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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风过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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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坑爹楼】重征娱乐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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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和花與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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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过无痕 发表于 2012-9-8 14:55:5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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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第2章两种记忆

    感觉到浑身无比疼痛,全身就象散了架似的。

    还有感觉!难道我没死么?还活着,居然还能感受到车祸后帝痛,难道这就是被车撞的感觉?

    耳边隐约传来女人的声音:“醒了!醒了!终于醒了!”还有隐隐约约的哭声。

    我幽幽地睁开双眼,蒙胧间稍远处有三个女人站在离床边较远的地方。

    蓦地,一个冰冷的男人声音传来:“夏之洛,别仗着自己有梅妃给你撑腰,就可以为所欲为,这里是瑞王府。自己做出不知廉耻有辱妇道的事情败露,还要毒打下人,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倘若你以后再做出这种事,休怪我不客气。”

    在这一串怒骂中,我瞪大双眼,终于看清立于床边开口,且身着淡色长衫,长发随意披肩的男人,有着深邃完美无瑕轮廓的脸庞……

    请原谅我一时之间找不出什么优美华丽的词藻来形容,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总之,那个真是老天眷恋,让活到27岁仍是老姑婆的我终于再次看见春天了。

    等等,他在说什么梅妃,什么毒打下人,没睡醒么,算栽赃人。疑惑地望向他身后的两个女人,也是古装扮相,是喜欢臭美的我在照写真集时才有机会穿的那种摇曳生姿的衣服。

    旁边还脆着一个约莫十六七岁的少女,右眼青肿,额头破皮,微微湛血,但还算干净,想来是清洗过的。

    周围的布景就像在看古装剧的场景一样,而我,傻愣愣地就像个看戏的人。

    美男子厌恶的哼了一声,转身对旁边一位美女说:“你先看着她,撤了她身边所有的下人,把阿紫先调到竹轩,其他的等她意识自己的恶行后再说。”说完即大步迈出屋子。

    “是,王爷。”美女回应着。

    望着眼前的美女,我忽然脱口而出:“若兰!我……”

    我发现我声音极奇嘶哑,而顿住未继续说下去的原因是:为什么我会叫她若兰?我不由地一惊。

    “王妃,您好好休息,若兰到晚膳时会再来。若兰告退。”她说完便领着身后的两名丫环和跪着的阿紫走了。再想到阿紫的名字,我再次惊讶。

    望着关上的门,蓦地,脑内冲出了属于另一个女人的另一种记忆。90fa那是属于一个叫做夏之洛的女人的记忆。

    我冲到梳妆台的镜前,看到镜中的脸时,我就傻眼了。

    映在镜中的是张很美的脸,是在现代有了高超技术,人造美女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却越来越少、真真实实、无任何修饰、纯自然美丽的脸。这根本就不是我的脸,再望向周围的环境,想着刚才的对话,以及脑中充斥着那属于另一个女人的记忆,恐慌却在此时涌上心头:我被没撞死,却被撞地莫名其妙地穿越了时空,来到了一个在我知识范围内根本就不存在的古代。

    吼!这个玩笑开的也太大了吧。为什么我这么倒霉?为什么总以为小说和电视上不可能发生的事,却偏偏都出现在我的身上?弃儿、失恋、撞车、死亡,甚至最莫明其妙的穿越、借尸还魂,为什么统统都发生在我的身上?

    我是招谁惹谁了,好好的日子全在一天内变为泡沫,化为乌有。

    呆坐梳妆台前,望着镜中那张陌生的脸,一想到自己如何撞车,浑身的血液不禁全部冲向脑部,人生27年来,从未有象今天这么愤怒过,第一次尝到了孤独与无助。

    眼泪不知再什么时候也干了,望着这华丽又高贵的寝室,觉得好笑。

    活着――是我今后的唯一人生目标。

    要活下去,好好的活下去,有命才能回去。

    再次望向镜中那陌生的脸庞,能想的就是眉若远山,不化而黛,唇若红樱,不点而朱。和我现代那张脸一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即使此刻未着任何粉妆,略显苍白而无力,什么是美,什么是更美,一目了然。

    我该庆幸,上天再次给了我重生的机会,同时也赐予了我天使的脸蛋,魔鬼的身材,这是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

    而此刻,为了生存,不得不开启那另一个记忆:金碧皇朝,貂似是个在我这个历史知识贫乏的脑袋里不存在的朝代,皇家姓氏复姓上官。

    而曾是这身体的女人,则是当今第三皇子瑞王上官寻的王妃,当朝户部尚书夏仲堂唯一的千金夏之洛,年芳十九,于新春前嫁入瑞王府。仗着自己的姑姑夏惜梅是当今皇帝最宠爱的妃子,加上被夏仲堂视为掌上名珠,宠的无法无天,因而便不可一世,目中无人,鬼见了都会让三分。

    在十三岁那年初见十七岁的上官寻,惊为天人,立誓非君不嫁。之后为了阻止一切想与上官寻婚配的人与事,可以说是用尽了手段。十五岁及笄之年,哄的皇帝上官明开心,指婚给了上官寻。恰逢上官寻母亲韩淑妃去世,上官寻以要守孝三年为由,一直拖至去年年末,心不干情不愿将已是十八岁高龄的她娶进瑞王府。

    在夏之洛的记忆中,貌似她还有个很厉害的情敌。上官寻一直中意的乃相府的大千金白映雪,两人相互爱慕已久。白映雪与夏之洛同年,两人同是当时京城中闻名的美人,不过白映雪是以温婉贤淑,才华横溢而出名,而夏之洛却以骄扬跋扈,心狠手辣而出名。按京城的百姓之说,那就是天上的仙女与地狱的魔女。

    夏之洛深知这一点,因而先下手为强,得到了皇上的指婚,同时也顺势推了把,让白映雪指婚给了太子上官允。

    两场婚姻的悲剧由此开始。

    洞房花烛夜,上官寻连新娘的盖头都未接,只是冷冰冰地甩了句“好自为之”后踏出新房,便不曾再过莲轩。从那夜至今的一个多月中,夏之洛也是用尽一切法子,想让上官寻踏入这屋子,如自杀,纵火,而次数越多,越类似那狼来了的感觉,到最后,是什么法子都试过了,也无法再进让他莲轩,直至阿紫被打那日。

    原来那日夏之洛让阿紫带着染有她血的手绢去找上官寻,倘若他不来,就血溅莲轩。未久,上官寻果然到了莲轩,被骗喝下下了春药的茶后有所察觉,愤怒地用内力逼出药力,尔后大骂她不知廉耻有辱妇道等等,再度甩袖离去。夏之洛则是将所有的错全归于阿紫,对她拳打脚踢,阿紫实在受不了之下,顶撞了她,却不小心将她推的跌向桌角撞到了头部,晕死过去。一晕就是三日,当再度醒来的人却变成了我。

    思及此,我不禁打了个冷颤。

    甩了甩头,努力让自己清醒一下,擦了擦脸,有点生疼,想弄点水清洗一下,便想出门叫人。

    当我走近屋门时去拉门,却拉不动,再拉一拉,发现门被在外头给锁上了。

    我明白了,什么叫她晚膳时再来,这根本就是变相软禁。

    我懊恼地坐回床上,仰身躺下,算了,先睡一觉再说吧。

    当我再睁眼时,是若兰带着两名丫环送晚饭来了。

    “王妃娘娘,请用膳。”若兰面无表情地开口道。

    我很好奇这个女人,她给我的感觉和其他的婢女不一样,而这种感觉又说不上来。在夏之洛的记忆里,除了知道她是上官寻捡回的乞丐之外,对她的认识是少之又少。

    无法从她脸上看出什么情绪来,依然是恭恭敬敬地立于桌旁。

    我不想做困兽,便对她开口道:“出去时,请不要锁门。”

    “呃?”她诧异地望着我,打量我一番后,恢复先前的官腔:“王妃娘娘,请您先用膳。”

    这个女人……

    若兰静静地望着我狼吐虎咽,直至我用完,又静静地退出去,带上了屋门。过会,她又带着装着热水的盆进来,静静地伺侯着我梳洗完毕,又静静地退出去,再次带上了屋门。

    这一夜是长夜漫漫,我依旧被软禁着。


读后感:

有时候,看着这篇文不细细推敲似乎就会被误导,至少我是这么认为
在一位会HE就突然来个BE
洛和寻之间纠纠缠缠,相爱不能相守
虽然最后在一起了了,可是过程纠结极了
还记得
“齐哥,你有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能坐上那张龙椅?”。
他抬起头,深遂的眼眸看不出情绪,盯着我看了一会,然后又随即笑了笑,不答,却问我:“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呃?真话吧。”既然问了,肯定是想听真话。
“想,但又不想。这天下所有的人都会想坐上那个位置,如果我说不想,倒显得自己的虚伪了。但是,我自己也心知肚明,那个位置可以属于允,可以属于寻,但永远都不会属于我,所以我也就不想了。”

这么对话,我感觉到了齐谦的自卑和自毁(?)
虽然不能理解为什么会做出伤天害理的事,可是说实在的,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是他。
夏取盛经、孙络,取分间,绝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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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正经点)

下面才是书本封面





书名:网王同人-燕归
作者:司泽院蓝
出版社:晋江
价钱:RM38.74(79元人民币)

简介:

【比赛看左边,JQ看右边!热血暧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双燕归飞绕画堂,似留恋虹梁。??宋?晏殊《燕归梁》

不二微笑着目送那人挽着一个女子的手走入婚姻殿堂。
也许不是不相爱,他并不后悔,只是心灰意冷。
如果可以重来……
不二想,他一定好好打球,认真学习(呐,尽量……)
最重要的是不再让家人为他忧心。
……也不再爱他。


2012年不二生日贺文……Happy Birthday,Fuji!
三十字真言,请一定要看~
1.竞技升级文,重生金手指;比赛原著风,玄幻不现实;网王新网王,剧情常蝴蝶。
2.配对一对一,不二和迹部;无破镜重圆,温馨幸福流;正文有肉渣,定制现字母。


内含:

全部正文(含平安夜网络版删节的833字)
番外 手冢:一回首的距离,殊途
番外 迹部:破晓
支线番外:曙夏
定制番外:神印【戴维斯杯男子网球团体,全是槽点,慎】
定制番外:十年【婚后生活,包子+肉,慎】
总共469813字。


文摘:
☆、章一 东京塔

作者有话要说:三十字真言,请一定要看~
1.竞技升级文,重生金手指;比赛原著风,玄幻不现实;网王新网王,剧情常蝴蝶。
2.配对一对一,不二和迹部;无破镜重圆,温馨幸福流;正文有肉渣,定制现字母。
                    
  “不二,不二!”
  
  被叫到的人慢悠悠地从桌子上抬起身子,轻轻地揉着已经压出痕迹的额头,“嗯?”声音还带着点没睡醒的鼻音。
  
  “下课了喵~”那个声音继续欢快地说,“走吧,我们该去参加部活了!”
  
  下课?部活?他大学毕业都好几年了,这些词语已经离他的生活非常遥远。不二这才完全清醒。他看见自己面前有一张记忆中十分熟悉的脸孔,不过小了好几号;教室里人已经半空了,情况也是老样子;再往窗外一看,几棵光秃秃的八重紫樱枝条上的花苞还是青的。
  
  不二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
  
  菊丸英二觉得今天的不二有点反常,在上课时睡着了不说,现在还十分迷糊。虽然平时不二也没在认真听讲,但是睡得这么死也是头一次见。他忍不住拿手在不二面前挥了挥:“不二?不二?还没醒透吗?再不去就迟到了,大和部长要罚跑圈的!”
  
  “呐,英二,我好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呐……”看到好友脸上已经带上了焦急的神色,不二微微一笑。他开始收拾桌上的书,上面的字很清楚地显示了他现在就读的年级——国一。手也小了很多呢……不二提着书包走出教室门口时心想,火急火燎的菊丸已经拉着他开始一路飞奔。
  
  还好他们并没有迟到。除了戴着墨镜的部长大和之外,不二还有印象的也就只剩他日后的队友们,同在一个年级的手冢、大石、河村、乾。训练开始以后,正选们绕着网球场跑圈,而其他部员则在场内练习挥拍。
  
  由于一年级目前只有手冢一个人进入了正选阵容,所以不二也在挥拍的那些人里头。他一下一下地挥动手臂,熟悉的感觉慢慢地找了回来,然后意识到他会的远不止这些。燕回闪、巨熊回击、白鲸、消失的发球、蜉蝣笼罩、星花火……不二暗地里对自己摇了摇头,他虽然有天才之名,但也不可能做了一个梦醒来,就发现了这么多绝招和它们的原理,更不用说其他人的了。
  
  所以那一切都是真的。
  
  不二闭了闭眼睛,又睁开,手里几乎是无意识地在动作了。他记得他前一刻还在东京塔上看落日,透过厚厚的玻璃墙注视着天际如同染血一般的光芒。他无声地向自己逝去的爱情哀悼,依旧微笑着,脸上没有泪水。他们并不是不相爱——也许曾经是相爱的——但是终究抵不过现实的利芒,终究抵不过那人心里消失不去的责任感。他毕竟没有自己这么理想主义……而事实证明,理想在现实面前的确不堪一击。
  
  他曾经以为他们可以永远在一起,就算见不得光,就算没有戒指。但是从那人开始接受家里的相亲安排开始,他就知道这一切只是他自己的幻想。放手吧,何必弄得大家都难看呢,他笑着对自己说。那么多年来,他始终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经营着他们的感情,但最终也是他先提出了分手。
  
  决定是洒脱的,后果只有他自己品尝。十几年的情意说断就断,哪有那么容易?那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魂不守舍,浑浑噩噩,身体消瘦,精神状态差得就和幽灵一样。家人十分担心,妈妈姐姐都跟着憔悴下去,连裕太那个嘴硬的孩子都忍不住来温声劝过几次。他们都不知道那人是谁,但是他让他们十分担心,这件事无法否认。
  
  我可以理解你结婚。
  我可以理解你没有像我爱你一样爱我。
  我从不后悔爱上你。
  我也不会恨你。
  
  但这一次,我不会再爱你。
  
  痴一回也够了,我不会再让真正关心我的人担忧。
  
  “……啊!”球场里突然响起一片惊呼声。正选们已经结束了跑圈,开始练习对打。某个三年级正选接到了球,但是力道太大准头太差,黄绿色的小球被挑上了高空,眼见着越过了两个场地,直直地向挥拍的部员们飞去。
  
  注意到正选打过来的大力球,一群人都收了拍子,纷纷慌乱地躲避。可那个球冲过去的目标本人倒是一点没有在意,依旧机械地在做重复动作。
  
  “不二小心啊!”菊丸本来早跳得远了,结果发现不二居然还在原地没动,急忙就想冲过去拉他。
  
  不二充耳不闻地继续练习,好像他的视力和听力同时消失了一样。还没等菊丸拉走他,网球已经逼近了。所有人看着发呆的不二一拍子把那只球打回去,然后两只手握着拍继续上下摆动。那个出错的正选本来急得直跳脚,结果那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一年级居然打回来了。不仅打了回来,而且那球还是从原来的轨迹飞回来的,正正好落在他面前。
  
  所有人都呆滞了。只有当事人毫无所察,继续挥拍。
  
  “真的假的?”“这也太神了吧?”“肯定是碰运气的……”静默片刻以后,大家开始交头接耳。
  
  菊丸抓了抓脑袋,今天的不二真的好反常啊……不过就算是碰巧也太厉害了……他星星眼地盯着不二猛看,真不愧是天才啊~~
  
  网球部长大和本来披着一件正选外套站在边上看队员练习,结果半路却出了这么个事故。那个孩子是叫不二周助的吧……大和眯了眯眼,他肯定不是偶然接到的,确切来说,是熟练之极的条件反射吧!看看这精准的控制力,啧啧!鉴于龙崎教练不在,现场和大和持相同看法的就只有一个人,未来的网球部部长,手冢国光。
  
  好你个不二周助,也太爱藏私了吧!这是他们心里的共同想法。
  


你们懂得,连下帖

夏取盛经、孙络,取分间,绝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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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过无痕 发表于 2012-9-9 12:19:0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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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被念叨的人依旧无知无觉地在练习挥拍……
  
  放学路上,手冢忍不住问了不二那个回球的问题。不二被问得一呆,然后反问道:“我回球了?难道我不是一直在挥拍吗?”
  
