太阳,天雨的时候去踩几脚水,任由时光在身边漂游,瞧它怎样静水流深。我正在学习把步伐放慢,仿佛这样就可以把自己磨练成一头蜗牛;车子来了,也不去追赶,车子开走了,也不觉得懊恼。我觉得这样子蛮好,我已经不作兴和任何太阳、任何白兔赛跑了。 

  桌子 

  我没有写字桌,也没有想过要去找一张。或者,我并不怎么喜欢写字桌,我喜欢的只是写字桌的抽屉。我又不能只买抽屉不买桌子,所以,我没有写字桌。 
  我有一张桌子,那是一张饭桌子。本来是一张四方的饭桌,连同几把椅子聚在~起,占了屋子的四分之一。有一位老朋友专程到我家来拜访屋子的墙壁、地板、天花板它们,给我意见道:此桌过大,换个小桌,当有较宽裕之空间。我做了。可是我的数学不好,桌子不错是移了出去,搬了新的进来。却仍旧是张大桌子,唯一的不同,是方桌子变了圆桌子。 
  不管是方桌子还是圆桌子,我一见是桌子,即抖开一幅四四方方的桌布。每次去逛工艺品公司,我的脚自自然然会把我带到刺绣的部门,而我的手就会扬起一幅绣花的桌布:十字线的缀花,拼贴的剪补花,楼空抽纱的织绣,我见了都要说:呀!所以,我的桌子有许许多多花衣裳。 
  桌子铺上桌布,书本放在桌上就可以放心了,一定不会让书本变成抹桌布了。看书看得疲倦时,只要把视线从书缘掉下去,就会看到一朵水粉红的荷花。花瓣的颜色深深浅浅,花蕊的颜色又要深一些,花的中央缀满密密麻麻的珠点儿。纤巧极了的针步,真是细致的刺绣呀。 
  有时候不小心打翻了茶、溅了墨,桌布一下子成了花斑脸。洗来洗去还是花斑脸,只好搬出缝纫机,选一组粗纹样的花模,把茶斑墨迹给缝掉。迟早有一天,我会有一批古怪的百结刺绣桌布,而且厚得像地毯。 
  好像没有什么人在写字桌上铺一块绣花的桌布,写字桌上常常出现的是一块冰凉的冻玻璃。或者,我没有想过要去找一张写字桌,是因为不打算和一块冰凉的冻玻璃做朋友。 
  把手臂平放在绣花的桌布上,我总是觉得又宁静又安详,心平气和而温暖,所以,我常常不久就在桌面上睡着了。或者,我没有睡着,只不过伏在桌面上胡思乱想:到底我喜欢的是桌子还是桌布上的刺绣还是刺绣里的荷花?到底我刚才的感觉:纤巧极了的针步,真是细致的刺绣呀,指的是桌面上的荷花,还是桌面上书本里的文字?连我也给弄糊涂了。还有关于抽屉,到底我喜欢的是抽屉,还是抽屉里的唐三彩陶马?而唐三彩陶马,到底我喜欢的是唐,还是三彩,是陶,还是马? 

