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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九把刀 [完]    关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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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Erry 发表于 2008-12-3 22:48:36 |只看该作者
Chapter6

    毫无意外,我喜欢李小华。

    非常非常的喜欢。

    但说真的,尽管李小华老是对着我笑,但我从来都不知道李小华是不是喜欢我,抑或只是对我抱着强烈的好奇心而已。

    分手,只需要一个人同意,但“在一起”,可是需要两个人同时认可才能作数。恋爱就是要这么不确定才有趣,不是吗?至少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半的拼图。

    那阵子我每天都充满朝气地去上学,一到学校,停好脚踏车,就迫不及待地从车棚飞冲到教室,有时还会在操场旁的花圃摘下一朵小野花,趁李小华还没有到教室前,将小野花夹在她桌上的透明垫板下,然后等待欣赏她看见小野花的表情。我生平第一首诗,也就出现在小野花旁边的纸条。

    笔记本上的对话:

    “嘿嘿,你家住哪?”

    “干吗?”

    “只是好奇而已。”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你这么聪明,想知道应该就可以知道啊。”

    放学后,我便骑着脚踏车等在校门口,看着李小华的爸爸骑摩托车载她回家。我深呼吸,一踩踏板,疯狂地跟上。

    精诚中学跟市区隔了一道坡度陡峭的中华陆桥,平常骑脚踏车上去,屁股都要离开坐垫,使尽全力才不会使自己中途放弃、用牵车的方式解决(精诚中学的毕业生,八成都有一双筋肉纠结的萝卜腿,唉……)。

    恋爱的力量真的很不可思议,我一路狂追,无视可怕的坡度,紧咬着李爸爸的摩托车屁股。李小华当然知道我在后面狂追,她偶尔回头嘻笑的表情,仿佛在为我加油打气,让我完全忘却小腿肚的悲鸣。

    “等着吧,这点困难怎么可能挡得了我。”

    红绿灯下,我气喘吁吁看着扬长而去的李爸爸。

    我花了几天,便用逐步缩短未知地带的方式,知道了李小华住在哪个区域。那地方距离我家只有五百公尺,以前小时候每天走路去民生国小时都会经过。

    “今天你不要再追了啦,每次我看你冲马路的样子就觉得很危险。”

    有天李小华放学时,走到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冲向脚踏车车棚的我身边。

    “啊?那个还好啦。”我抓抓头,有些不好意思。但手上还是在收拾东西。

    “我今天已经跟我爸爸说要自己走路回家了,所以……”李小华的脸红了。

    不由自主,我的呼吸暂时停止——

    从那美妙的一天起,李小华开始跟我一起牵脚踏车回家。我们靠右边走,我走在外侧,李小华走在里侧,所以我们中间隔了一台很碍手的脚踏车。

    “你想知道我家在哪里,到底是为什么啊?”李小华抿着嘴唇,眼睛在笑。

    “知道你家在哪里后,我晚上遛狗就可以去附近走走啊,晚上无聊骑脚踏车乱晃,也多了一个地方可以绕。”我胡说八道,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知道李小华家住哪里。

    “对了,我还是觉得,你一开始认真念书就进红榜,真的很厉害耶。”李小华看着我,语气佩服。

    “那个还好啦,你们这些成绩很好的人才真的很厉害,居然可以从国一就开始努力用功到现在……三年耶!我根本没办法想象自己有那种毅力。”我坦白。我的聪明,原来只是一种退缩的惰性。

    “你那么聪明,念自然组一定很适合。”李小华突然说。

    “念自然组?”我有些讶异。

    因为我心中已经暗暗盘算,如果爸不让我考复兴美工、强烈希望我念普通高中的话,我笃定会挑没有物理化学的社会组。

    “对啊,你的数学不错,理化也很棒,念社会组太可惜了。”李小华笑笑。

    天啊,这其中误会可大了。我的数学是沈佳仪一题一题帮我开窍的,而我的理化更是李小华你自己不断地逼问我一堆电学原理,害我回家只好一直猛K理化参考书,你怎么会一副“柯景腾理化很棒”的表情?

    成功路巷口。

    “我家快到了,走到这里就好了。”李小华停下脚步。

    “不可以送到家门口吗?”我好奇。

    “再过去的话,我会生气喔。”李小华有些局促。

    “那,明天见啰。”我跨上脚踏车,挥挥手。

    “宫本勇次又带刀先生,明天见啰!”李小华笑着挥挥手。

    我们一起牵脚踏车回家了几次,每次都送李小华到她家的巷口就止步。我能体会女孩子跟男孩子一起回家,不想被邻居或家人撞见的担忧。

    然而我开始受不了那台从中作梗的脚踏车。

    于是我早上提前十分钟从家里出发,再将脚踏车停在中华陆桥前,用跑步的方式飞奔到学校,气喘吁吁摘一朵花,压在李小华的桌垫下,然后写上一首诗,画上一个图。如此一来,我才可以在放学后,跟李小华轻轻松松地走路回家。

    同学间也开始察觉我跟李小华间不寻常的气氛。尤其大家回家的路线都一样,想回家就得经过中华路,所有人都看见我跟李小华肩并着肩一块聊天走路。

    “谈恋爱喔!”廖英宏笑骑着脚踏车从我们面前经过,丢下一句。

    “你放怪兽一个人等校车是不行的啦!”许博淳也在脚踏车上丢下一句。

    “柯景腾,你最近被这样缠住都不会生气喔?”怪兽还是在状况外。

    没有了碍手碍脚的脚踏车,我跟李小华就可以用更舒服的步调,选择更幽静的路线回家。然后,嗯嗯,李小华的肩靠我越来越近,她的左手紧紧贴着我的右手。

    我的心跳有没有加快,我不清楚,因为我的灵魂已经完全失控。

    距离握住李小华的手,只有一个停止呼吸的距离。

    “……”我。

    “……”李小华。

    但我始终没有勇气张开手,牵住她。

    两个人就假装手没有紧靠在一块,嘴里聊着班上的同学,今天发生的趣事,我的狗,她的姐姐,幻想中的高中生活,以后想过的日子,期待完成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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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Erry 发表于 2008-12-3 22:50:18 |只看该作者
就是没有牵手。