  就算他是一座冰山,手冢国光也真的很想扶额叹气。不二确实很厉害,他在小学时就拿了好几个地区赛的冠军了。可惜就是总不认真……等到手冢练好网球参加比赛时,不二不参加了,这让他直接从小学郁闷到现在。还以为同一个网球部会好点,没想到不二宁愿和网球初学者们一起挥拍都不参加正选甄拔……真是太大意了!
  
  走到最后的三岔路口时,不二总算回过点神:“呐,手冢,与其担心我的表现,不如好好考虑你的手臂吧!”手冢在夏季学期就进了正选阵容,虽然心思是好的,但又不爱说话,难免被前辈们认为是傲气,左手事件已经发生过了……还有那场悲剧的比赛……
  
  手冢难得呆了一下,站在那里看着不二走远。
  
  不二在路上走得飞快,真到进了自家院子大门时还颇犹豫了一会儿。结果就在他近乡情怯的当儿,门往里开了,一个小小的脑袋从后面探了出来,一边还在嘀嘀咕咕:“……老哥怎么还没回来……呃……”看见自家哥哥正一脸笑意地站在门口,裕太迅速地缩头并关门。
  
  可惜已经晚了,一只脚卡了过来。“想哥哥了吗?裕太真是可爱呐~~”不二看见自家虎头虎脑的弟弟,脸上笑容越发灿烂(十分真心),手也很快抱住了弟弟——整套动作下来半秒钟都不用。
  
  不二裕太同学拼命挣扎,脸涨得通红。“放开!死老哥!我快窒息了啦!”
  
  “给哥哥多抱一下嘛~~裕太长大了就不喜欢哥哥了吗?”不二故意放轻声音装失落,裕太一向吃软不吃硬,他从小就知道。
  
  “每次你都这么说!”裕太弟弟气鼓鼓地说,但是不再反抗了。自己也真是的,每次一听到哥哥温柔的声音就直接缴械投降,太不争气了!
  
  不二感觉到怀里终于安分的身体传来实实在在的温度,不由得又紧紧抱了抱,然后在弟弟脸颊两边大大地各亲了一口。“哥哥就知道裕太最好了呐~~”
  
  “笨蛋老哥!你这是在做什么啦!”裕太弟弟这下真的面红耳赤了。他一把扯开不二的胳膊,扭头转身,蹬蹬蹬地跑到楼上去了。
  
  不二失笑,还真是和记忆里一模一样呐……他进了玄关,关上门,把鞋换好。这时候一个波浪长发的美女正好端着个盘子从厨房出来,看了看他,然后笑道:“周助你对裕太做什么了?快开饭了,怎么又跑到楼上去了?”后面这句话是朝着楼上喊的。
  
  “由美子姐姐!”不二吸了吸鼻子,空气里飘着一股子熟悉的水果甜香,“好香的木莓派!放心,裕太肯定马上就忍不住下来了。” 作为这个家里口味最正常的生物,不二裕太喜欢各种甜品。
  
  姐弟俩相视一笑。不二把书包和球拍拎上楼,发现房间的窗户掩上了一半,肯定是太阳落山时妈妈替他拉起来的。他把东西随意地放在墙边,对着自己笑了笑,然后就下楼帮忙做饭了。虽然不二爸爸常年在国外出差,并不在家,但是晚餐的气氛依旧非常愉快。
  
  第二天是周末。不二表示,作为一个处于最底端的部员,训练这种事情是没他份的。所以他一大早爬起来并不是为了参加部活,而是要去看日出。他把自己打点齐整,然后蹑手蹑脚地去隔壁弟弟的房间把闹钟按掉。裕太睡的正香,完全没有察觉到旁边的动静。不二看着他安静的睡颜,突然感到一阵安心。最后,他下了楼,吃了点淑子妈妈昨晚特地温着的早餐,就出门了。
  
  外面的天色还是黑的,没有什么行人,路灯投下昏黄的光芒,把不二的影子拉得长长的。空气里还带着夜晚的寒凉,时不时有冷风打着卷儿吹过。不二把围巾围得更紧一些,使劲搓了搓戴着手套的双手。
  
  本来淑子妈妈和由美子姐姐都想要送他去,被不二婉言说服了。只是看个日出而已,没必要在二月份的寒冷天气里把妈妈和姐姐一起从被窝里挖起来,而且他想一个人去看。裕太吵吵囔囔地要跟着他,不二笑眯眯地告诉他能按时起来就带他去……呃,当然了,闹钟被按掉的裕太能按时起来的概率为零。
  
  不二慢慢走着,周围的高级时装店还没开门,路边高挺直立的榉木在清晨里带着模模糊糊的轮廓。再转过一个路口,就能看到表参道地铁站的标志了。从那里去东京塔附近的赤羽桥站,只有五站的间隔。这一切都熟悉到不行……他真的又回来了,是上天对他的眷顾吗?
  
  等到不二到达铁塔底下的售票口时,天色已经变成深蓝了。人并不是很多,他想了想,买了一张去顶层气象台的票,然后走向楼梯口。就在这时,一辆加长劳斯莱斯从黎明的街道中驶出,停在了一楼大厅外面。
  
读后感:

嘛……鉴于10月4号才是定制截止日期……可是我是在赶不及所以剩下的两个番外和字母暂时无缘看到了(摊手
每次看到网王同人有‘燕’这个字,我就在想:啊!八成又是不二·腹黑·熊··笑眯眯·周助君的文章了。
其实这就是一篇燕回的姐妹文,共同点大概就是CP都是迹不二
不二君你丫的如果没有猫王子根本就是青学的总受了吧!?(喂……菊丸你忘了?)
虽然本人是忠实的all不二党,但是偶尔看看迹不二也是很不错不是吗?(喂……废话越来越多了!)
这篇是虐手冢虐的挺到位的,实际上我也是在想,如果责任和爱情不能共存,手冢会选择哪一个?
嘛,个人认为是责任吧。

不过这篇也算是少数有描述比赛的网王同人文
也是少数不圣母不小白……偶尔还有吐糟点的。
不过个人认为在里面迹部的描述倒是挺到位的……毕竟连XF都说了迹部是个不可理喻的生物(望天)
金手指开得有点大,不过个人认为这个是必须的
毕竟嘛你都活了那么久怎么可能会回倒过去那种青黄不接的阶段

最后……实际上我没看过网球王子和新网球王子的漫画woho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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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魂淡你够了





书名:(家教)Come Back Again
作者:mijia
出版社:晋江
价钱:(定制啊定制,为毛一次比一次贵)RM34.13【人民币69.6】(纯洁表示第一次才人民币66而已啊魂淡)

简介:

Vongola终于从浩劫中恢复平静
将Vongola首领的位置传给了十一代目,沢田纲吉功成身退
在返回家乡的飞机上思索着用剩下的人生寻找失踪的友人
却没想到一寻找……就寻找到了14岁的时光
——好吧,这样的说法太文艺了……

Vongola的十代目撑着下巴,无语问天
飞机爆炸并不稀奇,一爆炸就把他炸回了14岁的时候……
——这样糟糕的设定到底算是什么啊喂!


文摘:

序章·挽歌(小修)

  Vongola十一代目,继承仪式。
  黑手党世界的又一次盛事。
  
  Vongola的大空饱经洗练,变得越发谦和而宁静。
  曾经在Vongola首领间世代传承的“罪”在他担任十代目的继承仪式上已经被打碎,而此刻捧在Vongola十代手中的——是“牵绊”。
  
  其实所谓的“牵绊”的产生,从最开始只不过是由于一个玩笑。
  世世代代相传的重要物品没有了,那时尚未故去的九代目随口感慨了一句,说总感觉继承仪式上少了点什么。
  于是Reborn提议,“那干脆就用蠢纲的血灌一瓶好了。”
  
  那时候还会怕疼怕见血的十代自然死活不肯,结果狱寺伸手夺过Reborn手上的瓶子,自告奋勇代替自家的首领,“那么就用我的血吧!”
  “你?”Reborn斜眼看着他,鄙视,“你还不够资格。”
  
  “如果是这样的话,干脆我们每人都弄一点血进去,然后混在一起如何?象征着首领与守护者的团结与友情,很有意义吧!”山本突然灵光一现,笑着提议。
  “哦哦哦!极限地同意啊!!”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
  
  但是话说回来,血型完全不同的血混在一起难道不会有凝结反应吗?!
  好吧,事实上的确没有凝结,可能是那个瓶子的原因……不合常理的事情多了去了,也不差这一件。
  
  不过,即使决定了,要执行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以Reborn的说法,所谓的“牵绊”,需要当事人心甘情愿地将血滴入瓶中才可以,强制性的话那就算是“束缚”了。
  
  于是,当那时的十代目沢田纲吉,岚守狱寺隼人,雨守山本武,晴守笹川了平“心甘情愿”地将血滴进瓶子里,然后以一包葡萄糖果为诱饵引诱年少无知的雷守蓝波滴了血之后,事情就变得大条了。
  当然,原因是由于那个当时还在复仇者监狱充当盐水凤梨罐头的雾守六道骸与性格恶劣自我的云守云雀恭弥。
  
  “如果要干,就干到最好,绝对不能半途而废。如果做不到……哼哼哼,你们知道后果的。”某斯巴达婴儿当时是这样冷笑着威胁的,长期生活在他淫威之下的年轻的十代目几人,自然不敢有丝毫的反抗。
  ——当然,某人为了发泄不满的情绪,把那个提出这个建议的雨守堵在了暗道里,炸了个半死——这就是题外话了。
  
  说起六道骸和云雀恭弥,前者先不论他愿不愿意滴血,起码在他还没有从那个鬼地方出来之前一切都是免谈的。至于后者——沢田纲吉一众进行了漫长而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如愿以偿。
  ——至于过程到底是如何的,没有人愿意回想,不是完全抹杀掉就是主动打上了马赛克——历史已经不可考了。
  至于由十代出面以Vongola的名义经历了不少谈判割让了不少好处终于从监狱里出来的六道骸倒是简单了很多。
  当时已经逐渐成熟的Vongola十代只是与他关起门密谈了几个小时,就让他挂着诡异的笑容奉献了自己的鲜血。
  至于谈话的内容是什么,只有身为当事人的十代与六道骸知道,而两人对此均是守口如瓶。
  
  但是不管怎么说,Vongola新的传承品——“牵绊”,总算正式完成了。
  这一个装载着十代首领及其守护者血液的瓶子,将会一代一代传承下去,告诉接下来的首领与守护者们,支撑着Vongola的,是深深地、融入彼此血液之中的感情与牵绊。
  
  Vongola的首领与守护者,永远都是一体——即使有人率先离去……
  
  将那瓶包含着记忆的小瓶子交给面前年轻的继承者,十代缓缓伸出手,摩挲着自己右手中指的Vongola指环。
  年轻的十一代目安静地等待着,这个一直跟随在Vongola十代目身边长大,完全继承了大空的包容性格的少年完全能够体会自己哥哥心中的不舍与怀念。
  
  这个指环,是十代与已经离开的守护者们最后的联系——即使其他的Vongola指环此刻已经戴在他——十一代目的守护者的手上。
  
  ——再见了,Giotto,下次见面是不是就是在指环中了?
  ——大概是啊,纲吉,我会期待你加入我们的,我出色的十代首领。
  ——喂,你这是在咒我早死吗?
  ——……你多虑了,纲吉。
  
  十代首领轻笑,缓缓褪下手上的指环,交到面前的少年手中。
  少年恭恭敬敬地接过,然后戴在自己的手上。
  传承了家兄意志与感情的大空指环,在手指上闪烁着光芒,少年抬起头,“我一定会继承哥哥的信念,一定会让Vongola的传统保持下去。”
  
  握拳,橙色的火焰从指环上冒出,那是专属于大空的温暖的颜色。
  在年轻的首领身后,同样年轻的守护者们也燃起了自己的火焰,围绕着自己的大空。
  而旧的大空身边,只剩下了曾经的雷守蓝波。
  
  时代就是这样,新旧更迭。
  有人的逝去,就会有新的人继承。
  当初的痛苦与酸楚,早已随着时间的推移转化为对于曾经的怀念与眷恋,再次回想起来的时候,溢满身心的只是温暖。
  
  终于,新的继承者完全地成长,早已疲惫的他也可以安心地离开,将一些托付出去了。
  
  “从此以后,你就是Vongola的大空,Vongola的方向将由你来指引——放手去做吧,我最亲爱的弟弟。”
  
  新的首领被众人围绕着,旧的首领安静地退场。
  当仍旧有些青涩的十一代首领急切地寻找着一直包容着他的大空时,却发现那人已经杳无踪迹。
  
  最后跟在曾经的十代身边的,只剩下巴吉尔和蓝波。
  
  “那么,我回波维诺家族了,彭格列。”蓝波看向自己的十代首领,轻声说道。
  “嗯,你会是一个好的首领的,蓝波。”十代首领轻轻点了点头,微笑,“抱歉束缚了你这么久,不然你早就应该是波维诺家族的首领了……”
  “你在说什么啊,彭格列。”蓝波皱了皱眉,“那不是‘束缚’,而是‘牵绊’,不是吗?”
  “你的‘牵绊’可是被一包葡萄糖果引诱许下的哦……”
  “……就算是这样,那也是我的誓言。”
  
  蓝波走了,为了Vongola效劳这么久的他终于回到了原本的家族,继承了首领的位置,他的生活也许才刚刚开始。
  
  “真的没有关系吗,沢田大人?不对他们道别……”
  “我只是想回家乡散散心,又不是不回来了。”十代轻笑,摇着头。
  “然后呢?去了日本之后您要干什么?”
  “我想我大概是在世界旅游旅游吧……顺便找找Reborn他们——我到现在也不相信那些彩虹之子们会这么突然的消失掉……还有云雀前辈和骸……”
  