  椅子 

  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找一张写字桌,但摇椅就不同了,一直希望家里有一张摇椅。不过,每次见到摇椅,只能叹一声:摇椅啊!因为家里根本没有地方放得下一张摇椅。摇椅又不是一个枕头,总不能放在床上;摇椅又不是一盏灯,难道可以挂在天花板上。所以我没有摇椅。 
  家里放不下摇椅,只能说:那是因为屋子小,那是因为摇椅的体积大,所占的空间比普通的椅子多,那么地摇起来,总得有一个大圆圈的框框。不过,没有地方放摇椅,不能怪摇椅,也不能怪屋子,得怪自己喜欢摇椅喜欢的程度不够深。如果真要喜欢摇椅喜欢得像阿黛儿,难道不可以把床抛掉,把冰箱扔掉,把电视扔掉? 
  家里放不下摇椅,是既成的事了。最近,忽然发觉屋子里竟然没有一点空白的墙壁可以挂一幅月历。比起来,月历的面积比摇椅当然小了,而且月历又不会摇头摆尾。那天,我坐在靠背椅上把屋子打量了一番,我家除了朝西有几个窗,屋子共有3面墙。第一堵墙边摆了一个冰箱和一个床,第二堵墙边摆了一个衣橱和另一个床,剩下的一堵墙靠着两个书橱,别说挂一个月历,连墙也几乎看不见了。这倒是一件令我难过的事:唉,我如今看不见自己家里的墙了。唉,我如今也不大看见自己地球的皮肤了。唉,我还是把这些捞什子的摇椅和月历忘掉的好。 
  家里虽然放不下摇椅,幸亏还可以挤些椅子。最近因为换了桌子,所以也换了椅子。仍是些靠背椅,仍是没有什么椅子的历史可供追溯,也没有椅子的故事。由于椅子新,觉得很陌生。不过,家里仍有一张凳是我的好朋友,它可不是靠背椅,而是张黑铁脚、防火胶面的圆折凳,凳面上有些七彩花,很香艳的样子。这折凳是我的患难知己,因为它其实不是我的椅子,而是我的桌子。我家的首席桌子就是那张圆饭桌,其次是一张平日折着站的麻将台,它们都喜欢看电视。碰巧我母亲要看电视,或者我兄嫂中拉队前来雀战,而我又想看书写字,我就会带了我的老朋友折凳躲到厨房去。这时候,折凳就变了我的桌子,另外一张很矮的 
  板制木凳才是我的凳子。在厨房里,我还有一位朋友,复姓垃圾,单名一个桶字。因为折凳的凳面狭,一些字典、书本和稿纸簿常要坐在垃圾桶上面,我的垃圾桶就是我书本的椅子。 

  原载《台港幽默散文精品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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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mei 发表于 2009-1-31 12:18:22 |只看该作者
做人
作者:亦舒(香港)

  草地上总是坐着两只鸭子。扁扁的坐在草上,晒其太阳,非常舒服的样子。看着心中羡慕,跟身边的女友说:“做鸭子倒也好。” 
  她一下子就炸起来了:“做什么都好过做人!他妈的,下世到阴间去赌轮盘,做猪也不做人!” 
  我只好翻翻白眼,原来我还算是温和派,我想做海里的动物,静的、暗的、永远可以睡的。像哈哩鱼,忽然之间扬扬洒洒的,透明玲球的自沙间游出来,逛一下,再去休息。或是做一块粉红色的海绵,或是做珊瑚,哗,多享受。可惜我的轮盘赌得不好,下世再投股为人,可不是苦煞! 
  做人真没有什么好,才洗了头,发觉忘了洗澡。累得要死,还撑着眼皮用力听课。洗了衣服还要烫,背了书还要挂着笑脸,还要懂得礼义廉耻。肚子饿了要吃,心情不好要喝酒,眼前转来转去又是言语无味的人,因此自己也更加面目可增。 
  小时候怕死,跟一位姓刘的朋友坦白:“我怕死。”这人比我大十年八年,很镇静地说:“不要紧,过几年就腻了,就不怕了。”声音是淡淡的。可不是,若真的活到七八十岁,我现在马上要听得昏过去,免了吧,早走早着,四五十岁是足够足够了。 
  我又说:“做蒲公英也是很好的。” 
  那女孩子说:“做猪好,被人养着,又不必担心找食,到头大家都是一死。”她坚持要做猪。 
  我说:“有些人也跟猪一样,不过是管吃饭拉屎两件事。” 
  “倒还是猪好,猪是没有是非的,一只猪决不会说另一只猪活得像人。”她说。 
  我无聊地笑,走回房间,打开笔记:做人。 

  原载《台港幽默散文精品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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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mei 发表于 2009-1-31 12:19:24 |只看该作者
“骂人文章”十段论
作者:吴望尧(台湾)