    好几天就这么过去,每天早上我都向天发誓,放学一定要牵住李小华的手,但关键时刻到了的时候,我都处于脑袋空白的当机状态,无法更进一步。

    我想我是丝毫不值得同情的——

    有次下大雨,我们俩一起撑伞回家。

    我很绅士地将伞靠往李小华身上,让她不会被大雨淋到,自己却湿了大半边,雨水沿着头发倾坠而下,爬满我的脸。

    “我可以……问你一件事情吗?”李小华怯生生问。

    “嗯啊。”我看着她,李小华的侧脸真可爱。

    “为什么你都不牵我的手啊?”李小华似乎咬着牙。

    “……”我一震,脑中整个混乱。

    李小华停下脚步,看着我,她清澈的眼睛毫不放过我的窘态,连眨眼也没有,拼命想要看穿我心思似的专注。

    我慌了,竟脱口而出:“因为,我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手足无措。

    李小华的身子一震,沉默半晌,两人又继续在大雨中前进。

    两人来到陆桥上,看着下面空荡荡的铁轨,天空没有尽头的灰蒙蒙,雨水不断坠落。坠落。

    “你喜欢的人,是沈佳仪吗?”李小华的声音很细。

    “啊?”我愣住。

    “我以前坐在教室后面,常看到你们聊天聊得很开心,我就在想,你们应该会在一起吧。”李小华看着铁轨。

    没有火车经过,铁轨只是单调的线条。雨水也仅仅是灰色的涂鸦斜线。

    “才不是那样,我跟沈佳仪只是喜欢聊天的好朋友。”我失笑。

    “当时我就在想,你一定是个很特别的人。要不然沈佳仪才不会找你讲话。”李小华自顾自说着。

    “吼,她根本就是欧巴桑好不好,上次她还送我证严法师的静思语语录,要我静下心来念书,天,证严法师耶!念南无阿弥陀佛那个!”我强调,夸张地笑了出来。

    “……”李小华没有转头看我,只是看着铁轨。

    “反正,我没有喜欢沈佳仪。”我笃定。

    “一点点都没有喜欢?”李小华伸手,摸着雨。

    “沈佳仪是欧巴桑星人。”我超级笃定。

    就这样。

    就这样。

    在对话失焦到沈佳仪身上的过程,我已错过向李小华告白的最佳时机,更没有顺势牵住李小华的小手。

    大雨一直下一直下,越来越大的雨珠沿着伞缘倾泻在我的脸上。

    等到回神,我已经二十六岁。

    “一起回家”这四个字,不管在哪个生命历程,都有很浪漫的意义。

    “一起”代表这件事一个人无法独立完成,“回家”意味着背后的温馨情愫。

    第一次与你一起回家的人,你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

    十三年后,我闭上眼睛,还是可以看见……

    偌大的中华路上,黄昏下,我腼腆地跟李小华牵着脚踏车,天南地北聊天踏步的画面。或微风,或下雨,或晴天,或阴天。

    心中会有一股激动,旋又复归惆怅。

    只剩下桌上的那把小纸伞,与淡淡泛黄的最后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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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Erry 发表于 2008-12-3 22:51:17 |只看该作者
Chapter7

    国三下学期,联考的战斗气息越来越浓厚,所谓的黑名单已经完全失去意义,即使是我也忙着靠用功谈恋爱,无暇在上课中搞笑。

    黑板右侧总是写满明后天班级测验的范围,第几课到第几课,或是第几学期到第几学期,不复出现吵闹同学的学号。黑板左侧用红色粉笔涂满触目惊心的阿拉伯数字,每天都在倒数。

    当数字归零,便是我们与联考大魔王决一死战的最后时刻。

    “等到联考结束,暑假大家喜欢打多久的篮球就可以打个够本。但在面对联考的关键时刻,我们必须尽一切努力考好。这是人生的第一场战斗,不进则退……”赖导就像每个故事里的刻板角色,理念很古板又欠缺说服力,跟《BraveHeart》(勇敢的心)里梅尔吉柏逊涂着半脸的蓝漆,跨乘战马来回呼啸的讲说差之远矣。

    但当时可没有人有闲情逸致去反驳他。集体沉浸在用功氛围里的怨念是很可怕的。

    五花八门的测验卷,一捆又一捆地塞在专门搜集考题的大铁柜里,只有赖导跟班长拥有打开铁柜的钥匙。每次铁柜一开,测验卷在几秒内就会飞到每个人的桌上。日复一日,满腹经纶的铁柜变成了大家机械化生活的核心。

    我从来没看过铁柜空掉的那一天。

    不只是体育课、美术课、音乐课,每一堂课程提前结束的科任课,全都被联考的鬼魅借尸还魂,变成无数堂令时间静止的自修课,每每只听得见原子笔在桌子上打桩似的单调声响。嗒嗒嗒,咚咚咚。

    即使是赖导坐镇的自修课,李小华与我也毫不避嫌地挤在一张桌子上念书,互相请教不懂的问题,用最有感觉的“纸笔交谈”模式。

    每天早上冲到学校后,我总会先到福利社买一盒牛奶当作招呼,贴心地放在李小华的抽屉里,即使赖导正盯着我看,我也照做不误。我这个人的毛病就是老想硬着干。

    而赖导也的确没有用怀疑的眼光审问过我们俩,毕竟我的学习成绩正以相当惊人的速度往上攀升,甚至来到全校二十、三十几名的位置,进入红榜变成家常便饭,令赖导感到“啊,我果然是严格的名师,竟将冥顽不灵的柯景腾拉拔至此!”的安慰,无暇管我发愤念书的动力是不是李小华。

    我越来越好的成绩,跟摩西只手劈开埃及红海有异曲同工之妙(哪里像了!),有些同学以强烈的好奇探询我使用哪一牌的参考书,或是在哪里补习等等,才能创造出如此异常的成绩表现。

    “如果你整天被成绩比自己好十倍的女生问问题,看你会不会抓狂用功念书?”我简单响应,这可是个中滋味。

    ……然而我暗杠了“但你还得爱上她”这真正的诀窍。

    后来赖导汲汲营营为每个人订立模拟考必须进步的名次,并不断重新分派座位,希望能创造出传说中“最适合考生”的完美队形。但不管李小华在我的左边或右边、前面或后面,赖导就是不敢将我与李小华的位置分开,生怕我的成绩就此下滑。

    站在私立学校需要固定数量好学生坐镇大学联考榜单的立场,教务处开始一连串说服国中部全校排名前一百名学生“直升本校高中部”的讲座。如果联考成绩超过六百分却选填本校精诚中学,就可以得到每学期补助的一万元奖学金;总分若是低于六百、高过彰化高中或彰化女中,却选填本校直升的人,就可以得到每学期补助的六千块奖学金。

    “而且,我们将提供最好的师资给前面两班,这些老师有的是台中大学重考班的名师,有的在彰化补习班执教好几年,口碑不错,保证都是一流的老师……”赖导振振有辞。

    其实奖金不算诱人,对于师资好不好大家也不甚了解,但身为全校成绩最整齐的一班,大家共同留在这间学校再当三年同窗的意志相当坚定,毕竟彰化高中是男校,彰化女中是女校,而本校精诚的男女同校才是真正的恋爱王道!