字数限定啊你伤不起,文接下帖,你懂得(远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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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过无痕 发表于 2012-9-11 18:20:50 |只看该作者
文接上帖

巴吉尔垂下头,咬了咬嘴唇,“十一代目,您的弟弟……会伤心的吧……”
  “那个孩子啊,什么都好,就是有些太依赖我了,所以必须要改一改呐……”
  “这大概不是他的错吧……谁跟沢田大人相处久了都会这样不是么……”巴吉尔小声抱怨着。
  “你这是在埋怨我吗?”十代不满的挑眉。
  “属下可不敢。”
  
  相视一笑,十代挥了挥手,然后裹紧了自己身上的大衣,“那么,我走了。”
  “请慢走。”
  巴吉尔鞠躬,就如同以前每日十代出去工作的时候那样,回应着。
  
  终于,连十代也离开了。
  巴吉尔维持着鞠躬的姿势,许久,因为不想看到他如何一步一步离自己远去。等他再抬起头来的时候,十代的身影已经消失了。
  是的,终于……都走了。
  
  巴吉尔回过头,仰望着壮观的Vongola总部。虽然有人离开,有人加入,Vongola总部总是生机勃勃,但是巴吉尔觉得,一切都不同了。
  他无比怀念以前那个动不动就会有爆炸声的Vongola,怀念那个总是咬牙切齿的将一个个惹事的家伙揍去医疗室的首领,怀念那个无论是敌对家族还是同盟家族都喜欢往这里窜的时代。
  
  但是,那个时代也很快就过去了……
  
  黑手党的世界总是不缺乏争端,和平什么的完全是虚幻的泡沫。
  白兰最终还是因为自己的任性害人害己,迪诺为了搭救自己的手下,淹没在了火海。
  失去了两个最紧密最强大的家族支持的Vongola遭受了一次大的动荡,几乎毁于一旦。
 
  那时候,经历了百年,腐败冗余的Vongola旧部与十代首领爆发了激烈的冲突,原因是理念的不合。
  沢田纲吉,仁慈的首领,他的信仰是保护重要的人,保护弱者。虽然身处肮脏的黑手党世界,但是他的内心仍旧纯洁地一如往昔。
  他厌恶杀戮与勒索,厌恶毒品与军火交易,厌恶赌场,厌恶色/情事业,他所看不惯的东西,却恰恰是黑手党们借以谋生并赚取暴利的手段。
  
  于是,在加百罗涅与密鲁菲奥雷家族不复往昔的辉煌,自顾不暇的时候,那群在十代首领强制命令下不得不缩减手中非法交易的家伙们抓住了反叛的机会。
  
  这一场从Vongola内部掀起的斗争,让整个家族完全分崩离析。
  
  首先是彭格列特种暗杀部队Varia的连连失败。被誉为世界上最强的暗杀部队的他们也抵挡不了叛徒的手脚,第一个遭遇不幸的,是斯夸罗。
  斯夸罗的死亡与被愚弄愤怒,让暴躁而任性妄为的XANXUS拒绝了十代首领虽然缓和却更加稳妥的建议。一意孤行的后果就是中了身处暗中敌人的圈套……
  Varia的覆灭将Vongola内部的矛盾完全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原本打算低调处理的十代首领不得不改变了他一贯的做法——让斗争完全升级化。
  
  在巴吉尔眼中,太过仁慈一直是十代家族的最大弱点。
  面对曾经的同伴,再锐利的武器无法斩下,也只不过是一堆废铁。
  在经历了自己的父母的暗杀,岚守、晴守的死亡,云守、雾守的不知所踪后,十代终于清醒了。
  
  对于被金钱与权力迷惑了双眼,吞没了意志的人,仁慈是根本不必要的。
  一向温和的大空发狂了,于是,Vongola变天了。
  
  经此一役,十代将Vongola用鲜血洗礼了一遍,执迷不悟的旧部几乎全灭。但是同样,十代身边的人也损伤惨重。
  雨守身受重伤,加之挚友们的死亡,让他最终选择卸下了守护者的指环,返回了日本。
  而接下来,突兀得,一直跟随在十代身边,他的引领者与教导者,十代最依赖的Reborn不知所踪,同时消失的还有原本分布于世界各地的彩虹之子们——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也没有任何可以顺藤摸瓜的线索。他们像是突然蒸发了一般,没有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任何的痕迹。
  一场浩劫之后,仍旧留在十代身边的,只有比其他守护者都年幼很多的雷守。
  
  从那时候起,巴吉尔就很少看到十代真正的微笑。
  
  成长总是伴随着失去,经过鲜血的洗礼,十代完全成长为了一个杰出的家族首领。严酷却又仁慈,温柔却又无情。
  他带领着濒临毁灭的Vongola重新建立了自己的骄傲与尊严,再次将Vongola推上了黑手党最强家族的宝座。
  
  “如果Vongola偏离了我的意志,那么我就毁灭它。”
  这曾经是十代接受历任首领考验时所发的誓言,而他也真正做到了。
  他毁灭了旧的Vongola,建立了新的Vongola,而新生的Vongola完全继承了他的意志,凌驾于黑暗却不被污染。
  
  终于,十代在他认为恰当的时刻,将一切传给了十一代首领——一沢田家光与沢田奈奈的次子,同样拥有温暖的大空火焰的他在世界上的最后一个亲人——然后功成身退,剩下的……就是属于十一代的故事了……
  
  “巴、巴吉尔叔叔!哥哥他……”
  身后,是十一代首领匆忙的声音。
  巴吉尔转过身,看着十一代首领与他的守护者们,轻轻摇了摇头,“沢田大人离开了。”
  “怎么会……”仍旧青涩的少年不由得后退一步,倍受打击地喃喃自语,“我还没有跟他道别啊……”
  “沢田大人说,他还会回来的,所以道别并没有意义。”巴吉尔顿了顿,“而且……沢田大人也不喜欢离别的时刻吧……”
  
  “哥哥……会回来的是不是?一定会回来的是不是?”十一代首领看着巴吉尔,满是期待。
  巴吉尔轻柔而坚定地点了点头。
  
  “他一定会回来的。”
  
  但是,命运似乎想要再与沢田纲吉开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在他认为他已经被命运开了不少玩笑,终于可以安度剩下的时光的时候。
  他乘坐的飞往日本的航班,碰上了概率极小的空难事故,全机无一人生还……
  
  ——To be continue——
  

作者有话要说:纲吉君你就是一杯具啊捂脸,家教所有的人物都被咱拆的七七八八了,但是咱不知道为什么拆得好爽啊继续捂脸……
虽然这一章MS很严肃(有谁能体会咱内心深处闷骚的EG?)但是请相信我,这根本就是一抽风的崩文。
上次那个ALL27崩得还不够彻底不够舒爽,于是我又开始荼毒大众了……

==============================

更正十一代目身份,设定为沢田家光与沢田奈奈次子,沢田纲吉弟弟
 


读后感:

嘛~mi酱的这文总算能够在题目看出点眉目(啊其他的看题目压根就不了解内含啊魂淡!)
如题,这就是成年后的兔子因为一场空难又回到了以前。
不过兔子不过成长多厉害兔子还是兔子嘛(摊手
只能说兔子前世就是一个悲剧啊悲剧,离开的离开,受伤的受伤,死亡的死亡
而且在最后一刻才抛弃天真让家族大受影响
不过抛弃天真就不是兔子了不是么?我理解的(望天

不过想吐糟一下为毛不是说彭格列指环,海之指环和奶嘴才是世界基石做的为毛会跑出一个可以喝彭格列媲美的西蒙啊天野娘你越来越神棍了

实话说我看西蒙一半就撤了话说下载好像进展到那个监狱的来解除奶嘴诅咒?

(你离题了哦魂淡)

不过表示兔子最后还是被白兰骗表示欣喜,毕竟没被骗到就不是兔子了啊就算是黑兔子台还是保留天真啊魂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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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过无痕 发表于 2012-9-14 18:56:14 |只看该作者


相信上面是封面你们就输了(实际上也算吧……?





书名:[家教初代]你们,铐杀!
作者:烟花末夕颜
出版社:晋江
价钱:(越来越贵了魂淡~定制只有10本啊10本~)RM36.78【人民币75元】

简介:

他独自一人守护着荣耀堆砌的城堡,曲终人散,往事成空。
  但是他依旧在原地静静守望,等待他走失的浮云,看见归途。
  【谨此纪念我们永恒的友谊与爱,因为,这是属于我们的——黄金时代】
  ↑这只是文艺版初代篇文案,戴蒙爷爷莫名其妙的深情了。相信我全文的基调是崩坏啊崩坏【捂脸】↓这才是真相!
  无比感谢爪桑的封面,鞠躬。
  杯具人士穿成初代浮云君的伪面瘫实闷骚的生活。内容轻松和谐不黑暗不血腥,伪文艺实崩坏,请放心食用。
  CP已定,初雾X初云,G爷客串。
  第一部分:初代篇浮云君的忧郁
  第二部分:十代篇浮云君的杯具
  第三部分:大结局
  坚定雾云党不解释,副线6918,极度热爱口胡和养孩子,作者对于正太有种糟糕的嗜好。若是能忍受养成雀哥的爸爸桑阿诺德,热衷翻身的童养媳六道骸,农奴版中二病患者贝尔,以及把玛蒙当婴儿塞奶嘴等一系列囧事。
  如果你能淡定的接受一系列柯南网王等安全世界的乱入并且对于作者的BUG无视。
  如果你对作者时而文艺时而吐槽的文风能保持风度
  那么,带好速效救心丸,可以放心入坑了。
  这文就是套个壳子的西贝货渐渐进化正版,又渐渐崩坏的囧物。
  十代篇将极度崩坏,请带好蓝波,严重的时候携带蓝宝。
  推文时间
  新婚[山狱,8059]
  此文不黑初雾爷爷,无视了西蒙家族,并且在白兰之战后面内容全不涉及,考据党可以淡定的点叉叉了。请相信,JQ是有爱的,正太是可爱的,中二是难搞的,过程是崩坏的
  完毕——


文摘:

第一卷 浮云君的忧郁
当苏诺囧囧有神的望着镜子的时候,他的玻璃心碎成了渣渣。镜子里那个家伙绝对不是他,这种帅的人神共愤的家伙绝对不是他。
  他默默地捂着脸悲剧的思考着自个儿到底是啥时整的容,脑子里突然蹦出一个想法:“玛丽隔壁的我终于穿越了。”
  他最后的记忆应该是给妹子读一本的同人小说的□部分吧,那CP还是极冷的初雾X初云。偏偏这孩子说他哥长的受声线也很美,准备物尽其用来着。
  于是在可爱的妹妹亮闪闪的眼光攻势下,苏诺缴械了。
  

  从此每天夜深人静时,都会传出十分奇怪的声音伴着自家纯真美好的妹子入睡。
  然后有一天读完了一本同人本三遍的时候,他终于崩溃的看着划过天际的扫把星,仰天长叹一声:神啊,带我去穿越吧我受不了了……
  然后他就十分突兀的出现在这个看起来就十分古老的房间里了。
  

  苏诺仇富的看着十分昂贵高档的桌子与墙上摇摆着的旧式挂钟,整个房间的陈设十分简约和考究,但是文件数据占了大多数,并且都是意大利文。
  原主人唯一的外挂就是能看懂意大利文,苏诺默默地怨念了一下,开始翻找原主人留下的东西,至少有个日志之类的东西啊,再不济一点点记忆也不能留下么,他这个西贝货可是会很快穿帮的。
  妹子,哥哥还是回去给你念H本子吧。
  

  苏诺翻了饭桌上堆成山的文件,顿时表情呈现囧字状。
  “国家秘密情报部……本月财政明细汇总?”苏诺迟疑地发着他并不熟悉的意大利音节,念叨着大标题。
  哦,国家秘密情报部啊,很拉风的名字……“啥?国国……国家秘密情报部?”
  苏诺惊悚的望了一眼文件,内牛满面。不带这样的。
  虽然他的专业是计算机,但是学过一阵子档案管理,勉强能看懂上面晦涩的词汇,苏诺纠结着向下翻了一页,页脚处是漂亮的签名。纸折的封皮上印好了红色的章。
  笔锋犀利而优美干净利落,而档案的处理也是十分熟稔,风衣袖口干净的像新的一样,初步断定原主人是一个作风严谨认真负责的高级干部,说不定是部长之类的,不然办公室也不会如此大并且充塞着这么多的档案。。
  

  “Alaudi,阿诺德么,应该是这么念的吧。”
  声线清清冷冷而富有磁性,苏诺看看自己拿着档案的手,修建的整整齐齐的指甲,手心有一层茧子,看来不只是常年拿着纸笔,白皙修长,骨节分明却力道极大,因为他刚刚一不小心就捏碎了一个精美的咖啡杯。
  苏诺微叹了一口气,重新站在镜子面前打量着被他接管的身体。他拥有如同大海的蓝色凤眼,犀利的目光令人背脊发凉,铂金色的发贴在脸颊和耳边,下巴略有些尖,薄唇抿出冷冽而淡泊的弧度,目光中令人不怒自威的气魄绝非泛泛之辈。
  
  总体感觉……孤高而强大的男人,绝非池中物。
  苏诺扯了一下嘴角,发现自己根本无法笑了,准确的是这张脸板的太久已经忘记了笑的感觉。笑起来是笑起来了,但是僵硬的让他自个都没法接受,他于是默默地在心里吐槽了。
  这张脸真的不适合阳光,他还是走冰山面瘫路线吧。
  
  下一步,苏诺打算找出能刺激记忆的东西,恢复记忆能力什么的,不然在这个危险程度不定的世界,这么麻烦的身份想要活下去并不容易。其实这个身份也并不是无法接受的,苏诺天生随遇而安,本来想当一个平凡的国家公务员,娶一个看得顺眼的女人,宠着妹妹防止有糟糕属性的男人把妹妹拐走,每天放学了帮妹妹准备便当,辅导功课,并且去书店打工赚钱养家,偶尔看漫画入迷了买点周边过过瘾。。
  穿越这种东西,被人想烂了也写烂了,苏诺即使嘴上说着要穿越,但是正得到这样的时候,他是舍不得的。
  

  苏诺,现在应该叫阿诺德随意的将双手放进风衣的口袋,波澜不惊的眸子一一扫过各个角落,然后他口袋里似乎有什么东西,阿诺德有些无语的掏出了银白色的手铐。
  没错,就是手铐。阿诺德被妹子荼毒的经验来看,第一反应便是:哎呀这手铐怎么那么……情趣?