  骂人看来是件容易的事。但骂人之道,要有修养、有学问。有哲学、有艺术……骂人要骂得典雅,有风度、有幽默。如果张开血盆大口,赤裸裸开门见山,什么祖宗八代、猪狗牛羊、死鬼杀千刀,如是等而下之乱搞两性关系,这是拨妇式骂街,不必深谈。再者,如骂人骂得不痛不痒,不即不离,口中喃喃而不知所云,被骂者一头雾水。这是黄口小儿念经式,亦谓之不人流也。故骂人之道,最忌生吞活剥,心浮气躁,骂得人七窍生烟,斩得人刀痕累累,虽是痛快,但总谈不上艺术。故骂人之道,最似武家功夫,功夫深浅,可分之以“十段”,试论如下: 
  一段:“血肉横飞”式——这是骂人的外家功夫。以金戈铁马,横冲直撞;以大刀阔斧,正面交锋。杀得性起,便以快刀斩乱麻,青菜萝卜,一概抄斩。虽是痛快淋漓,但自己亦会头破血流,故云“血肉横飞”。是谓一段。 
  二段:“二面三刀”式——这种骂人,稍高一级。花言巧语,指桑骂槐,颠其黑白,指鹿为马,而尽量移花接木,断章取义;亦不妨挑拨离间,穿凿附会;然后吹其毛,求其疵,再以二面三刀割之祭之,但绝不可语带下流。 
  三段:“金蝉脱壳”式——这种骂人,似是而非,似非而是。或故弄玄虚,或信口开河,或虚与委蛇,或顺手牵羊,或旁敲侧击,或含沙射影。但与二段不同者,就必须删繁就简,而最后图穷匕见,巧发奇中。骂完了人,却又置身事外,不负责任,无睹后果,谓之“金蝉脱壳”。 
  四段:“按图索骥”式——骂人艺术到了四段,自己先要有相当学识修养。故骂人时可以详征博引,引经据典,而海阔天空,却又周密详尽,将上下古今3000年,金章玉句,谈得头头是道。文中不妨多嵌几只“金牙’(夹人英、法、日文),故看来学贯中西,气势磅席,然后以万流归海之势,中间突破,一泻千里,浩浩荡荡,使人无从阻挡,无从招架,无从反驳,故云“按图索骥”。可列之入四段也。 
  五段:“阡陌纵横”式——自己务须壁垒森严,无隙可击。其文不但有“横的移植,纵的继承”,而且曲折迂回,声东击西,使人目迷五色。文字间藏龙卧虎,时而奇兵突出,时而妙语双关,使被骂者防不胜防,腹背受敌,只觉得草木皆兵,无以为战了。 
  六段:“巫山猿啼”式——到了六段,已是名家高手,不再正面冲突。使被骂者有如困于巫山蜀道,上有千岩绝壁,下有万壑争流,而又如层峦叠垒,云橘波诡,光怪陆离,变化万千;而鬼斧神工,猿啼声声,使被骂者只觉天昏地暗,心魂懊丧;而又进退维谷,故云“巫山猿啼”列入六段。 
  七段:“野人献曝”式——骂人艺术到了七段,则任何人的铜墙铁壁,亦可摧枯拉朽,但看来却是轻描淡写,妙手空空。被骂者挨了一掌之后,绝不流血,亦不痛痒。不料数10年后,修养够了,才猛然省悟,不由大叫一声:“气煞我也!”吐血而亡。谓之七段。 
  八段:“分花拂柳”式——骂人功夫,到八段,实已归真返噗。虽其已具有惊天动地、旋乾转坤之力,但其文已另有天地,而且诗论公允,谈笑间抑扬顿挫,若符节合。因其已具真知灼见,信手拈来,皆是深含哲理,以道服人,游刃有余。谓之八段。 
  九段:“对酒当歌”式——骂人艺术到此地步,实在已不是骂人。故其也必挥金噗玉,超凡人圣,文字间万里无云,行文如伯牙流水,阳春白雪。此时如拈花微笑,包裹天地,骤雏无形。舒之其弥六合,卷之不盈一握。约而能攀,昙花阐明。故被骂者永不知自己被骂,甚至千百年后,始被发现而大惊日:“xx人数千年前挨了骂也!”是谓之“对酒当歌”,因人生实在“几何”也。 
  十段:“沉默是金”式一一一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沉默是金,言语是银,而无声胜有声。故十段之最高荣誉,应归于永不发言的——沉默的读者。然否? 

  原载《台港幽默散文精品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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