    倒是李小华,对于继续留在精诚念书完全不做考虑,这点让我感到很困惑。

    “你不考虑留在精诚吗?”我写道。

    “不考虑。”李小华。

    “如果你瞒着爸妈把奖学金黑走,那可是一笔很爽的零用钱啊!”我写道。

    “……”李小华。

    另一方面,毕业纪念册的制作如火如荼展开,由我与沈佳仪、阿和、杨泽于等人负责。

    每到周末假日我们就会到阿和家的客厅讨论,或是干脆请公假到学校的图书馆剪剪贴贴大家缴交上来的生活照、个人照。而身为美术班,所有科任老师的照片都由我们这群负责毕业纪念册制作的小组,逐一素描完成。

    而我,很高兴又有机会跟沈佳仪这欧巴桑星人抬杠,好像我天生就欠教训似的。

    “喂,柯腾,最近我跟博仔回家时都看见你跟李小华走在一起耶。”阿和笑笑,挑选着大家合影的照片。

    混蛋,你这个居心不良的家伙。

    “对啊,我们家住得很近。”我边笑边写着文案。其实很想对阿和来个飞踢。

    虽然我已经有了李小华可以喜欢,但无法就这样否认自己对沈佳仪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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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Erry 发表于 2008-12-3 22:52:06 |只看该作者
“你们是不是在搞暧昧啊?”阿和不放弃,穷追不舍。

    “还好啦。”我对着阿和比了个无形的中指。

    当时计算机还是稀有的宝贝,专业臭虫制造公司微软连win3.1都还没诞生的原始年代。毕业纪念册的制作完全是手工,得仰赖学校统一发布的格式与标准,兼参照一张字形大小表,以方便厂商后续的打字与印刷。

    沈佳仪用铅笔跟尺,在预备黏贴照片的云彩纸上仔细标出每一张照片该在位置,并细画出每一个字座落的空白方格。我跟杨泽于则专司文案。

    “柯景腾,你是不是喜欢李小华啊?”沈佳仪突然开口。

    “是啊。”我老实回答。

    “你不觉得现在这种年纪,谈恋爱真的是太早了。”沈佳仪古怪地看着我。

    “是啊,我也觉得太早了。”阿和附和。

    “喔?说来听听。”我不服气的神色,大概无法掩饰。

    “你想想,你跟小华现在才十五岁,如果你们现在就在一起了,真的可以一直当男女朋友直到三十岁结婚吗?”沈佳仪大人的口吻,飘忽的眼神。

    “为什么不可以?都十五岁的人了,怎么可能还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对方?”我说,如果要认真回溯,我可是从幼儿园就开始春心荡漾了。

    “就算你们彼此喜欢,但就是不可能一直当男女朋友啊。如果早就知道一定会分手,为什么还要这么早谈恋爱?这样不是很没有意义?”沈佳仪很严肃地说。

    “你一定会死,那你为什么不现在就死一死?”我拄着下巴,实在是不爽到极点。

    “这根本就是不一样的东西,你真的很幼稚。”沈佳仪叹气。

    而即将毕业的我们,不可免俗地开始在桌子底下传递留言册,大家开始重复填上好友的留言册里填上自己的兴趣、未来的希望、鹏程万里、百事可乐等老套。

    当初在李小华的留言本上写些什么东西,我已无法记忆。只依稀记得在兴趣一栏写上“丢养乐多”,署名“宫本勇次又带刀”,总之没一个正经。

    即使我乐于在别人的留言册上瞎搞,但当时我觉得跟所有人做一模一样的事非常倦腻,于是根本没有去书店买美美的留言册让大家写点东西。

    “你干吗都不传留言册?我想写你那本耶。”廖英宏推了我的肩膀。

    他的留言册被我乱写脏话跟画满生殖器,满脑子都想报复。

    “很多人不都是要直升高中部吗?既然以后还会在一起,现在写这些离别的话不是很诡异?”我直说。据我所知,班上至少有一半的人都打算直升。

    “话是这样说没错,但你一定会后悔。”许博淳用不适合他的老成口吻说道。

    “我很认清我自己啦,我国小那本留言册根本怎么找都找不到。我是个无法保管东西的人。”我打呵欠。

    是啊,无法保管东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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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Erry 发表于 2008-12-3 22:53:57 |只看该作者
Chapter8

    李小华上课跟我一起念书,下课一起聊天、在学校里散步,放学一起走路回家,两小无猜的相处模式,终于还是出了问题。

    “最近她们都说,我没有时间跟大家在一起。”李小华略显忧色,眼睛飘向她们。

    所谓的她们,指的自然是班上女生中的一个小团体。

    学校里的小团体文化丝毫不奇怪,男生跟女生组成小团体的方式不大一样,贴切形容的话,男生喜欢“凑”在一块,女生喜欢“腻”在一块,而女生之间的联系比男生还要紧密许多,毕竟男生不会相约一起去上洗手间,也不会发生久而久之经期就一起驾到这种事。

    “怪兽也这么说啊,可是怪兽很坚强。哈哈。”我笑笑回道。

    后来怪兽当然终于明白我喜欢李小华,尽管没能陪他一起等校车,他还是很有义气地借我《少年快报》,中午吃饭还是会跟我一起啃肉粽。怪兽一点也不复杂,纯粹用蛋白质跟漫画制造出来的人。

    “不一样。”李小华皱眉,在计算纸写下:“她们对我很生气,说我都不重视她们,希望我不要那么常跟你在一起。”

    我看了,其实蛮火大的。

    我跟班上的女生都颇有交情,不论是国一或国二的毕业典礼表演活动,都是她们十个女生加上我一个男生,代表班上到县政府礼堂演出。而我当了三年的学艺股长,每次遇到教室布置都是这些女生跟我通力完成,大家都相处得很好,因此毕业旅行时男生里也只有我,才能在女生房间里打一个晚上的牌(跟沈佳仪玩牌可说是限制重重,玩二十一点被强制补牌,玩捡红点分数必须除以二,唉,怎么玩怎么输)。

    现在,这群同样是我朋友的人,叫李小华不要那么常跟我在一起,我实在无法理解。是看不惯什么?

    “我不懂。”

    “总之,最近下课不要来找我。”

    我皱眉,只能无奈接受,回头瞪了那群所谓的“她们”。

    联考越来越近。

    我跟李小华之间模模糊糊地产生无形的距离,这份距离有着说不出的刻意与扭捏,让我无法理解。例如,李小华说好说歹就是不肯让我们的毕业照片摆在一起,后来竟成了我最大的遗憾。

    有天放学,我在位子上跟怪兽一起看完了《少年快报》后,李小华还在跟那群女生聊天,我看了看表,已经五点半了。

    “走吧。”我背着书包,走到李小华旁边,那群女生突然静了下来。

    “不了,今天我爸爸会来载我。”李小华的眼睛有些飘移。

    我明白了。然后慢慢扫视了那几个女生的眼睛。

    “嗯,那我先走了。”我说,神情不太自然。

    我怏怏跟怪兽走到等第二班校车的大树下,重复看着《少年快报》。怪兽知道我心情不大好,却一直很白目地问我跟李小华到底怎么了。

    “没有什么啊,就是给她多一点时间跟朋友相处。”我困顿地看着天空。

    这场恋爱来得实在太晚。李小华以后不念精诚了,要去念尼姑学校彰女,我与她可以相处的时间也很珍贵啊,“她们”凭什么要这样剥夺我?