  阿诺德摆弄了一下,刚刚知道怎么操作时候,手铐银色的光泽和温暖让他莫名的熟悉。
  这就是曾经的战友,他的手铐么。
  “什么啊……抓犯人用的么,这玩意还能多段变形啊。”。
  咔的一声,手铐开了。
  

  潮水一般的记忆像是突然下载了大部件的压缩包,让大脑一下子死机,响起安全警报。阿诺德有些无语的感受着像是要被挤爆掉的脑袋,下意识的咬住了唇。在没弄清楚现状之前贸然出声引来别人是不明智的。
  可是记忆的承载早就超过了他的忍受程度,还是不甘心的昏了过去。
  

  “阿诺德先生……先生?”一个轻柔的女声诚惶诚恐的轻声唤着,阿诺德条件反射的睁开眼睛,脑子涨的要爆掉的感觉消失了,他面瘫着调整表情,从数据库瞬间调出前方下属的数据:“维奥莱娅,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先生,下午三时一刻了。”面前的女子浅金色的发松松的披在肩上,面容平静的回答。她略微鞠了一躬,挽起了袖子看向手腕上的表。
  阿诺德直起身子,从柔韧的皮革沙发上坐了起来,虽然心里不断叫嚣着躺一会吧躺一会吧,可是身体居然本能的动了。
  该死的习惯。
  

  话说阿诺德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啊,不会是他的错觉吧?他接过维奥莱娅递过来的长风衣,然后披上,冰凉的指尖触到整整齐齐的领带,他略微摆正了领带,又细致的扣上了风衣的扣子。
  

  记忆融合后的苏诺不在了,而他以后的名字便是阿诺德,拿国家薪水的情报部首席。或许说这里的是两份记忆的混杂体,更偏向于原来的阿诺德的存在吧。毕竟用绝对凌厉的手段,踏着别人的尸骨上位的阿诺德精神更加的强大。搞得现在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了。
  没有差别,苏然依旧是他的妹妹,阿诺德原来的经历也是他真实存在的,或许现在更想拥有穿越者记忆的原版人物?唔,或许传染到了一些吐槽的能力。
  阿诺德面无表情的起身,维奥莱雅淡然的躬了躬身子,默不作声的跟在他后面,从休息室前往办公室。铂金色的发再拉长的余光下熠熠生辉。
  

 


你们懂得,文接下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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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chear_gan + 1 文摘别每次比其他介绍加起来都长上3-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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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过无痕 发表于 2012-9-14 19:06:12 |只看该作者
文接上帖~

 下午是工作的好时候。
  阿诺德囧囧有神的面对着足足一人高的情报文件,只好默默的悲愤着。记忆融合这几天还不习惯吗,连本身具有的能力也不算熟悉了。
  不过这是压榨劳动力吧,不出意外今天应该是他的十九岁生日刚过三个月。国家原来是把人当牲口使用的吗。
  

  所幸的是记忆和本能都是终生免费的外挂,眨眼间快速阅读完毕一份关于敌国间谍的数据,并敲上印章确认属实分类放好,维奥莱雅则负责整理和传达。
  阳光透过窗帘,金灿灿暖洋洋的,抹去一切阴霾。温暖的金辉渐渐沉向西边,将影子渐渐拉长。也不知过了多久,西方的云彩已经完全染上了暖橙色,像是灼灼燃烧的火焰。
  

  阿诺德放下笔,揉了揉太阳穴放松了一下,最后一份文件已经处理完毕。他扫了一眼贴在墙上的近期安排表,啜饮了一口咖啡。因为是上好的咖啡豆磨出的,所以醇厚的香味散在了冷寂的室内。
  近期的安排似乎有抓犯人,黑手党逐渐兴起了,这条不关他事,是罗马警方该处理的。即使能力不够的话明面上压制一下,至少别在暗地里给他插科打诨,阳奉阴违。不列颠的间谍嘛……似乎要找机会拜访一下。自卫团也很猖狂?这种事情别交给他,上面的人难道都是熬日子不干正事的。
  浪费国家的粮食也不是这么浪费的,果然这样妨碍公务的态度,还需要铐杀啊。
  

  “维奥莱雅,让B组第三小队负责十三区。”翻了一下任务表,阿诺德面不改色的将手下最精英的情报小队分到了威尼斯的红灯区。
  “是,先生。”维奥莱雅相当擅长察言观色,并且懂的聪明的沉默。所以是在他身边呆得最长的下属。因为他喜静,有时候脚步声重一点嗓门大一点的队员都会被代部长的糟糕脾气牵连,然后在医疗部住上十天半个月。
  

  混上首席的位置,又代替了部长的职责,阿诺德翻了翻本月的报废设施表,脸色慢慢的变得不好看了。
  情报局接待大厅又坏了?哪个部门干的?又是技术实验吗?还是特别部门掐架了?
  阿诺德的内心扭曲了一下,然后平静的在技术部的资金中减去了三分之一,又在特殊部门每人的薪水后面划掉了一个零。
  

  情报部是他阿诺德的地盘。所有破坏的人——绝对铐杀。
  当然在这之前先进行物质处罚。
  “维奥莱雅,还有什么安排。”用超高的效率处理掉今天的工作,阿诺德皱眉没有对不靠谱的部长发出任何评论,只是略显纤瘦的脸侧偏了一下,浅色的发柔顺的垂在了脖颈处。
  虽然他的表情没什么波动,却因为双手交叠的放松姿势让面前严肃的下属声音略微缓和。
  

  “彭格列自卫团的首领,Giotto先生会前来拜访您,预定日期为明天。”


这个是晋江的灰猫长评:(基本上最后几行可以无视之)

云和雾都是相似的。一样的美丽,一样的强大,一样的无法抓住,不可捉摸。所以,他们的牵绊比其他人更深,也更浅。
无拘无束的云,不可捉摸的雾,在无法用语言来确定的情况下,紧紧地缠绕在一起,不可分离,十世纠缠。
他们可以是对手,可以是同伴,也可以是爱人,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彼此。这是默契,也是羁绊。
在他们见面的那一刻,早已注定。
那是属于他们的黄金时代。
在同一片天空下,他们肆意的游走追逐,把后背交给对方。从此,孤独的背后有了一份温暖。并不热烈,但那份淡淡的暖意一生都不会消失。
云和雾的牵绊,延续十世。
相隔百年时光,那份眷恋,那份温暖,依然让他们再次见面,即使没有说出口,但那个眼神早已让对方知道,只有你的身边,才是我魂魄安息之处。
即使失去,依然不悔。
他们错过的太多,失去的太多,却永不后悔。也许是固执,也许是别有原因,即使是面对背叛,依然希望在某个午后,再次相遇。
那是属于他们的永远。
不需要太多的轰轰烈烈,不需要太多的承诺,不需要太多的情,只要在一个有着红茶和糕点的午后——彼此相伴。
十字架上,小小的锁链。
孤高的浮云,终会被虚幻的雾紧紧缠绕,锁住一生。最后,锁住彼此。一个十字架,代表着他们永不分离的联系。
彼此,永不放手。
——————————————————————————————————————————————
很喜欢这篇文,但是我词穷,不知如何形容,请淡定地看完。
全篇感情基调很淡,但是却透出一股坚定的意思,抓住了对方的手,就永远不放开。有时一点小恶搞让人忍俊不禁。
写初代的人较少,写初代守护者之间的更少,写的好的那就更别说了。但是烟花桑的文让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人物刻画的很鲜明,寥寥几笔,一个具有自己独特性格的人就出现在眼前,不像有些文,几乎除了名字不同就没有其他区别了= =。
(混蛋真的不知道要写什么好了!!)
以下是我对阿诺德的看法:阿诺德作为主角很称职,在初代很称职的与冬菇相处,给蛤蜊卖命;在十代很称职的打酱油啊……【望天】。性格很浮云,爱好拷杀冬菇,特长杯具冬菇(*^__^*)
突然想到,雨是从云那里来的,那么就是可以说是云生了雨= =!貌似云,雾,雨都是由水构成的……所以,他们仨是一家人么……(这是何等的诡异啊喂,学科学走火入魔了吗混蛋!)
(得我真不知道该写什么好了……不知长评的字数够没orz……【望天】大概还有200字让我去死一死吧口胡混蛋怎么好像写作文一样写一句数一句看看字数到没到要求啊orz……我写作文都没这么纠结的说因为作文只要600字现在就够了我可以不用写了……混蛋凑字数不是这么凑的喂!其实正文只有分割线以上吧orz……)
混蛋我不管字数了最后让我吼一句:雾云王道可逆不可拆,违者统统咬杀拷杀!!!雾云万岁!!!
——————————————————————————————————————————————
怕长评不够而凑字数怕长评不够而凑字数怕长评不够而凑字数怕长评不够而凑字数怕长评不够而凑字数怕长评不够而凑字数怕长评不够而凑字数怕长评不够而凑字数怕长评不够而凑字数怕长评不够而凑字数怕长评不够而凑字数怕长评不够而凑字数怕长评不够而凑字数怕长评不够而凑字数怕长评不够而凑字数怕长评不够而凑字数怕长评不够而凑字数怕长评不够而凑字数怕长评不够而凑字数怕长评不够而凑字数Ing


读后感:

查了字数!够写了==
原本今天是想介绍某一本书的,我还特地写了将近5千字的长评(喂
结果找不到价钱和封面啊尼玛发生了什么事啊!
这里的云的却很云,阿诺德很称职尤其是在冬菇爷爷在一起的时候(望天
说实在的我比较支持all纲什么的(喂你节操无下限了==
虽然G只是打酱油但是无痕告诉你们真的很有爱啊啊!
如果这篇文要用一种食物来说的话,我觉得大概是……带着浓浓但是又清淡的冬瓜排骨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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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风过无痕 于 2012-9-14 07:27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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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当V大很辛苦
作者:忘却的悠
出版社:晋江
价钱:RM25.02【人民币51元】

简介:

V大:哎......我本来想随便当个巫师,随便赚点钱,然后和不美又不丑的普通女人结婚,生两个小孩,第一个是女孩,第二个是男孩,等长女结婚,儿子能独当一面的时候,就从工作的岗位上退休,之后过着每天打扑克或搓麻将的悠闲生活,然后比老婆早死,我就是想过这种生活……

作者:喂喂喂!错了,错了,这是HP,不是火影,你是V殿,不是鹿丸~~~

V大:靠!我是不是V殿你还不知道啊,我要是正牌的,我还会废话上面的!555你以为我想啊……穿成他可辛苦了……不但要在小时候被欺负,长大了还得把自己的灵魂切成一瓣瓣的到处扔,还得毁容,被一个恋爱失败的老疯子算计(邓布利多),被一个小屁孩打败了一次又一次(哈利)。连死都死不彻底……(7个魂器呢……)
我怎么这么命苦啊~~~~(这是穿成V殿的某只,内心的呐喊!)

作者:这个……呵呵……辛苦了,这剧情不是还能改吗……呵呵!(望天……奔走……)

这是一个无辜的路人甲,被作者坑成V大的故事……是一个抱着鹿丸式梦想的普通人被逼成为黑魔王的奋斗史……

V大,心虚的看了一眼身后众食死徒……555这年头统治世界都有人逼的,梅林啊,告诉我,黑魔王能辞职不?

PS:从小伊那文过来的各位大大注意了哦~V大和小伊那个懒鬼不一样,他是个向往平静生活的勤快的好孩子,踏实肯干(踏实≠老实)。我都差点把他送去赫奇帕奇或者拉文克劳了。


文摘:

穿越

  “唉……”除了叹气还能干什么,看着周围梦幻般的场景,他无奈的想起了小妹的话,3年前我们写出来的文,主角穿越后都是兴奋和尖叫,那是承载着我们对幻想世界的憧憬。三年后,我们写出来的穿越文,主角的都是无奈,痛苦和彷徨。无非是长大了的我们了解了生活是什么……
  “叹什么气,你本来就是死期到了的人,能重生不是很好吗?”一个长相英俊标准黑无常打扮的人给了诺亚一个白眼。
  “其实死人要喝孟婆汤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不去说那些上辈子的恩怨,单单是如果带着记忆的话,总是一辈子一辈子活也是蛮累人的。”诺亚笑着说,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竟然如此短命30岁不到就阳寿已尽,现在说来他一直没有找到女友似乎也是好事,妹妹和妹婿应该会好好的照顾父母,灵魂状态的他刚刚放下心,准备迎接下一个轮回。自己就出现在这个除了没长舌头其他看起来都像是黑无常的人面前,怎么看都不像是正常的死亡程序。实事也正如他猜测。
  这个黑无常告诉自己,自己上上辈子曾经无意中帮过他,如果不偿还恩情,他将有心结无法升官。
  “一定要重生吗?不能把我下辈子运程弄好点?比如寿命,钱财之类的?”重生有好处也有坏处,既然都是再活一世,他倒是不在意喝不喝孟婆汤,喝得话还可以不用牵挂现在的亲人。
  “那是福禄寿三星定的,不归地府管,还有不是重生,是穿越,你必须到别的世界去,不然生死簿一乱,那可是要杀头的罪名,幸好现在穿越系统完善了不少,喂喂,你什么表情。”穿越系统的完善,让他们这些搞地府工作的人轻松了不少,一些错误的冤魂给了他们弥补,一不用担心世界大乱二不用担心冤魂上述,还可以把他们精彩的穿越经历节选下,给上头那些喜欢看戏的领导乐和一下,加点工资。这次偿还恩情,他和白无常商量了很久,才决定动用一下公物。
  “不不,别误会,能有更多活着的世间我当然高兴,虽然再长大一次有点累,只是我虽然不是什么老人家,但是好歹也是快过而立之年的人了,这个……是不是太刺激了点?”诺亚指着周围一个个方块,那是让他选择,你看看,死神,猎人,火影忍者,圣斗士,无限恐怖,哈利波特,魔戒,黑执事……
  “这些……”这些是什么东西。
  “都是当红的漫画和小说,有问题吗?就算是制造平行空间也是很累人,通常有这些小说做基础就只要搭个架子,它自己就慢慢形成了,真是方便很多。”他记得当初平行空间计划差点让空间之神殒落,后来是智慧女神出的这个主意,才解决了问题。
  “我只是觉得……现在的孩子都太危险了。”不说这名字,你看看这个封面就知道有够血腥的。
  “没有温和点的吗?”诺亚想了想,“比如机器猫之类。你别生气,我不是挑三拣四的,只是看漫画是一回事,活在那里是另一回事情,还是温和点好。要不,什么灰羊羊和喜太郎?我记得这还是国产的。”
  “没有,安全系数高的都被我的搭档白无常选走了,他的恩人这辈子可是一个得了白血病五岁就死了的女孩子。”黑无常看着诺亚,你好意思跟一五岁的女孩子争?
  “合着你们两个还一起欠人情……”
  “黑白无常是不分开的,上上辈子那个女孩子是你怀里的宠物,你帮我们的时候,天道把恩情算成了两份。”
  “……”得,这回连诉苦的都没了。谁能比天还大。


要是要全文请短信息自己的hotmail给我(喂!

读后感:

没记错的话这是09年的问,那时候大概才中一吧?
嘛,这文里的V大不悲剧,没有变蛇脸。
只是在文出现撒加的时候好像摔桌,这里真的是HP不是那个雅典娜啥的么==
.
.话说啊,之前不是里德尔传老蜜蜂和猪头酒吧的老板有JQ的吗?
现在是老蜜蜂和麻瓜杀虫剂的老板娘有暧昧关系!!
我还在想几时看到斯莱特林的把老蜜蜂和猪头酒吧的老板有JQ传出去后会怎样呢?
不过事实证明三人成虎是真的,近墨者黑也是不可否认的,学坏只要三天也是不可避免的

不过只能在此说明魔法界的落后
不过此文是3P文,其中一个是麻瓜武力智力不比里德尔差
所以才会有反攻,反观阿布……乃就是一个小受的命啊不要反攻了这是没结果的!

咳,不小心荡漾了

不过我比较偏爱番外,穿越回原本的剧本那篇
当卢修斯(V)遇见卢修斯(原)
噗,小龙、纳西莎晕了哟~
然后知道自己老爸也是食死徒的罗恩也晕了哟~

只能说在这里剧情大概是浮云了吧?(摊手
简单来说倒像黑魔王漂白记?
夏取盛经、孙络,取分间,绝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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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过无痕 发表于 2012-9-14 19:44:00 |只看该作者


上面乃网络版封面



书名:懒人伊尔迷
作者:忘却的悠
出版社:晋江
价钱:RM19.62【人民币40元】

简介:

他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大好……宅男,竟然穿越了。真是没天理,他只想在家守着自己的床和电脑度日。
没关系,穿了他也能把懒字进行倒地,能躺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能靠着别人站绝对不自己站着。
不过……伊尔迷?杀手世家的长子,这个……懒起来有点麻烦,自己资质太好宅男已经被弟弟预订了。知足常乐,自己有任务出门,没任务哪也不去,杀完人就回家睡觉,训练完就不再动弹。
改变剧情?那不是我们懒人会做的事情,幸好伊尔迷这个角色太省事了,只要在99年出去转一圈,把弟弟拎回家就可以了。


文摘:

穿越揍敌客

    这是哪里?辛诚疑惑了,他是不是在做梦?在电脑前看电影的他,现在处于这种诡异的情况,怎么看怎么不正常吧,他明明没睡着啊。如果不是身体不灵活他肯定要掐自己一下,再咬自己一口。

    整个人像是泡在液体里面,试着动动就能碰到柔软的墙壁,还有模糊的尖叫声,不能自如的掌控身体,更主要的是他四周都是水竟然能自由的呼吸……

    穿了吧……

    是的。

    婴儿穿吧……

    恐怕是的。

    唉……都难怪说,电脑是宅男宅女们最大的威胁,平时要抵抗他的辐射,特殊情况要抵抗病毒,穿越流行后,更要抵抗他莫名奇妙的各种穿越定律。

    仔细想想,现在通过电脑穿的越来越多了。排行第一的就是那个著名的yesorno的框框,无限恐怖,去了有死无回。

    还有什么电脑漏电啊,电脑屏幕突然变黑啊,电脑黑洞啊~数不胜数,众多穿越者都是在电脑前愉快的看文,玩游戏,聊天的时候,下一刻物是人非,开始为自己的生存挣扎。

    所以说,电脑啊,你真是祸害,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的话……我恐怕还是舍不得放开你。

    不得不说婴儿穿是有好处的,至少不用装失忆了,你说婴儿时期的尴尬,切,那对别人是问题,对辛诚来说简直是福利。

    介绍一下吧,现在在母亲大人肚子里面的人叫辛诚,灵魂年龄25,资深宅男+万年懒鬼。套句当年展令扬的名话他是能躺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能靠着别人站绝对不自己站着。

    除了波动键盘和鼠标的手指,他根本不愿意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别瞎猜了,我们主角不是大胖子一个,这家伙的身材好到让女人嫉妒……你问为什么?饿得呗,他连饭都懒得弄,在合租人闽楠住进他家之前他是基本一天吃一顿的。

    能宅在家里当然有宅在家里的资本,辛诚的电脑编程和黑客技术是曾经让闽楠叹为观止并包下房间里面一切家务的一大原因。

    “辛诚,这个软件拿出去卖,你会赚翻的。”

    “你去卖吧,回来记得买箱泡面。”对着电脑头也不回。

    “……”

    “辛诚,为什么不去工作。那是世界500强的企业。”

    “要出门啊~”依旧对着电脑,头也不回。

    “……”

    “辛诚,我头一次见到你这么和钱过不去的人。”

    “没有啊,我存了足够花3辈子的钱了。”这回看存折了。

    “所以你就懒得再赚了。”陈述句。

    “你真了解我。”

    “……”

    想着想着就开始怀念他的全职保姆了,闽楠啊,多好的一个人,如果他是女的,他一定把他娶回家,并不辞辛劳的去公证处登记,耗费心力的举办婚礼。(==)

    咦?等等?男人和男人结婚貌似可以不用登记,省了啊,可惜了,以前怎么没想到呢。(只想要个保姆,你就别祸害人家了。)

    母亲的肚子里面是最舒服的,可惜了,再舒服也有出来的一天,当那天来临的时候,他才知道,原来生产这个过程疼的不仅仅是母亲,婴儿收到的痛苦也是那么的剧烈。

    不过辛诚倒是难得配合起来,毕竟如果不好好配合,他有可能会害死自己和自己的母亲。他也迫不及待的想知道,他穿在了哪里。

    古代,现代,未来,魔法斗气的异世界,还是勾心斗角的架空朝代,是快意恩仇的江湖,还是豪门深深的大宅。更或者是某个动漫或者小说的世界?他穿去的是可以左拥右抱的起点,还是被拥被抱的晋江。(你丫的,有一开始把自己定位在受的嘛!有点积极性好不好。)

    耳边传来的陌生的语言,那叽叽呱呱的词句告诉他,如果在地球上那他一定是出生在不知名的土著部落,这样的话他情愿穿越在别的星球上。

    费力的挣开眼睛,看着抱着他的女人,还有旁边围着的男人……

    辛诚在心里骂了句粗口,虽然婴儿的视力是倒的,但是不妨碍他看人,抱着他的女人,机器眼,绷带脸。旁边的男人,银色的长发,绿色的眼睛,肌肉男一个。

    天啊,为什么!为什么啊!

    看到这里还不明白就太对不起那引以为傲的记忆力和宅在家里多年的经历了。天啊,揍敌客,他竟然来到了危机四伏的,配角死亡率仅此无限恐怖,炮灰死亡率高居榜首的猎人世界,而且,照这个阵势,他竟然还是揍敌客家的孩子,他会被严格的训练,他注定成为杀手,他那悠哉悠闲一去不复返的懒人生活,他想再续前缘的宅男生活……别了。

    曾经他也抱着那微薄的希望,希望自己能成为糜稽,虽然形象差了点,身手菜了点,资质糟糕了点,人缘坏了点,但是至少糜稽在FJ的大纲里面是一个10年没出门官方认证的宅男。但是旁边的日历无情的打破了他的幻想,虽然听不懂那个名字的发音,但是他只可能是伊尔迷,揍敌客家的长子,伊尔迷·揍敌客。

    伊尔迷努力的调节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列出伊尔迷这个人物角色的有点,到还真是让心里平衡了不少。

    首先,他伊尔迷是揍敌客家的长子,从小吃穿不愁,还有佣人伺候,比起生存都成问题的流星街实在是好太多了,也比起在与世隔绝的小岛长大,从小自力更生,只有森林可以去,长大了出门找爸爸的小杰的家庭条件好太多了。

    其次,在这个世界,死亡率那么高,通缉犯逍遥法外,猎人能无罪杀人,所以,实力的提升是活命的保证,伊尔迷前世虽然懒,但是那是在享受他喜欢的生活方式,如果连活着都做不到,那还谈什么享受。所以伊尔迷还是很珍惜生命的。

    ……

    更正,是珍惜自己的生命。

    揍敌客家的系统训练,虽然看起来惨了一点。但是那是最有效的,最系统的成长方式。就是他们对孩子的心里问题的关注少了点,导致大儿子面瘫,二儿子宅男,老三,老五出走,老四失踪。(这教育有够失败的。)

    但是这对现在的伊尔迷来说不成问题,他的心里可是已经很健全的了。(真的吗?)

    最后,就是最重要的一点了,那就是伊尔迷这个角色。

    轻松,太轻松了,99年只要去考个执照,再把弟弟拎回家,就可以了,其他的事情他一概可以不管,不用担心哪里弄错了剧情,把自己弄得不得不拯救世界。

    配角好啊~~有实力的配角更加好啊……

    想到这里,伊尔迷甜甜的睡了,明天是美好的,反正揍敌客家只管杀人,虽然刻苦的训练有违背自己的做人原则,但是任务以外的时间绝对是自由的。

    他爱死自己现在的身份了,只要熬到奇牙继承家主,他就可以彻底过回他的懒人生涯了。前程似锦啊~~


读后感:

基本上我还特别期待是奇伊文的(别问为毛不是伊奇,搞不好他只愿意躺在那边不要动)
可是呢一看到他和糜辑出现在流星街遇到库洛洛我就肯定确定了另外一个男主角肯定是库洛洛
不过西索也是喜欢伊尔迷只可惜下手太慢了被团长抢先了,悠酱自己也表示很遗憾(喂!
嘛……一篇是性格像鹿丸,这篇是身体像鹿丸(基本上我认为鹿丸酱更乐意动脑而已)
只可以说……悠酱其实特别喜欢懒懒的人么?

不过其实这篇文有一个笑点……很前面很前面
在伊尔迷第一次杀人过后被问感受竟然直接拿着书本读出来……
尼玛背出来比拿着读有诚意啊!

所以说其实这是一篇HE从某个方向来看是雷文(纯洁45°望天)
夏取盛经、孙络,取分间,绝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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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过无痕 发表于 2012-9-15 11:20:20 |只看该作者


以上乃网络封面,下面是实体书封面





书名:[hp同人]相伴而生
作者:三千琉璃
出版社:晋江
价钱:RM31.88【人民币65元】

简介:

一个意外,将Harry Potter从1998年带回了1927年,和voldemort做双胞胎兄弟?

别开玩笑了。(Harry语)

可惜这不是玩笑。(某无良作者语)

简单来说,本故事说的是某救世主帮某黑魔王矫正陋习的过程。

深层次来说,本故事说的是一个艰难的相处过程。

以上。


文摘:

楔子

  “阿瓦达索命。”一道绿光从哈利的魔杖中闪出,狠狠地击在对面的食死徒身上,伴着一声短暂的闷哼,又一条生命就此终结。
  看!生命是如此得脆弱,只要抬起魔杖,唇齿轻动,就可以了结一切,无论他活着时是风光还是落魄,幸福或是悲伤……
  啊,差点忘记了,哈利的唇角勾起,食死徒是不懂得幸福的含义的,当然,也永远不能体会悲伤,因为,他们就是悲伤的制造者。
  “哈利,该死,你在发什么呆。”罗恩一把撞开哈利,大声吼道。
  就在方才哈利站着的地方,一道红光,激起无处尘土。
  “不好意思,罗恩。”哈利抓了抓零乱的头发,紧抓在手中的魔杖上光芒一闪而逝,那是还未成形的盔甲护身。
  虽然被撞得有些无辜,哈利嘴角却勾起了一个笑容,爬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土,他微笑地注视着他的好友——罗恩,认识这么多年来,他始终保持着自我,好吧,是保存着某些slytherin口中所谓的“gryffindor式鲁莽”,无论如何,有这样一个朋友在身边,也正是他经历了这么久的残酷战斗还没有崩溃的原因之一。
  “你是我们的希望,哈利,你知道,你不能有事。”罗恩小心地避开又一道飞射而来的绿光,大声说道,深红的发丝在各色光芒的闪烁下晦暗不定,蓝色的眼眸中是满满的坚定。
  “谢谢你,罗恩。”哈利的脸上绽放出一个笑容,他的头发因战斗而凌乱,衣襟也都沾上了灰黑的尘土,却惟独那双澈绿的眼眸,始终闪亮而明艳。
  罗恩突然有一种错觉,哈利虽然在他的面前,却将要不存在于这里。
  他不由伸出手去,想抓住自己的好友,确认他的存在,却只触碰到一片衣襟,转瞬即逝,哈利已冲向战场的最中央。
  黑发红眸的男子,稳稳地立于人海之中,各色光芒从他的身旁擦过,他神色不变,目光直直地透过人海,射到宿命之人的身上。
  来吧,哈利•波特,如那个预言一样,救世主和黑魔王来一场决斗,活下来的只能有一个。
  哈利定定地注视着对面的男子,他握紧手中的魔杖,声线平滑而坚定:“Voldemort,我会杀了你。”


要全文pm邮件网址给我~(乃滚

读者娃娃的评语:

黑魔王和救世主一起穿回去了,哦,天下本来就是已经大乱了的
黑魔王和救世主成兄弟了,不止保留记忆还相亲相爱了,哦,my good……唔,不对,应该是:哦,my meilin哇,难道世界已经崩溃了嘛?!!
咳咳,说实话这就是我看了文章开头的想法。
看了这么多的HP文多数是单穿,最多最多就是多个同穿的炮灰女,双穿真的很少见哇,尤其还是这两只一起穿回来了,竟然还都保留了记忆。说实话,感觉这样……比较难搞。
哇哈哈哈,粉CJ粉CJ滴某只飘过
其实我还是比较倾向于只有一只穿回来,或者两只同穿,但是一只保留了记忆另外则没有,然后来场轰轰烈烈的养成呀什么的,把历史的车轮硬生生的掰到喜欢的方向去。(话说,按照本文的设定,V殿多了个双胞胎兄弟,貌似这两种情况没啥区别— —//,一只穿回来,嗯,是小哈穿成个虚拟人物V殿的同胞弟弟;两只同穿,V殿失忆,小哈有前世的记忆,唔,根本没啥区别嘛,反正都是刚出生的小孩子,刚出生的婴儿和传到婴儿身上失忆的人,有区别嘛?没有嘛?有嘛?难道真的没有嘛?好像没有吧……
什么,你问我为什么不是V殿保留记忆,小哈没有!哦,难道你真的成了教授口中的格兰芬多了嘛,脑子让巨怪轰隆隆的踩过了???这种脑袋让门夹过了的问题不予回答
某琉璃带着阵阵阴风,面部阴冷的飘过,咬牙切齿:我写的不是短篇,更不是超短篇,照你这么设定,我还写个毛哇……)
写着写着貌似有点跑题,唔,转回来,转回来
感觉V殿有点,既然你们都放弃我了,既然你们都怀疑我,针对我,不信任我,不让我靠近我心中唯一的温暖(窘,怎么有点像是教授的独白哇,前往别想歪,这温暖是霍格沃兹的黑魔法防御教授职务啦,老邓拒绝了嘛)既然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了……那么,如你所愿,就让这个冰冷冷的世界走向毁灭吧……于是,某魔王诞生了,某世界也差一点崩溃了
若是V殿真的是这个目的的话,那V殿可以说是成功的。既然你们让我不好受,我就让你们统统不好受,于是巫师界进入了数十年的恐怖时期。同样,V殿分裂灵魂的脑残行为,同样让跟随他的食死徒们不好受。哇哈哈哈,V殿果然是个很伟大的人哇,整个巫师界就没一个人好受的。
再说小哈,感觉他和V殿很相像,同样是个很纯粹的人哇,同样认定一个目标就勇往直前永不放弃,只不过目标……刚好相反而已。一个是努力让黑暗降临整个巫师界,一个则是在努力阻止。
写到这里,很有点佩服甜食老蜜蜂了,他是怎么能够让一个从小睡在碗橱里,三餐不饱,干的活比小精灵都辛苦,还要经常客串别人的出气沙包的人还能为光明而战呢。尤其是在小哈进入巫师界,知道了自己是这么这么有名的人的之后,怎么能不让小哈想想自己的名声地位和曾经所受遭遇的巨大反差呢!!相信他也有想过吧,只不过小哈向往温暖,老邓又给了他所需要的,不论真假,就是假的也当成真的,努力让自己不去深层次的想……
呼呼,够一千字了吧,够啦够了。V殿和小哈告一段落先,那个啥,琉璃,我穷哇,穷哇,什么意思就不用我说了吧……积分、积分(眼睛绿绿的)我想看V的章节哇