    “就这样喔?”怪兽歪着脖子。

    “就这样啊。”我打了个呵欠。

    “唉,女生就是这样,你别想太多啦。”怪兽拍拍我的肩。

    你又懂女生了?我看着怪兽,却没有说出口。

    有时候许多关心真的很廉价,但都是出于好意。这样的好意没道理招来冷嘲热讽。

    之后情况却没有好转。

    接连几个礼拜,放学时李小华都让她的爸爸载回去,与我之间甜蜜的、一路散步回家的习惯,就好像不曾存在过似的。

    我很难受,但当时只有十五岁半的我,并不知道该做什么样的反应。

    直到某一天,李小华的爸爸终于没空来接她,于是我顺理成章跟她一块走回家。我走着走着,在“再怎么样,也不会比现在的情况更差”的心理建设下,鼓起勇气,轻轻伸出手。

    我的手背,战战兢兢贴向李小华的手背。

    “不要牵我。”

    李小华没有看我,只是低头。

    “我只是……”

    我艰涩地说,空气好像变成酸的。

    “不要牵我,拜托。”

    李小华越走越快。

    毕业纪念册终于发到每个人手上的那天。早上,数学课的复习测验结束。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张跟着交换考卷夹递过来的纸条,跟一把精致的小竹伞。

    小华的字。

    纸条里短短两句话,就像拳王泰森瞄准鼻心的一记左直拳,再加上轰碎下颚的右勾拳。我的灵魂不等教练丢白毛巾,直接摔出脑窍,唏哩呼噜。

    我没有哭。至少没有当场流出眼泪。

    我的自尊心一向硬可比铁,在灵魂出窍复又回返后,我只感觉怒火中烧。

    “三姑六婆直娘贼,通通去吃大便。”我看着那把小竹伞。

    第二天,我剃了一个接近光头的大平头到学校,并且跟同学换了个位置,依照纸条上的只字词组,彻底远离那个并不希望继续跟我接触的女孩。

    摊开参考书,我一言不发就开始解题。现在的我,已经被训练成一台效率极高的解题机器。

    “怎么了?干吗剃平头?”

    沈佳仪也跟同学换了个位置,从左后方直接问我。

    我们好久,都没有像以前一样坐在一起了。

    “你也在里面吗?”我回看,语气不善。

    “什么啊?”沈佳仪不懂。

    “嗯,我想你也没那么无聊。”我又回过头,继续写我的题目。

    沈佳仪见我心情恶劣,倒也真不敢接话,也不敢笑我的平头是怎么个突发奇想,或是皱眉说我幼稚。

    只是从第二天开始,沈佳仪就待在我固定的左后方,慢慢等待我心情缓解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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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Erry 发表于 2008-12-3 22:54:40 |只看该作者
然后,我的背又开始出现原子笔的墨点。

    实话说,要等我情绪缓解还真有得等,因为我被遗弃得莫名其妙。但多亏沈佳仪又开始刺我的背,硬是逼我听她说五四三,才将我从解题机器的黑暗势力中拉回来。

    毕业典礼后的聚餐,在大家往许博淳的脸上乱涂蛋糕的喧闹中结束。我假装兴致盎然地丢甩蛋糕上的奶油,注意到李小华只是静静地坐在餐厅角落,若无其事地吃着铁板烧。

    “你真的喜欢过我吗?”我很惆怅——

    学校宣布停课,所有班级却默契十足地返校自习。

    赖导将永远挤满各种应题范围测验卷的铁柜打开,像红十字会到灾区丢送粮食般,把测验卷一捆捆丢到讲台下,让有心变成联考奴隶的任何人随意取用。于是大家在一种高度忧患意识下,一反厌恶写测验卷的常态,纷纷冲到讲台下抓狂似地抢夺考卷,好像联考的题目偷偷藏在里头似的。

    在我看来,根本就是一种结构性的疯狂。

    返校自习准备联考,我花在跟沈佳仪精神告解上的时间,并不下于我花在书本上的反复阅读。因为我知道自己可以拿到的分数早就超过彰化的第一志愿彰化高中的录取标准,而沈佳仪更不必说了,就算去台北考北一女也没问题。

    既然如此,分数高低的意义就只是将别人踩在脚下或是被别人踩下脚下罢了。

    “现在可以说了吧?你跟李小华是怎么回事?”沈佳仪突然开始幼稚。

    “我喜欢她。”我看着远处的李小华。

    李小华的周遭,再度被那群所谓的“她们”给围住,几个女生拼命地将桌上的测验卷写完,然后交换改,然后再写新的考卷,孜孜不倦,不倦孜孜。看得我心烦意乱,很想一人一脚。

    我慢慢将事情的始末快速交代一遍,也将纸条上的讯息说给沈佳仪听。

    “我想,既然她都这样说了,联考过后一定会好转的。”沈佳仪鼓励我。

    “真的吗?”我眼睛一亮。

    “她的意思应该是这样吧?你又没真的惹她生气,不要想太多。”沈佳仪笑。

    “这样说也对,不过……她要念彰女耶?这样我还有救吗?”我皱眉。

    “人生的事很难讲,只是念不一样的学校而已,没什么大不了。你现在要做的就是专心准备考试,不要让她失望。”沈佳仪像个叨叨絮絮的欧巴桑。

    “天啊沈佳仪,你怎么有办法把这么大人的话说得这么熟?”我感到好笑。

    “她如果觉得你是个经不起打击的笨蛋,事情就会变得很棘手了。这个年头没有女生喜欢照顾老是一蹶不振的男生。”沈佳仪瞪着我,“那只会让女生觉得自己像个老妈子。”

    “不过我真的就是经不起打击的那型。超脆弱。”我大方承认。

    “……你真的很幼稚。”沈佳仪无话可说——

    联考结束。

    毫无意外,我比彰化高中的录取标准多了四十几分,跟廖英宏、许博淳、许志彰、李丰名、谢明和、杨泽于、曹国胜、沈佳仪等人,一块直升精诚中学的高中部。怪兽联考失利,跑到云林工专,后来渐渐变成我记忆里的,一块很爱看漫画的蛋白质。

    “你那么聪明,念自然组一定很适合。”她这么说过。

    “是这样吗?”我看着天空。

    于是,我硬是选填了我一点也不喜欢的自然组。为了她一句话。

    至于那句话的主人,果然没有直升精诚,到了黑白制服为图腾的彰化女中。

    我再没有,跟那位陪我走路回家的女孩,说上一句话——

    现在是2005年,七月十一号,天气微阴。

    下午一点五十四分,我坐着前往台北的自强号列车。再过三个小时,我得赶到出版社签一千本《少林寺第八铜人》给金石堂网络书店与诚品的门市。听着BeeGees的《FirstofMay》,我想这首老歌的氛围应该很符合每一个人的过往时光。

    刻意想写点关于小华的东西,尤其这半年来因为妈妈生病的关系,我几乎都待在彰化,每天还是惯性地从她家门前经过。

    是啊,只能从她家门前不断经过,不断驻足,再不断经过。

    如此而已。

    在小华的生命里,我已是个用铅笔划下的,被手指涂抹再三的,一串意义不明的符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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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Erry 发表于 2008-12-3 22:55:29 |只看该作者
Chapter9

    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验。

    不经意间听到某一首歌,某一段旋律,就会瞬间回忆起某段时光里的自己。或大学,或高中,或看见曾经在自己座位旁,那张用粉笔划下着白线的青涩脸孔。

    怪兽在失踪前借我一卷金城武的专辑卡带,里头有一首歌大概是这么唱的:“ohmybaby,为了什么,相爱总是变成空?因为我爱你不能在分手以后,才将你身影充满心中,因为我爱着你,就不能让你走。因为我爱你,不能在分手以后,才将我的好……”