读后感:

嘛……怎么说呢……这本书没记错的话是从蓝那边拿到的==
然后灰常不好意思刚好我小姨有定制……接着那时候因为对同人不太感兴趣所以也没有注意过==

事情总是想象比现实更美
相逢如是
离别亦如是
当现实的情形不按照理想的情形发展
事实出现与心愿不统一的结局时
遗憾便产生了

嘛……这是我一看完这文的感觉
不过实际上从某方面来看这文其实是洗具==

不过印象最深刻的是哈利和里德尔互相算计……结果两个人都喝下变形药水要穿女装
当然什么都难不倒里德尔==
最后穿女装的只有哈利

只能说明一切都是rp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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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过无痕 发表于 2012-9-15 12:23:10 |只看该作者


以上是网络版,实体书在下方





书名:HP同人之午后
作者:三个圈
出版社:晋江
价钱:RM35.81【人民币73】

简介:

P同人,SS/HP配对,Harry穿回十一岁时,小H有点腹黑。第一次写,感觉还行,就发上来看看。文章不雷,不会是坑


要全文请PM邮件地址给我!(奶滚!

文摘:

  一 重生-改变
  “Look......at......me......”漆黑而茫然的眸子紧紧地盯着自己那碧绿的眼睛。
  “教授......”HarryPotter,魔法界“大难不死的男孩”却不知如何是好。SeverusSnape,那个为了母亲而守护自己一生的男人,就这样,望着那双与母亲相似的绿眸,静静地死去了......Harry握紧手中的魔杖,为了这个为自己牺牲了生命的男人,他,还得继续战斗下去。他,必须杀Voldemort!他大步向前走去......
  “阿瓦达索命!”绿光迎面而来,Harry平静地闭上眼。真讽刺,他在心中苦笑,好不容易打败Voldemort,却死在自己人手里。响起凤凰社成员冷漠的面孔,真是.......可笑!这一切,Dumbledore一定早就安排好了,他早就知道自己是第八个魂器,自己......从头到尾都不过是他的棋子......
  死亡来临的那一刻,Harry脑海中闪过最后一个场景:脸色苍白的男人坐在教师席的后面,阴沉地望着站着分院仪式上的自己。原来,从第一次见面开始,自己对他的印象就是如此深刻......自己一旦离开他的保护,就遭遇不幸了呢。
  抱歉,教授......你希望我活下去,我恐怕......
  *************************************我是重生的分割线*********************************************
  “Harry.....Harry......”好像是Ron的声音。
  “快起来......要迟到了!......”一只手拼命地摇晃着自己,Harry缓缓睁开眼。眼前出现的是金红色的床幔,还有好友火红的头发。奇怪......Ron怎么变小了.....等等,我不是死了吗?
  “?!”Harry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Ron......”
  好友给了他个白眼:“快点......该去礼堂吃早餐了......你昨晚干什么去了,睡得怎么死......”边说边拽起他,把他推进浴室。
  看着镜子里的身影,Harry的眼睛忽的睁大了。梅林,他看见了什么!一个瘦小而苍白的男孩,戴着一副破旧还粘着胶布的老气眼镜,乱糟糟的黑发,还套着一件异常肥大的二手T恤......这分明是十一岁时的自己!
  Harry下意识地捂住嘴,难以置信地后退了几步,怎么会......这太......梅林啊.......他下意识的摸摸自己的身体,指尖无意中触到一些冰冷的东西。掏出一看,是一堆玻璃碎片,这个是......这原本是一玻璃球,是自己在魔法部的神秘事务司一个满是钟表的房间找到的,原本只是看这个东西挺漂亮的,才顺手拿来玩。可这个东西也随自己一同回到了过去,还成了一堆碎片。莫非这是一个时间回逝器,令时光倒流了?
  Harry逐渐冷静下来,不管如何,自己回到了过去不假。重生......很好,自己有了再来一次的机会,他浅浅一笑,自己绝不会浪费!自己,绝对会......扭转乾坤......镜中的男孩浮现出诡异的笑,Dumbledore,这次,结局将会如何呢?
  “Harry,你好了没?”Ron在外面敲门,“在不快点就要迟到了!”
  “嗯?啊!好了好了!”Harry用水在脸上胡乱摸了几把,开门去换衣服。
  换好巫师长袍,两人走向礼堂。一进大门,熟悉的情景映入眼帘:Hogworts一如既往的热闹,Gryffindor的欢乐与大笑,双胞胎又做了什么恶作剧,惹得不少人哈哈大笑;Slytherin的优雅与傲慢,他看见DracoMalfoy冲自己丢了一个嘲笑的眼神,Harry回了他一个大大的微笑;Ravenclaw的睿智与学识,ChoChang正和身边的一个女孩聊天;Hufflepuff的正直与忠诚,CedricDiggory在大声说着什么。有多久没见过这样的场景了,Harry不由眼睛一热。


附上读者赤凤仙的评语:

【你憎恨我是因为James Potter,关心我是因为Lily Evans,你永远只在我身上找寻别人的影子,就连你临死前,盯着的也是Lily的绿眼睛。你什么时候看见过我——Harry Potter?不,你从来也没看见过我,我永远只是“Potter”,而不是“Harry”。就算我改变得再多,你也视若无睹...... 】
嗯,Harry不会轻易发现Severus不再会在他身上透着来看他的父母亲了,毕竟他的外貌和性格已经改变很多了。可是Severus一直搞不清自己对Harry的感觉!一直认为可能是父爱。唉~(仙:恋爱白痴撞在一起,没救了~)
老实地说,Harry也真可怜,他的一生几乎都因他的目光下活着。James和Lily是无条件的爱他,Sirius和Lupin很爱惜Harry,但偶尔是无意的透着Harry来看James。Albus会以目的与内疚来疼爱他,在加以约束着Harry他。教授们几乎是无意识看在Harry父母与救世主的份上对他比较好。Hermione和Ron虽是好友,但在某时候会逼迫Harry做些Harry不想做的事。Severus则是透过Harry的父母来看待Harry,就连Harry的姨妈也是透过Harry父母来憎恨Harry。更不用说伏地魔和食死徒们是透过救世主的身份来对付Harry。老实说,真正看着Harry本人,就只有医疗翼女王大人和搞怪双胞胎而已,他们是不带任何他人的观点来看待Harry。(仙:找个机会让双胞胎和Harry搞暧昧,毕竟Harry不是要和他们合作开店吗?Harry一定会在他们那里找到安慰和纯粹的惜爱。夫人也很乐意教Harry医疗的魔法的,或许以后魔药味道会好点。)可以说,Harry从离开父母后就生活在水深火热的处境下,他的感觉总为身边人影响,以改变自己的决定,总是为迎合他人/在乎他人而活着。所以他不期望自己能找到纯粹爱自己的人。(仙:Harry可能会开玩笑找不到的话,就和双胞胎搞3P去,毕竟他们很不错。只是这句话给某些人听到,后续会很恐怖就是了。笑~想看耶~)
呃,总觉得Harry的“打吧打吧,Lucius Malfoy也不嫌累”,很像“扣吧扣吧,Severus Snape也不嫌厌”的感觉,像看戏看得很无奈的口吻。非常期待Sirius傻狗狗教父的登场,到时后,Harry无奈纠结的指数,恐怕会像火箭上升般狂飙。想像一下油腻腻毒舌蝙蝠与鲁莽恋子蠢狗对阵,外加一只腹黑纯良狼狼旁观加无意点火,Harry实在需要医疗翼女王教他熬治头疼和胃痛的魔药来预备。(仙:Harry的人际关系还挺复杂和难搞,以后还搞上个情绪与嘴巴几乎是最难搞的,可怜Harry的神经细胞会不会一夜死光。汗~)
Harry的外貌让我想起除去万圣节和圣诞节,(巫师界为何要庆祝圣诞节呢?貌似以前的教徒们不是拼命的猎巫吗?)情人节这日子也是巫师界的大日子呢!!Harry现在就如双胞胎所说的那样是新一代Gryffindor可爱小王子,迷死一堆学弟妹和学长弟,那巧克力情书鲜花之类可以压扁Harry的小小身子了。不过某人的醋意也可以淹死一群教授,妒火也可以烧死四学院的小动物们,看到时候谁笨的自己送上门去当炮灰~(仙:还有谁!当然是今年会举办情人节的草包和在看好戏的老蜜蜂喽!期待老狐狸虽被大炮轰不倒,也会一脸灰溜溜的糗样。)如果Harry那堆情人节礼物有迷情剂之类的东西,那那天就更“精彩”了,可以让当时的大小动物们毕·生·难·忘·的!
Harry,Lockhart不但是骚包也是草包,不但是自大狂也是自恋狂,对就像是有自恋症的孔雀!!
话说哦,Severus你对Harry的保护欲也挺让人无语的,就Harry也觉得越来越不可理喻了,迟早他会认为你患了普通人里男人少患的“男人更年期”(仙:真的有这病的,很少人患而已!)到时你不要气死就好了!
期待圈大大会勤劳更文,我很喜欢你的文风,当然考试也要加油啊!
给了不少意见,希望圈大大不要嫌烦才好,所以再此奉献上篇长评给圈大大哦!


读后感:

实际上看过原著的人都会感慨……那老蝙蝠对火红百合的深情啊
不过我在原著就不太喜欢火红百合==
初次看的时候就是有一种古怪的感觉,实际上我依然认为火红百合不是那么美好

看到哈利再接再厉的攻陷西弗勒斯的心里的坚固城堡时,真的很想对哈利说你真行!

蝙蝠喜欢百合,麋鹿和蝙蝠抢百合,百合选择麋鹿,蝙蝠黯然神伤。

不过印象相当深刻的还是原文蝙蝠冲口而出的泥巴种==
个人认为无可厚非
毕竟当蝙蝠备受欺压的时候,百合顶多只是动动嘴并没有实质上的阻止麋鹿他们==
搞不好实际上这是真心话呢~(小声

不过这篇是snarry

如果说百合是阳光的百合那么哈利就是深渊下的百合
深知一切==
而我相信……狗教父一定在为哈利的选择二严重不爽中(噗
夏取盛经、孙络,取分间,绝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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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过无痕 发表于 2012-9-15 12:42:4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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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爸爸,你在哪里?
作者:忘却的悠
出版社:晋江
价钱:RM32.37【人民币66元】

简介:

奇牙:这个关卡太难了,宝宝,有没有什么武器。
小杰:别!
宝宝高兴的在包里掏:这个好不好,我爸爸说过,原子弹最厉害了。
鸣人:我从小就没有爸爸,我爸爸已经死了。
宝宝:没事的,我也没有爸爸啊,你要找的,没准你爸爸是被人分尸了,你得找,然后再缝起来。
鸣人:好,我会加油的!
团长无奈:宝宝,不准乱说话。

宝宝:呜~爸爸,这个大公嘴欺负我。
耀司抱住飞扑过来的孩子,低头捂脸:我才十八岁……

剧情提示:找真爸爸,附赠一大堆干爸的旅程。
某人:幸好,老丈人虽然多了点,情人就我一个。
悠:指,你恋童!
某人:那又怎么样。
悠:委屈您了……


片段:

找爸爸去

  流星花园是S市一个比较著名的高档小区,虽然名字恶搞了点,但是在房价飞涨的今天,已经没人关心他的名字了,更何况不明所以的大人觉得流星似乎很璀璨,很有韵味,看过某部电视剧大人在犹豫的时候,也都被自家老婆孩子的星星眼打败。
  再说了,这里的房价虽然还是那么贵,但是环境,物业,配套设施等一切辅助条件都相当完善,性价比还是很高的。在这里入主的至少也是小康富裕之家,家教良好,风气也好,治安也好。
  不过就像人吃五谷杂粮会生病,在完美的地方也有旦夕祸福。
  “啊呀,这是怎么了。怎么好端端的。”
  “是啊,这房子说烧就烧了,幸好这时候大家都在上班,钱没什么,人没事就好。”
  “谁说人没事的,烧起来的那家,抬出来一个人。”一个头发花白的大妈难过的摇摇头,“救不回来了。”
  “唉呦,作孽啊,那是赵家小伙子。”
  “是啊是啊,这小伙子,年纪轻轻的,老婆跟别人跑了,自己拉扯孩子长大,多有出息的一个小伙子。”
  “孩子倒是没事,正好在小区里面玩躲过了一截,以后这孩子怎么办哦~对了,孩子呢?”
  “居委刘大爷看着呢。”
  “坏了,老刘这个老糊涂,他哪里懂的哄孩子啊,快走快走,小李,去家里拿点玩具和零食。”
  上班的年轻人没回来,大爷大妈集体行动,去照看孩子,当然等待他们的是更加轰轰烈烈的寻找行动。
  那我们的主角在哪里呢?在湖边。
  要说现在哪个小区会没点湖啊,中国人讲究风水,住宅附近有活水,有长寿之意。虽然说要破处封建迷信,但是还有可持续发展和环保的大方向在嘛。
  所以湖还是有的。
  一个左右六岁的小男孩正在湖边一个巨大的柳树下面偷偷哭泣,由于个子太小,树又太大,正好还在拐角处,所以他只要闭紧嘴巴,就轻松的躲过了眼神不是很好的大妈们的搜索。
  “骗人。”小男孩奋力的把手里的一个肉包子扔到了湖里,“都骗人,爸爸才不会不要我,他很快就会回来的。”小男孩奋力的吸吸快流出来的鼻涕,强忍着眼泪,他才不信,从小,他没有妈妈,但是他有个世界上最疼他的爸爸。
  “刘爷爷一向老糊涂(隔壁张大妈常常这么说),只要,只要……宝宝回去了,爸爸一定在的……一定……”
  就在小男孩努力自欺欺人的时候,湖面上突然发出了好看的光晕,幸好现在是白天,不是那么明显。
  当然了,能造成这样的非人造光影效果他也应该有本事让别人看不见这效果,证据就是,本来还跟着徐徐凉飘动的柳枝尴尬的停在了一个不怎么符合物理学原理的位置,夏天特产知了也如同被集体掐了喉咙,没声了。
  小男孩愣愣的看着水里的光越来强烈,里面还隐隐绰绰有个飘飘荡荡的女人慢慢的浮起来……
  脑子里不自主的回忆起爸爸曾经给他讲过的倩女幽魂,午夜凶铃,咒怨,鬼来电,死神来了……(由此可见,单亲家庭家教很重要。)
  “哇~~鬼啊!”吓哭了,“不要吃我。”
  从水里浮上来的女人嘴角狠狠的抽了一下,尽量放柔声音,“孩子,别怕,我不会吃你。我不是鬼。”
  “真的吗?”男孩小心翼翼挪开挡住自己红肿的眼睛的小手,悄悄的打量这个很像飘飘的阿姨。
  身上是那种很露很透很飘的衣服,和从古至今的飘飘们的喜好一样,眉毛很淡显得脑门很亮,嘴唇旁边很白当中很红,最特别的是她的头发了,其他飘飘阿姨的头发都是飘散着竖起来的,她是被一个甜甜圈绑着竖起来的。
  浑身上下,只要能扭动的地方(比如衣服,腰带,裙子,头发)都在不规则的扭动。
  男孩眼睛一眯,后退一步,总结。
  看起来就不像是人,就算是也不像是好人。
  一个孩子很纯真的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你,用直白的动作戒备着你……这样的情况下,那个女人还能优雅的笑容也有了不少裂痕。
  “孩子,来……吃的还在不是吗?吃吧。”很飘的阿姨拿出了一个包子,从上面的指印来看,这就是刚刚男孩扔掉的那个。
  “阿姨……”看到包子,男孩的脸瞬间红透了,“阿姨,这个包子是坏的……”再次重申,刘大爷脑子不太灵活。“阿姨,我错了,我下次绝对不乱扔垃圾,至少不往河里扔了。”
  头发竖起来的女人,瞬间脸色一黑,然后利索把包子往后一扔,准确的落到河边的垃圾桶里。
  “好厉害。”一百多米呢。
  “孩子,我是满神。”瞬间光影效果再现,那女人身后光芒万丈。
  “神?”男孩在脑子里搜索了一下关于神的名词,然后了然的点头,摆了一个孙大圣的姿势,“敢问前方是哪路菩萨。”
  “……”
  “你叫我满神就可以了。”咬咬牙,咱们不合小屁孩计较。
  “那……我叫宝宝。”所有人都这么叫他。
  “那么,宝宝,你想再次见到你的父亲吗?”
  “什么是父亲?”
  “就是你爸。”满神大姐,风度,风度。
  “真的吗?宝宝还能见到爸爸,爸爸没走对不对,爸爸没有不要宝宝……”男孩可怜兮兮的祈求着,希翼的看着满神,【就算这个阿姨穿得再奇怪,只要她相信爸爸没有抛弃宝宝。宝宝就……给她糖吃。】
  “是的,你可以再次见到你的父亲,只不过你必须自己去寻找。”
  “爸爸只会去菜场,单位,宝宝的幼儿园,家里。”新好男人。
  “不,你的父亲已经魂飞魄散,他的灵魂已经飞到不同的世界,在不同的人身上。”
  “啊?”


要文的人情PM邮件地址给我。

读后感:

这篇就不附上读者的评语了
感觉已经不够了(望

其实这是篇欢乐向的文章,结局是HE不解释

只是宝宝的爸爸好多,虽然被拐来拐去,最后还是落入团长的手中

如果从综漫来看,这算是一片挺不错的文,拿A-大概没问题

只是搞笑的大概是在烈火青春、火影和HP那边
猎人则是相当的小白向……

所真的其实团长真的很强,连未成年都亲得下去(望天
这就是传说中的娈童癖么?

而我想说宝宝的能力是十分逆天的,逆天到不管在哪个世界,哪怕是无限恐怖都能所向披靡,无所不能的
可这个代价,在别人眼里是巨大,可在当事人眼里,我们的当事人宝宝,当然是觉得没什么比爸爸更重要的啊

只是最后他亲生老爸出场很让人囧囧有神罢了==
我绝对不会说其实在之前看到哈迪斯被库洛洛忽悠后恼羞成怒把他身体收回就在偷笑==
夏取盛经、孙络,取分间,绝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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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过无痕 发表于 2012-9-15 12:59:5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风过无痕 于 2012-9-15 01:00 PM 编辑



书名:吾命骑士·终结魔王 下
作者:御我
出版社:天使出版社
价钱:RM22.88(繁体版,金石堂购)
简介:

榮登金石堂、博客來、蘋果日報暢銷排行榜No.1!
《吾命騎士》系列最終回!

我是一名騎士,正確來說,是光明神殿的太陽騎士。
身為一名太陽騎士,就是得有一頭燦爛的金髮,蔚藍的眼睛,悲天憫人的個性和璀璨的笑容。
永遠帶著笑容說「仁慈的光明神會原諒你的罪惡」是一個太陽騎士的命。

***

吾命騎士當到變成吾命魔王……不過人總有轉職重來的機會吧!
什麼?就業條例規定太陽騎士不能轉職只能當到死?
誰要遵守就業條例啊!我可是無法無天的魔王啊!
什麼?十二聖騎士氣到爆炸,出兵來討伐魔王了?
……誰鳥他們啊!我可是魔王呀!
哇哈哈哈哈──

光明神,雖然那傢伙是個大混帳,但還是請護佑我們能夠順利把他帶回來。
您的十二聖騎士


文摘:

楔子:讨伐魔王
「我很抱歉,都是因为我的缘故,太阳他……他成为魔王了。」
说完,罗兰看著对方,正对面是雷瑟?审判,对方紧皱眉头的神色让他更是忐忑不安,这对他来说可是很新鲜的情绪,打从「死了」以后,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出现剧烈的情绪起伏了。
话说完,雷瑟除了皱紧眉头外,迟迟没有其他举动,这让罗兰有些摸不透对方的想法,虽然他皱著眉头,但因为审判骑士长平时就始终紧皱眉头,所以这点根本没办法拿来当作判断的依据。
罗兰只有偷瞄其他人,十二圣骑士都在这里了……除了太阳骑士。
但众人也都看著雷瑟,多半是不知所措或者等待的神色,他们正在等雷瑟的反应和决定,就和罗兰一样。
在这种绝望的情况下,被众人这麼盯著看,压力肯定是无与伦比的大吧?
罗兰不禁感到十分佩服雷瑟,但随后又想起来,以往被这麼盯著看的人往往是十二圣骑士之首——太阳骑士,也就是格里西亚。
格里西亚总是沈默地思考一阵子,然后抬起头来,带著笑容对众人说一些「只是偶尔飘过晴空的乌云,待时间一过,自然可拨开云雾见光明」种种让人听不懂的话。
如果事情很严重,他也有可能认真对众人下令,让所有人都忙得人仰马翻,而他自己却好像没半点事要做,虽然大家嘴上总是不停抱怨,但却又认命地做著指派下来的工作。
只要格里西亚认真下令,哪怕是再荒谬的命令,大家还是会照著去做,而他认真下令的时候,总是会不自觉的……
「我明白事情经过了。」

罗兰从回忆中醒过来,转头看向说话的雷瑟,对方也正盯著他——事实上,所有人都盯著他看,这让罗兰有点紧张起来,被所有人盯著看的感觉实在让他喘不过气来!
「恍神了吗?」雷瑟出乎意料的感兴趣,询问:「在想些什麼?」
「没什麼……」
雷瑟却一反常态的追问:「说出来,这是命令!」
罗兰愣了一下,但看雷瑟的神色十分坚持,他带著尴尬的心情说:「只是在想格里西亚认真下令时的小习惯。」
「喔,那个习惯啊!」闻言,众人都笑了。
「其实还挺好发现的。」希欧笑著说:「不过没想到你那麼快就发觉了。」
「别告诉太阳呀!」莱卡警告:「就算他鞭打你也不准说!」
「拜托,太阳会鞭打的人只有你吧!」
「就是说……」
众人笑闹了一阵,渐渐安静下来,根本不需要开口,大夥都知道彼此心里在想什麼——他们嘴里说著念著的那个太阳或许再也不会回来了。
此时,雷瑟终於下令了:「魔狱骑士长,麻烦你将离开圣殿后的所有过程钜细靡遗地写下来交给我,方便随时查阅,也许写的途中,你会想起更多细节,再小的事情都要写下来,无论看起来有无作用都得纪录!」
罗兰愣了一下。就这样?什麼罚责都没有?预想中的责怪、不谅解和怨他让太阳成为魔王,自己却回来圣殿……
「但我们不想办法让太阳回来吗?」罗兰连忙说:「我们可以去逼问等阳,他就在影神殿等我知道影神殿在哪里,只要找到他,应该可以问出让我代替太阳成为魔王的方法——」
「魔狱骑士长!」雷瑟突然低喝一声。
罗兰吓了一跳,闭上嘴巴,无助地看著对方,根本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麼。
「你该做的事情不是成为魔王,是归队!」
归队……听到这词,罗兰难得起波澜的心竟然为之一恸,眼睛也感觉一热,但他忍住了,死亡骑士流泪可不是太好看的景象,因为他们的泪腺早已随著肉体一起「死了」,流出来的「泪水」只会是浓烈的黑暗属性。
虽然,罗兰还继续想说自己应该代替太阳成为魔王,但雷瑟的脸色看起来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他只有看了看其他人。
没有得到该做些什麼的命令,众人显得有点茫然,但对於审判叫罗兰归队这点,没有人露出任何异样的神色。
见状,原本要说出口的话,要代替太阳去当魔王的话,罗兰再也说不出口了,也许他现在还不是真的那麼融入这个团体,但未来,自己是不是真的可以变成名符其实的十二圣骑士之一?
如果是十二圣骑士,收到归队的命令,会有什麼样的反应?
「是!」罗兰毫不迟疑的回答。
「魔狱似乎仍旧十分愧疚。」
希欧跟在审判骑士的身旁,旁边是黑压压的一片,而不是一团亮得刺眼的闪耀物体,这还真让他有点不习惯。


艾维斯也跟著说:「是呀,他那个表情看起来根本就没有释怀。」
「多多开导他。」雷瑟只有这麼回应两人。
希欧无奈的说:「恐怕很难,魔狱的个性实在死心眼,回来的一路上,我已经跟他劝导过上百次,太阳是自己决定要成为魔王来解决瞎掉的问题,根本与他无关,但他整路都摆著一张愧疚的脸,根本就没变过。」
雷瑟点了点头,但他并没有进一步下指令,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该怎麼去开导一个人,这不是他的职责。
比起开导,让人开口认罪还比较是他擅长处理的事情。
更何况,现在要做的不擅长事情就够他头痛了,实在没有余力去处理其他更不擅长的事情——雷瑟正打算去和国王讨钱。
这是他从未做过的事情,所以带上最擅长处理外交的暴风和坚石骑士,只希望能够成功说服国王,否则若是没有经费,他接下来要做的一切都是空谈而已。
但对於如今这一位国王,雷瑟有些没有把握,他和对方的接触并不多,倒是对前一任国王还有较多认识。
以往,只要前任国王做出太过失格的事情,雷瑟就得随格里西亚来王宫,但却不需要做任何事,甚至不用开口说话,只要静静站在太阳身旁,让他可以用自己来明里暗里警告那一位前任国王陛下,好像审判骑士真的可以把一位国王抓去审判所拷打似的。


想要全文请PM我。

在這最後的最後,格里西亞到底該如何決澤呢? 是回去當眾人心目中的太陽騎士, 還是當一個無惡不做的大魔王? 「我還能回去嗎?」 太陽的掙扎與困惑 絕對讓你有身其境的紛圍 最後他到底該如何抉擇呢?

其實上面可以浮雲,因為只是一時興起文藝而已==

實際上最後的最後,格裡西亞成了唯一兼任大魔王的太陽騎士(望天

雖然中間事情很多(尤其是格裡西亞假裝加入勇者探險隊的時候……
我只想說……果然真不愧是大魔王超級任性的啊魂淡!
夏取盛经、孙络,取分间,绝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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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过无痕 发表于 2012-9-15 19:46:2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风过无痕 于 2012-9-15 07:48 PM 编辑



书名:哇!今夜哪里有鬼!
作者:黯然销魂蛋

网络知名作者,在两岸三地拥有相当多的书迷.
  "今夜有鬼"系列是黯然销混蛋的顶尖之作,史无前例地融合了爆笑与灵异两种截然不同的写作风格,以一种全新的演绎方式,不落俗套的离奇故事,给众多喜欢鬼怪故事的读者带来全新的阅读体验.网络连载期间引发许多读者热烈追文与讨论.因人物刻画生动,许多对剧情意犹未尽的读者,纷纷依此文本继续创作它的衍生文章,可见作者独有的文字魅力.


出版社:重庆出版集团
价钱:RM36.49【人民币74.40(亚马逊)】

简介:

《哇!今夜哪里有鬼!》故事中生性迷糊的灵异节目制作人何弼学在一次节目中,请来了有着高学历、高品位的帅哥天师殷坚做特别来宾。自从被殷坚判断为“八字奇轻”之后,何弼学就开始频频撞鬼。先是高中时候暗恋他的女孩惨遭车祸之后阴魂不散地缠着他,继而惨死的女朋友也跟着他不肯放手。何弼学简直成了灵异版雷达,只要他出马,就一定能找到凶宅或者各种冤鬼,他们的灵异节目“哇!今夜哪里有鬼!”也随之名声大振。为了寻求保护,何弼学厚着脸皮搬到了殷坚家里,竟与性格冷漠的殷坚发展出了暧昧而深厚的友情。而殷坚神秘的身世也渐渐揭开,这个又酷又帅的捉鬼天师竟然不是人……两人爆笑刺激的冒险由此展开,一出出险象环生的撞鬼记不断上演。


编辑推荐:

“今夜有鬼”系列是黯然销混蛋的顶尖之作,史无前例地融合了爆笑与灵异两种截然不同的写作风格,以一种全新的演绎方式,不落俗套的离奇故事,给众多喜欢鬼怪故事的读者带来全新的阅读体验。《哇!今夜哪里有鬼!》是该系列丛书的PART 1。《哇!今夜哪里有鬼!》网络连载期间引发许多读者热烈追文与讨论。因人物刻画生动,许多对剧情意犹未尽的读者,纷纷依此文本继续创作它的衍生文章,可见作者独有的文字魅力。


媒体推荐:

网络超人气小说,绝无仅有的恐怖又爆笑的小说!
不怕你看过不买,就怕你错过后悔。惊悚爆笑,诡异无区,天上地下只此,一本的灵异小说!万千读者翘首期盼付梓成书!