    这首填词痴情到近乎白烂地步的歌,就是我十六岁夏天的主题曲。

    升高一的伪暑假,是每间补习班疯狂的“抢人祭”。

    我想在台湾任何一个地方,没有一个准高一生逃得过这样的补习班大拜拜,学校门口与书店门口的工读生、派报夹页广告、直接从毕业纪念册抄下地址大剌剌驾到的宣传单上,全都是邀请试听的补习班介绍,并拼命强调去试听就可以拿到一大堆有益大脑的免费讲义、与无益大脑的漂亮笔记本。

    许博淳也拉着我,骑着脚踏车一起穿梭在彰化各式各样的补习班里,假借试听之名,寻找我们喜欢的女孩身影。

    许博淳这个家伙,头很大,后脑勺是垂直扁平的,说话有时会结结巴巴是他的特色,把任何笑话讲到冷掉、馊掉是他悲惨的天分。他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几个朋友之一,里头也只有他没有喜欢过沈佳仪,所以许博淳便成了我无话不谈的内裤交。国三时我喜欢上李小华,许博淳喜欢上李晓菁,在互相吐露恋爱的秘密后,我们的结盟关系更形紧密。

    多年以后我深刻了解到,两个大蠢蛋的结盟,除了坚定彼此的友情,对于爱情的作战可谓一点意义都没有。

    回到那个充满补习班试听课程的夏天。

    我们的算盘很简单。基于我们是两个害羞的半熟男孩,不敢打电话将女孩子约出来的那种害羞,所以我们决定调查李小华跟李晓菁在哪间补习班试听,然后持续追踪,最终目标是要跟她们一起上同一个补习班,锁定,死咬着不放。

    “这样会有用吗?”我狐疑,但没有多做抵抗。

    “告诉你,绝对有用,至少绝对比你在那边骚扰她家的狗还要有用。”许博淳说得斩钉截铁。

    “可是她家那只汤姆其实还蛮好玩的,跟我是越来越熟。”我抓抓头,心不在焉看着讲台上说得唾沫横飞的补习班老师。

    “喂,不要帮她的狗乱取名字,你这样会让它搞混……”许博淳,渐渐趴在桌上睡着了。我们醉翁之意不在好好上课,只要一发现没有李小华跟李晓菁,我们就开始陷入昏睡。

    但整个夏天,混帐啊我们全都扑了空,平白无故当了两个月的用功好学生——

    说到李小华她家那条狗汤姆,真是有够冤的一场奇案。

    当初我跟李小华一起走路回家的时候,我们都在她家巷子口前就挥手道别,所以我只知道李小华家大概的位置,却不清楚正确的住家是哪一栋房。

    就在李小华在联考前夕将我整个踢出她的生命后,毕业纪念册的通讯簿就派上了用场。我骑脚踏车,寻着通讯簿上的地址“成功路15号”,来到李小华她家楼下,此后来来回回,一直期待着可以用“偶遇”的方式重新擦出火花。

    她家楼下经常都将门锁住,只放着一条将日子过得很无聊的大白狗守着。

    “没关系,你无聊,我更无聊。”我蹲着,手里晃着从7-11买来的大热狗。

    “……”大白狗无聊到丧失不乱吃东西的自觉,张嘴就啃走大热狗。

    从此,我们便成了“我买热狗它吃热狗”的忠实伙伴,而它也有了一个像样的名字,汤姆。我硬取的,它也承认,比如说……

    “汤姆,吃热狗。”我停下脚踏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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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Erry 发表于 2008-12-3 22:56:22 |只看该作者
“……”大白狗,不,汤姆坐好。

    吃完大热狗的汤姆总是陪着我,驻足在李小华家楼下,看着二楼透着黄光的落地毛玻璃。我深情款款听着从里头传来的钢琴声,汤姆则吐着舌头东张西望。

    “你从来没跟我说过你会弹钢琴……天,还弹得那么好。能够喜欢上这么有才华的女生真是太幸福了。”我感叹,想象着李小华双手轻抚钢琴的模样。

    “……”汤姆舔着沾在地上的西红柿酱。

    “你也一样,李小华也没跟我提到你,大概是你长得太丑了。不过没关系,只要认真起来你也可以过得很帅气。喂,你有没有在听!”我睥睨着汤姆。

    “……”汤姆自顾自舔个没完。

    “对了,再跟你提醒一次,我叫柯景腾,也是你未来的主人,快点熟悉我的味道吧,以后可要对我忠心耿耿。”我双手环胸,看着二楼自言自语。

    吃得干干净净,汤姆的头磨蹭着我的裤子搔痒。

    我蹲下,拍拍它的笨脑袋。

    人家都说擒贼先擒王,我却是从一条狗开始贿赂起。我捏着它的大脸,说:“话讲在前头,你吃了我这么多条热狗,以后有机会我在李小华面前表演跟你很要好的时候,你可要配合一点,不要让我漏气。”

    汤姆一直嗅着我,好像想从我的身上找出第二条热狗似的。

    “没了啦。”我拍拍它,跨上脚踏车,痴痴地看着二楼的黄色光毛玻璃离去。

    夏天快要过去,随着热狗一条一条消失,我跟汤姆也越来越要好。

    每次从李小华家前骑脚踏车离去,我呆呆地看着二楼的脖子仰角,渐渐往下低垂,变成意犹未尽地看着吐着舌头的汤姆,挥挥手,答应它下次会多陪它一点。

    “喂,你家主人为什么不理我了?明明联考就结束了啊。”我问。

    “……”汤姆还是吃着热狗,这是它唯一的兴趣。

    “会不会是我个性太轻浮了……不对啊,我这个人一直都很不可靠,从你家主人一开始认识我的时候就知道我是这种人啊。”我困惑不已。

    “……”汤姆淌着舌头。

    “难道你家主人,不想把《宫本勇次又带刀》的热血故事给听完吗?后面超精彩的呢。”我越说心里越难过,终于叹气,“谁说十六岁的男孩不懂爱情?那我心中的酸跟苦,又是怎么一回事?”

    汤姆当然没有回答,它只是用最擅长的方式陪着我。

    快要开学的新生训练结束,有一天,我穿着还没绣上学号的制服经过李小华她家,猛地发现汤姆不见了,它的小狗屋也不见了。

    我跳下脚踏车,看见门口铁门拉下,上头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的话我到现在都还会背:“邮差先生,我们搬家了,请不要再将报纸跟信送到这里。谢谢。”

    瞬间,我的视线无法对焦,思绪一片空白。

    这是怎么回事?

    搬家?搬去哪?我手中的热狗怎么办?

    我十万火急地冲回家,打了通电话给沈佳仪。

    “沈佳仪,你有听说李小华搬家的事吗?”

    “怎么?她搬家了啊?”

    “对啊,我刚刚看到她家楼下贴了一张叫邮差滚蛋的字条,怎么办?我完蛋了,我完蛋了,我跟许博淳还计划印传单到她家附近发说……”

    “发传单?”

    “对啊,传单上面就写《柯景腾喜欢李小华》,搞得她家附近的人都知道,让她觉得很浪漫。现在全部都完蛋了,地球快要守不住了……”我惨叫。

    “太夸张了吧,你有那么喜欢她?”沈佳仪的语气有点不以为然。

    “我完蛋了,完蛋了,我以后都找不到她了……”我太沮丧,看着塑料袋里冷掉的热狗:“拜托啦,你帮我打电话给那群臭三八,打听一下她搬去哪里了好不好?”

    “……”

    “拜托啦!”我大叫。

    我很失落,依旧在她家楼下骑脚踏车来来去去绕个不停。

    心里很空,却不知道自己在空些什么。

    后来沈佳仪打听清楚,捎来电话,用很确定的语气告诉我一个消息。

    “柯景腾,你绝对是弄错了,李小华根本没有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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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Erry 发表于 2008-12-3 22:57:36 |只看该作者
“不可能啊,我明明就看到她家楼下贴了一张……”

    “我打了好几通电话,大家都说李小华没有搬家,你如果不信可以直接打电话给李小华问啊。还有我告诉你,我问到这边为止了,剩下的你自己想办法解决。”

    “这怎么可能……”

    我挂上电话,再度绕去李小华她家楼下,半信半疑地研究那张纸条。

    纸条或许是假的(跟邮差乱开玩笑?真是太调皮了),但汤姆那么大一只都不见,这就不是开玩笑的。我超疑惑,一抬头,看着门牌发呆。

    突然,我虎躯一震。

    这是……XX街15号?不是成功路15号?我瞪大眼睛,全身都在发抖。

    不用跨上脚踏车,我只是很快地“检查”了附近的民宅门牌,天,这里正是成功路与XX街的交叉口,而“正牌的李小华的家”,就座落在“黑心牌李小华的家”的对面十米处,偏偏两个门牌的号码都是15号!

    “未免也太巧了吧,两个15号……”我傻眼了。

    从头到尾都是一场误会,只有天底下最白痴的人才会遭遇的误会。

    这里,从来就不是李小华的家。

    而汤姆,当然也不是李小华的狗。

    而那些热狗……我叹了口气,根本就是错误投资嘛!

    我笑了出来,幸好李小华没有搬家,我以后还是可以骑着脚踏车继续在这里晃晃荡荡,当我的爱情地缚灵。而且这次可不会再有误会了,我死盯着李小华她家的门牌,再三确认这间才是地道的正货……

    “吁。”我跨着脚踏车,脚一踏,轮子转动。

    我如以往回头,却没有看着正牌的李小华家。

    我的视线落在汤姆总是坐着、目送我这个热狗大亨离开的老位子。

    “汤姆,你这只骗吃骗喝的大白狗去哪里了呢?”

    我心好闷,依旧不住地回头。

    直到敲着键盘赶杂志连载的此刻,一念及此都还是透不过气。

    很多个夏天过去了,每次经过李小华她家门口时,我总是多花了一眼,多腾了好些思念,在那个充满误会的地址上。

    那里有更多的回忆。

    曾经有一只叫汤姆的大白狗,陪着我痴痴听着陌生人弹奏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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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Erry 发表于 2008-12-3 22:58:49 |只看该作者
Chapter10

    精诚中学的高中制服,男生是咖啡色的长裤,女生是咖啡色的窄短裙,配上最普遍的白色上衣,蓝色的布书包。分班制则是用一个冠冕堂皇的顺口溜:“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礼”。

    扣掉跑去念彰化女中的同学,我们这些从精诚中学美三甲直升高中部的老朋友,对于继续在同一间学校念书这种事感觉稀松平常,并没有突然转大人的错觉。更何况,我们忠班的导师竟然还是赖导,真是连最后一点新意也被榨尽。

    沈佳仪、黄如君跟杨泽于选了社会组,被编到同一班,和班。

    其余的人几乎都选念了自然组,分别被编进忠、孝两班,但分成两班只隔了面墙,老师差不多都一样,我们打打闹闹的样子也就跟国中时期没太大差别。

    我跟阿和再接再厉继续同班,展开一场为期三年惨烈的恋爱角力。

    阿和当朋友非常的棒,当情敌则让我不知所措。

    可能的话我非常不想讨厌阿和。

    如果你讨厌你的情敌,意味着你除了讨厌他,其余的都不能做。这只是证明你样样都不如他,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在情绪上做个敌对。

    所以我一直跟阿和维持非常友好的关系,真真诚诚地对待。只是在爱情决胜负的关键上,我们都不曾松过手。

    真的是,非常辛苦啊!——

    多年以后,阿和在彰化县政府旁的茶栈,坐在我对面,听我说起这段往事。

    “柯腾,既然你那个时候就很喜欢佳仪了,为什么还可以一边喜欢小华?”阿和不以为然,他算是个爱情基本教义派。

    “这算什么问题?一次喜欢两个女孩有什么好稀奇?很多女生也常常一边喜欢刘德华,一边喜欢张学友啊!”我老实回答,语气漫不在乎。

    回避情感才是最不正常的事。

    人如果无法在心底深处感受灵魂的所有向往,情感才会变得残缺。

    真正认识了情感——自己独一无二的情感,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才有“大人的成熟世故”跟“小鬼头的义无反顾”的差别。对我来说是这样。

    “哪有这样的?谁跟你一样?”阿和啼笑皆非。

    “这种事我能有什么办法,喜欢上就喜欢上了。”我看着胚芽奶茶上的泡泡。

    是啊,喜欢就喜欢上了……——

    那是个体力很多,多到用不完的傻性青春。

    只要精诚一放学,我就踢着许博淳的脚踏车,要他跟我一起冲越坡度很邪门的中华陆桥,飙到彰化女中校门口“观礼放学”。日复一日,日复一日。

    校门口,两台脚踏车。

    两个无视彰女教官瞪视,汗流浃背的笨蛋。

    “我们刚刚闯了几个红灯?”

    “两个?还是三个?”

    “喂,这样总有一天会出车祸。你什么时候要放弃李小华啊?”许博淳喘着气,让结巴更严重了。

    “永远不会。”我上气不接下气,小腿还在颤抖,“你只要注意你的李晓菁就好了,我看我的李小华。”

    “我又没有要做到这样,超累的,以后你自己这样冲,我不陪了。”许博淳摇摇头,抓着脚踏车的手都还在抖。

    “恋爱就是集体作战啦,这样才有热血。相信我,热血的爱情总有一天会流行起来的。”我竖起拇指,看着李小华从彰女校门口排路队走出来。

    李小华看了我一眼,却像是看着空气,一点表情也没有。

    “……”我看着越走越远的李小华。

    她总是这样无视我的存在,就这样头低低地走路回去,连个招呼也不打。

    我被讨厌了吗?她觉得我这种默默站岗的方式很幼稚很笨吗?一想到这个可能,我连心底都会直冒汗。

    “认真考虑放弃吧。”许博淳叹气,踢了一下我的脚踏车。

    “不要。我这个人一旦努力不懈起来,连我自己都会怕啊!”我咬牙。

    踩着落寞的城市夕阳,我们骑脚踏车离去,有一搭没一搭说着话。

    “柯腾。有件事我从别人那里听来,你最好深呼吸一下。”许博淳突然停下。

    “冲虾小深呼吸,要讲就快讲。”我皱眉。

    “前几天我遇到李晓菁,她跟我说李小华已经改名字了。”他看着我。

    “改名字!”我脸色惨白。

    “改成李姿仪。姿色的姿,沈佳仪的仪。保重了,换名字只是刚刚开始啊!”许博淳挥挥手,转进他家的巷子。

    我呆呆地骑回家,虽不至于太惊讶,但心里还是很难受。

    李小华这个名字,让我不知道笑了几次,毕竟真是取得太简单明了了,导致每本参考书都充斥着“小明”、“小华”、“小美”这类的名字,让李小华本人也不胜其扰,也曾认真警告我不要取笑她的名字,我只好忍下这一类的玩笑。

    现在李小华终于要改名字,非常合理。但我就是一整个不对劲。

    “从改名字开始,然后彻底消失在我的生命里吗?”