文摘:

殷坚卷着烟丝,燃起火柴,喷了一口白烟,长叹。他捡了一个麻烦回来
,现在那个麻烦穿著他的T恤、短裤,不怎么安稳的睡在他的床上,Shit!
殷坚不是个冷酷的人,至少,他自问自己不是,只是生为一个21世纪有
理想、有抱负还会按时交税的年轻人,要怎么热血沸腾也是很有限的。像他
这样一个永远烧不开的温水般人物,居然会捡个麻烦回家??那实在是因为
这个麻烦太麻烦了一点。
时间得往前推进一个星期,三月十九日的下午,那天阴雨绵绵,湿湿冷
冷的天气让人忍不住的怀疑自己是不是快要长霉了。
地点是一间品味不错的咖啡厅,只是品味不错,咖啡不见得好喝,但一
定很贵。殷坚是来赴约的,约他的是个美女,因为他是个帅气的男人,这年
头,帅哥约会美女或者美女约会帅哥,是多么天经地义的事情,所以他赴约
了,当然,若是因为对方很火辣美艳而出席,那事情就显得很肤浅,荣俗,
没点意思,但事实上CK是电视节目的女主持,而殷坚,则是她找的来宾。
“哇!今夜哪里有鬼!”什么破烂节目名称??这是殷坚脑中浮现的第
一个念头。在台湾,灵异节目多到会让你有种你其实是住在一个大坟场里的
错觉,打开电视,不管哪个频道,只要有心,一定会找到某人带你去找鬼屋
,某人又住在什么烂风水的房子里,每周都可以看到不同的灵异照片,又是
废井、又是旧屋,弄得这个小岛上好象随时都可以撞见鬼一样。
这一切对殷坚来说实在很可笑,但就利益方面来说,这样对他挺有利,
因为他的职业是天师,当然,你也可以叫他居士。法律没有规定,一个堂堂
硕士毕业,身栽好、脸蛋帅气的男人不能以这个当职业,所以殷坚过得很开
心,尤其是在这种奇妙的灵异节目大行其道的同时,他甚至不必真的去捉鬼
,就能获取暴利营生。
没办法,谁叫他长得帅呢?这年头,帅哥确实比较吃香一些些……。
“殷先生,不好意思……”那位叫CK的美女强而有力的握了握殷坚的手
,后者礼貌的响应,跟着再觉得有些可惜,这么漂亮的女人,身旁已经有了
护花使者,正常的男人都应该觉得可惜吧??
CK的男友,是她的节目制作,从殷坚的角度来看,比自己矮一点点,比
自己不帅那么一点点,跟CK站一块儿,有点像姐弟,当然,这不是CK这位大
美女的错,是她男友的错,一个男人长得圆圆脸,大大眼,是有点该死。
殷坚会注意到CK的男友,除了他是当红的灵异节目制作人之外,还有一
点很特别,当天下午,CK正忙着邀请殷坚上节目的同时,她男友正跟一票工
作人员在挑选灵异照片,里头有真有假,让殷坚感到意外的是,真的全让那
位年轻制作人挑在手上。
“殷先生?”CK挑高了修了又修,完美到有点天怒人怨的细眉,第一次
有男人和她聊天是不看她的,居然在瞄她男友。那个挂了付黑框眼镜,像个
死大学生一样的男人有什么好瞄的?
本来还在一旁窃窃私语猛讨论的工作人员全都静了下来,CK如果用那种
语音微扬的声音说话,就表示这位女王大人不高兴了。
“不好意思,我只是觉得那叠照片很有意思!”殷坚指了指CK她男友手
上的照片。
“你也觉得这些很恐怖吧?我们就用这一些!”像是受到鼓励一样,CK
她男友眼神都亮了起来,得到宝似的笑得极开心,殷坚这时才注意到,他居
然连酒窝都有?
“我觉得有趣的是,你抓在手里的那些……全都是真的!”殷坚冷静的
点明,CK她男友楞在那里,下一秒是将照片全都扔了出去,他制作灵异节目
可不代表他禁受得起这些。
“你……开玩笑的吧?”不知道是哪个工作人员,小小声的问了一句。
“我的职业道德不允许我开这种玩笑,我是个天师,我叫殷坚。”
“呃……我是这个节目的制作……我叫何弼学。”
女人就是麻烦。出门少上一次厕所就像世界末日一样。何弼学待在驾驶
座上发呆,手指神经质地轻敲着方向盘,外头一直飘着的雨让他心情很差。
好吧!他承认,他是让殷坚那些话搞得自己毛了起来。
“学长,这些照片怎么办?”坐在副手席的张正杰扬了扬手中的牛皮纸
袋。他和何弼学两人是前期后期的摄影社社长,何弼学大了他两届,可是就
外貌来说,被当成长辈的永远是他,头发少又不是他的错……
“扔掉。”何弼学死气沉沉地回答,心理作用让他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
战。
今天下午,殷坚居然用极其佩服的语气说他手里那叠灵异照片是真的,
老天,这一点都不值得骄傲吧?殷坚甚至落井下石地又提醒了一句,他们的
节目之所以受欢迎,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有个八字奇轻的节目制作人,真
是人见人爱、鬼见鬼沾,可以想见他们录制节目时有多热闹了!
本来,殷坚只是说说而已,何弼学大可以完全不当~回事,不过那些浑
蛋的制作小组成员,竟然开始认真讨论起来,录制节目时发生过多少次特殊
事件,跟着再不约而同地全都瞟向何弼学,这又怪他了?“我……我八字轻?
可是我从来都没遇过,遇过这。这……”何弼学咽了咽口水,他虽然想反驳
,但又不敢太绝对,有些事。不说也许不一定会发生,但说了,万一真发生
了怎么办?他一点也不觉得自己胆子够大啊!
“哦?很快你就能碰到了!”殷坚简单地回答,未了还嘿嘿两声。就那两
声,让何弼学觉得自己好像当场被人秒杀了似的。


读后感:

一开始会看到这本书是偶然,始于某个网友死缠烂打要看完然后和他讨论

故事发生在台湾区,而台湾,神神怪怪的传说不少。大多数这类好看的作者也是喜欢书写在台湾区的事(例:禁咒师等)(大多数熟悉的也是台湾作家啊魂淡)
那里的环境,大家似乎对于鬼怪都司空见惯,大大方方地摆在台面上讲,公然地有电视节目和风水大师。故事的情节紧张、刺激,但又充满了真实性的搞笑情节。另外,故事中涉及的三界五行的生物很多,狐仙、山魈;还有许多的神器和法术,一边看一边不断地会发现更多新鲜的东西。

文风看起来矛盾其实有很和谐,所以这个系列不看不行不是么?

(话说出书版的真的被和谐到很多啊魂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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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过无痕 发表于 2012-9-16 12:43:3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风过无痕 于 2012-9-16 12:44 PM 编辑



以上是网络封面,下面才是实体书





下面的是插图



书名:铂金荣耀
作者:夜阳
价钱:RM28.45(人民币58元)
出版社:晋江

简介:

穿越成了铂金贵公子德拉科·马尔福!
事实上穿越这种事情有时候是迫不得已的,但是布鲁塔克说过,当我们遭受不幸时,命运并不能阻止我们合理的承受它。

全中文,不过有时候会用英文做一些补充,翻译按照自己觉得舒服的来……

CP已经决定了,那就是无CP!!!!雷者慎入。
V大死透魂器全完!!!!雷者慎入。
文章慢热,其实我也不知道算不算慢热,个人觉得不算,但是很多人这么觉得,那就是吧。雷者慎入。
拍砖欢迎,但是还是希望措辞不要太激烈,这两天受了很多刺激。嗯,雷者慎入。

就这样。



文摘:

“该死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一个个都在拿着薪水吃软饭吗?找个死人也能给我找错了啊!怎么不去死啊你们!”咆哮声在百米外都能听得到,震得天地一阵抖。
  “老大,我们本来就是死人……”一个小天使缩了缩脖子,不畏火山爆发颤颤巍巍的说出了事实,勇气可嘉。
  “妈的,老子知道!”六翼天使手里的笔上下翻飞,口气咬牙切齿:“停薪三个月!”
  “打扰一下。”一直站在旁边的苏情抿了抿嘴开口。
  “很抱歉由于我们的失误给您造成了不便。”火爆龙立刻变成了优雅的绅士,脸上的笑容真诚亲切:“我的名字是六翼,手下引错了灵魂,而你的肉身被焚毁了,我们将会给你安排另一具身体,让你重生。”
  “老大,这样安排是会被上面发现的!”某犯错了的再次大无畏的开口。
  “废话,我当然不会像你这么蠢!”六翼转头怒骂了一句,转过脸来又是一副亲切的笑意,谄媚的好像要中六合彩:“我们将会把你放到异世去,这样就可以抹去此次痕迹了,而我们可以满足你几个要求。”
  沉默了两分钟,眼睑轻敛面无表情的苏情才轻声说了一句:“先给我那个世界的信息。”
  “那里是你熟悉的哈利波特的世界,顺便说一下,给你的身体是纯血贵族德拉科·马尔福的。”简明的介绍了一下,脸上带着少许的得意。
  “他不是女的。”苏情陈述着一个事实,实在是无法想象自己拥有一具男性的躯体。
  “灵魂也不分性别。”六翼耸了耸肩,显然不以为意。
  “听好我的要求。”苏情看看自己似乎的确是没有两性特征,苦笑了一下。
  抬起头,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让面前见过大世面的六翼心中也微微一寒。
  “第一,我要我的记忆和我这一世父母的照片。”苏情低声的报出了第一个条件。
  “没有问题,不过你要你父母的照片干什么,他们离婚这么久了,连合照都没有一张。”六翼点了点头,显然有些疑惑。
  “我没有要求你弄到合照,只要是最近的照片就可以了。”苏情不耐烦的撇了下嘴:“第二,我要求那里的科技和我这一世水平相当。”
  “这更加奇怪了……”他好奇的还要再发问,却被一个瞪视噤了声:“可以,你继续。”
  “第三,我的要求是财富。不是马尔福家的财产,而是德拉科·马尔福的财产。其中包括了霍格沃兹百分之四十的股份,大笔的巫师界、麻瓜界通用的货币,前者存入古灵阁,后者存入瑞士银行,然后还有世界各地的不动产和投资,使用的全部都是银蝶这个名字,身份证明就是整个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可以在手中幻化出银蝶。”无视面前之人越来越不可思议的表情,她提出第三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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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若然长评:

真不愧是夜阳大吗?(这个问句怎么回事?)
请原谅我的词穷,我无法写出我看完整篇文的激动,
我看过很多的HP文,我觉得夜阳大写得是最好的,给人以全新的视角,没有传统的圣母女主,没有小白,只有为这自己身边的人而不懈努力奋斗,不让他们受到伤害的主角。我们在看HP的时候,可能会因为马尔福一家把主角害惨了而不喜欢他们,但是作者却用着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视角来展现那些我们不能理解,不能接受的贵族荣耀之于一个斯特莱林的重要性。即使是救世主,他所做的任何事都不一定是对的。或许在救世主自以为是地做着愚蠢的事情时,不觉已经伤害了别人。
友谊是一样很坚韧也很脆弱的东西。格兰芬多铁三角(好吧,这是看这文不好的地方——总会用上作者的话。)无论在原剧情中还是在作者的文中都有出现过友情经受了打击的片段。但是斯特莱林的三个人展现了友谊的坚韧。即使从一开始他们仅是因为身份才认识,但是他们因为时间,对彼此的了解愈来愈深,因而默契也在不断地加深。就算到了最后布莱斯和潘西知道了德拉科利用了他们,也仅是用了一个无关紧要(是这样吗?)的条件来原谅他,这样的友谊很少见到的。贵族是高傲的,他们会对那些无关紧要的人表示不屑,但是却会对自己的知己献上那变扭的关心。
咳!咳!跑题了,阿然最想说的是大大的结局。因为前几章中的打斗扣人心弦,所以到达终章时的胜利让人很激动,这种危险过后回复长久平静时的心情时候难以言语的。特别是看到了邓布利多安然死去时的场景,有一种难过的心情滋生。他最后虽不是像原著中壮烈地死去,但是他这样安然的去世,反倒有种涩涩的苦,说不出也写不出。最后的番外作者也没有直接写德拉科后来怎么怎么样之类的,但是写到他作为银蝶的身份被拆穿,他也不会好过到那里了,呵呵。
嗯,我觉得吧,看过这篇文的人,从前对斯特莱林反感的人,大多数会喜欢上这个学院,他们的护短真的很赞啊!好吧,阿然我就是萌上了这个护短了。
这文没有讲到男主角的爱情和CP,话说回来这样的文已经很少见了。曾经看过的一篇穿网王的文,也是这样慢热的,女主呢也是慢慢,慢慢,一步一步地实现了她的梦想,呵呵。
最后的最后,请容许我在这里发表一下我大怨念,我不知道夜阳大有没有看这评论,但是,我还是要说的,夜阳大看了表pia我。那就是——德拉科是男的啊啊啊啊啊啊(无限回音ing)为毛要用用银蝶这一个对于男的来说那么娘的名字啊啊啊啊啊啊啊(又一次无限回音)我知道现在想改也改不了了所以阿然我决定给个惩罚夜阳大那就是我不打两分给夜阳大只打一分以此来表示我的怨念和怒火准备接受我的怒火吧(怎么这话似曾相识啊?)!!!!
好吧,我又失手按成两分了。算了,看来是天意要阿然给你两分了(里然:其实就是你不舍得按两分而已。)那就算了算了算了!!!(最后再一个无限回音)


读后感:

基本上这篇文其实我手痒写过长评的(望天
不过字数大概在4000++左右,所以就不放上来了。(字数限制啊魂淡!

主角是标准的斯莱特林,他理性,他冷静,他隐忍,他勤奋,他聪慧,他毒舌,他珍惜着斯特莱林的珍贵友情。
没有被穿越前的事情影响,走着自己的路。

虽然过后因为前世的片面而影响自己对邓布利多和伏地魔的看法,可是也不能掩盖他的光芒。

其中最让人影响深刻的大概就是纳西莎的死亡
她的死亡让德拉科知道自己的错误而后的弥补更显得理所当然
当然,她并没有死

这同时也是一篇讲述马尔福家族兴衰荣耀的故事,就像文中邓布利多所说的——“谁知道马尔福们究竟是怎么想的呢。又有谁知道,马尔福们所谓的利益,究竟是什么呢。”没有人完全理解他们的骄傲,一切都为了家族的延续!

当卢修斯、阿布拉克萨斯、德拉克低头轻吻伏地魔的袍脚时,谁知道他们的想法呢?

【人们唯一能夠做的,就只是在马尔福們看著你的時候,低下你高貴的头颅罢了。】

不得不说,虽然德拉科利用了他所能利用的,不过他是一个奇迹,或者也可以说,斯莱特林的救世主?(囧)
夏取盛经、孙络,取分间,绝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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