    我在街上不断大吼大叫,直到声嘶力竭后才回到家。

    后来我写了一张卡片,压下我昂贵的自尊心,苦苦哀求当初那群以友情为名坑害我的、同样念彰化女中的“她们”,帮我转交给对我视而不见的“李姿仪”;隔天回报的结果是,李姿仪漠然地看完了卡片,接着便当她们的面撕掉,并大发了一通脾气。

    “她说,请你以后不要再写东西给她了!”她们说。

    连续几天,我都浑浑噩噩地游尸在学校里。

    这算什么,过去的记忆难道都是我被外星人抓去,乱七八糟被机器灌进的假象吗?怎么突然通通不算数了呢?

    再也提不起劲去彰女门口站岗,放学后我只是坐在教室里轮着等看最新的《少年快报》,要不就是跟许博淳把玩同学收集的NBA球员卡,一整个灵魂空荡。许博淳也被我的负面能量所影响,渐渐地,放弃追同样念彰女的李晓菁。

    有时放学后,我跟许博淳会到许志彰他家院子组队打篮球。我们两个都打得很烂,所以总是互相守对方(当我们之间有人拿到球,其它人完全不想插手我们之间笨拙至极的对决),打到筋疲力尽没办法想太多才回家。

    总之,我就是无法靠近彰化女中,那里有一道防御自做多情笨蛋的结界。

    你问我,只是改了个名字有这么严重吗?

    我却无法回避我心中的不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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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Erry 发表于 2008-12-3 22:59:42 |只看该作者
Chapter11

    电影《侏罗纪》公园有句经典台词:“生命会自己找到出路”。

    是不是真的我无法确定,但我相信——人生没有意外。

    某天,我在学校一直瞎混到晚上六点多才背起书包走人,经过一楼某间国中部的教室时,竟看见理应搭乘校车回家了的沈佳仪,一个人在里头看书,旁边还放了一碗吃到一半的干面。

    我大感奇怪,难道是错过了校车吗?怎么会出现在国中部的教室?

    “沈佳仪,你是没搭上校车喔?”我直率走了进去,打招呼。

    “……不是。”沈佳仪的脸色有些腼腆。

    “啊?干吗脸红。”我大剌剌坐下,看见沈佳仪的桌上是本数学参考书。

    “我想留在学校念书,学校晚上比较安静,念书的效率高。念完了再叫我妈载我回家。”沈佳仪有些不好意思。

    “哇,这么用功。”我微感惊讶。

    听沈佳仪的口气,好像常常晚上留在学校念书似的。老天,别告诉我傻乎乎的高一就得提早过着冲冲冲的高三生活。

    “你呢?你刚刚从彰女那边回来哟?”沈佳仪打趣地看着我。

    “别提了,我完蛋了。李小华改了个名字,害我想撞墙。”我靠着墙,翘腿。

    “算了吧,反正现在谈恋爱真的太早了。”沈佳仪用笔敲敲参考书,认真地说,“先把课业顾好,才是现在最应该做的事。”

    “你一点都没变,死脑筋的欧巴桑。不过你怎么会想到晚上留校念书啊?像这样随便进别人的教室没问题吗?”我伸了个懒腰。

    “我姐姐她们偶尔都会这样啊,只是一过六点,楼上教室的铁门就会被校工拉下来,所以我都‘借’楼下的学弟妹教室念书,反正都没有锁,校工也没赶过我啊。”沈佳仪理直气壮。

    “喔,原来是这样。那你姐姐呢?”我一摊手。

    “她跟她的朋友去开别的教室啦。反正没有上锁的教室很多间,我喜欢一个人读书。”沈佳仪说。

    靠着墙,我看着一公尺外的沈佳仪,有种很温馨的感觉萌上心头。

    我们现在不同班了,难得有机会还在同一间教室里,像这样说说话。

    “对了,你帮我看看这一题,我解很久都解不出来,看参考书上的解答又跳得太快。”沈佳仪递给我她正在念的数学参考书。

    我接过,是log指数的章节。

    糟糕,恐怕要出糗。

    擦着汗,我拿起纸笔开始算了起来,而沈佳仪就在一旁吃面等着,一边跟我说起她们家的零碎琐事,跟她妈妈加入慈济当义工后发生的事情。

    隔了许久,我终于拼凑出详尽的计算过程,吁了一口气。

    “原来解答是这个意思……参考书省了太多过程了,难怪我会看不懂。”沈佳仪直点头,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说,“你有没有觉得,高中数学跟国中数学突然变成两种完全不一样的东西?”

    “嗯,听你这么一说,好像是吧。”我汗颜,还在愣愣的惊恐后劲中。

    “那我以后不会的数学你就帮我看一下吧,以前是我教你,现在如果我的数学变差了,你可要负起责任!”沈佳仪看着我,表情不知道是太过认真呢,还是咄咄逼人?

    “……吓不倒我的。”我说,心中隐隐下了个决定。

    挥别一个人在学校开教室念书的沈佳仪,我回到家,洗了个澡,随便扒了两口饭,又骑脚踏车回到学校。

    沿途都在笑。

    原来沈佳仪还是那个样子呢,认真的女孩最可爱,果然一点不假。

    糟糕,沈佳仪可以煞到我一次,就可以再接再厉煞到我一百次。

    你问我这么晚我回学校做什么?不好意思,从现在起我摇身一变,朝着用功好青年的路上迈进,还兼差保护夜间留校的用功美少女。

    脚踏车越骑越快,迅速翻过中华陆桥的大陡坡,迎风滑下。

    “是的!我又重新找到人生的意义啦!”我振臂大吼,狂呼,“感谢老天爷赐给我用热恋治疗失恋的烂个性!太棒啦!这真是世界奇妙物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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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Erry 发表于 2008-12-3 23:00:32 |只看该作者
地球防卫军!加油!地球又重新拥有了被守护的理由啦!

    兴冲冲骑回学校,我径自找了间邻近沈佳仪开的教室附近的一楼教室,打开灯,就这么展开我夜间留校念书的生涯。

    我没有跟沈佳仪在同一间教室读书,是因为我相当清楚“一个人独处”的珍贵,那是天生不受打扰的自由,我想沈佳仪也需要。另一方面,我不想让沈佳仪意识到“我蛮喜欢她”,免得还不想谈恋爱的她会排斥我的出现。

    就这么静静地陪着她吧,我想。打开数学参考书。

    晚上的学校另有一番寂静的面貌。

    椰子树旁白色的寂寞路灯,无法细辨从何而来的虫鸣,管乐社断断续续传来的小号练习,篮球场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运球声。

    越晚,像样的声音就越少,让我在上厕所的时候都格外惊心动魄。据说前任女校长毕静子矗立在怡心池旁的铜像,到了晚上眼珠子就会开始转动瞪人,混蛋,我一想到就怕。但这次我可不敢跟沈佳仪“分享”这种事,前车之鉴,前车之鉴……

    不再毛毛躁躁,我用力地算着数学,这可是关乎我人生的重要课题。

    八点十五分,沈佳仪累了,随意走动时发现我在另一间教室。

    “你也来啦!”沈佳仪看起来很高兴,走进来,手里拿着一盒饼干。

    “嗯嗯,我有点不太放心你一个人晚上这样待着,顺便念点书。”我打了个呵欠,装作稀松平常。

    “喔?干吗装体贴。休息一下,一起吃饼干吧,陪我聊聊天。”沈佳仪坐在我前面,将饼干盒放在我的参考书上。是欧思麦巧克力夹心饼干。

    我们随意聊了起来。什么都聊,从严肃的人生观到生活小趣事都东扯西扯,最后不免聊到上了高中之后的生活。我也就此得知,我的一干朋友都各自用自己的方式偷偷追着沈佳仪,吓了我一大跳。

    开朗的廖英宏,老是在放学时候跑去和班教室找沈佳仪瞎抬杠。可怕的阿和则是在每节下课都到和班门口找寻沈佳仪的身影,一“巧遇”就猛聊天。颇有文采的谢孟学经常写含意隐讳的诗送沈佳仪。跟我们念不同校的张家训则每个晚上狂打电话给沈佳仪,没有东西讲却硬是不放下电话。

    “哇靠,你行情怎么这么好?”我啃着饼干。

    “一点都不好,我非常认真想要好好念书。他们这样对我,让我有点不知所措,唉,为什么大家都急着谈恋爱呢?”沈佳仪叹气,是真的叹气。

    直到饼干吃完,沈佳仪才笑笑回到自己的教室,她妈妈到九点半便会开车到校门口接她回大竹,她还想赶时间多念一点书。

    我依依不舍看着她的背影离去。心想,这将是一场比拟第一次世界大战壕沟战的恋爱,历时至少三年,在沈佳仪考上理想大学以前,谁先露出想追她的嘴脸的人,谁就会提早出局。

    “而我,竟是唯一知道这个秘密的人。”我若有所思。

    人生没有意外,我一向坚定信仰这点。我会得知这个重要情报绝对有其意义。

    所以,我得到一个不容质疑的作战方针:“坚守三年,沈佳仪最好朋友的位置;上了大学后,再一鼓作气告白,赢得全世界”。

    我打开空白笔记本,开始画人物关系树形图,拟定粗略的作战计划。

    首先,言行举止皆很奇怪的张家训不足为惧,但可以作为我跟沈佳仪吃饼干闲聊的话题。廖英宏很会讲怪笑话,这点跟我差不多,但基本上只需要小心一点即可。谢孟学成绩非常棒,又会乱写诗,这下我的成绩也不能够停留在“还可以”的状态。最棘手的还是阿和,混蛋啊,沈佳仪聊到阿和的时候神采都有些不同,让我赔笑得很辛苦,不过没关系,阿和,我会把你诱拐到向沈佳仪表露心迹的死胡同去……

    但恋爱的真正胜负不在于别人,而是自己。于是我反省了一下我的内心。

    从以前开始,我在沈佳仪面前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不自在。这份不自在从国一开始就一直没能成功摆脱,直到刚刚吃饼干聊天的时候也是一样,聊得很开心,可是我却有些放不开,大剌剌说话的模样有一半是强装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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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Erry 发表于 2008-12-3 23:06:13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为什么?

    我常常会压抑自己流露出喜欢的情绪,即使不经意的眼神也竭力避免。

    怕什么?我想到一个名词差可比拟现在的情况,就是“自惭形秽”。

    国中的时候,自己在沈佳仪面前的自惭形秽,是因为我对沈佳仪颇有好感,隐隐畏惧沈佳仪会因为我成绩爆烂,兼之上课吵闹而看不起我。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一百个人面前极尽丢脸之能事,还兼洋洋得意——只要其中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篮下被盖一百次火锅,还觉得打篮球是件有趣的事——只要附近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因为成绩差劲、上课捣乱、跟墙壁说话,变成某种反其道而行的英雄——只要他不需要坐在喜欢的女孩的前面。

    而现在,如果我一直被自惭形秽的迷雾给困惑住,我就不能用完整的自己去喜欢沈佳仪。那样的喜欢,头都垂得低低的,很不是滋味。

    “所以,还是得从成绩开始着手啊。”我抓着头,苦笑。

    原来从以前一不留神开始用功读书后,我还是得靠用功读书这种“非常退流行”、“讲出去会被笑”的老步数去追女生。真的是非常健康,老师家长都很推崇的校园爱情啊!

    此时,沈佳仪站在外面,轻轻敲着我那间教室的窗户。

    沈佳仪的旁边是她念高三的姐姐沈千玉,用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我。

    “我妈要来接我了。”沈佳仪歪着头。

    “嗯,我再待一下就回去。这里念书的环境出奇的好。”

    我说,强忍下想跟她一起去校门口等车的冲动。那样太像“喜欢她”了,我一做,就会被归类到“妨碍她好好念书”的那个笨蛋集团里。

    “这本参考书拿去,上面有几题我都做了记号,你把解题过程写好再拿来给我。拜托你啰!”沈佳仪说,将参考书放在窗口下的桌子上。

    “小意思。”我乱讲。

    “还有,别跟太多人说我留校喔,我怕不必要的麻烦。”沈佳仪伸出手。

    正合我意啊,傻瓜。

    “知道了。”我伸出手,隔空勾勾手。

    跟她们姐妹俩挥手道别,我不禁叹气。

    ……我生命中怎么这么多贵人在督促我念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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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Erry 发表于 2008-12-3 23:07:42 |只看该作者
Chapter12

    我是个很热血的人,总是莫名其妙把日子过得很热血。

    为了提供沈佳仪“非参考书版本”的解题过程,我迷恋上狂解数学题目,而我在解答之外的乐趣,就是在纸条上乱写没营养的笑话夹在参考书里,然后下次沈佳仪再将参考书递给我的时候,里面就会有沈佳仪版本的纸条。

    一来一往的纸上对话,让我每天都过得超有精神,都有一点简单的期待。

    我通常在隔天某堂下课时间,跑到社会组的和班教室找沈佳仪,将我辛苦悟出的答案递给她。因此阿和、廖英宏跟我,常常会因为不同的理由,在沈佳仪教室前不期而遇。

    “那个,柯腾你来做什么啊?”廖英宏的介意全写在脸上,但还是勉强笑道。

    “来送数学解答的啊。”我笑笑,自信就是要用在这个时候。

    “什么数学解答啊?”阿和介意到直接伸手拿起我手上的参考书翻翻。

    看见纸条,阿和脸色一变,廖英宏也突然变得表情怪异。

    沈佳仪走出来,笑笑拿回阿和手中参考书。

    “都解完了吗?真有效率。”沈佳仪总是一脸阳光。

    “下次挑难一点的题目给我啦,我这个人啊,一直解太简单的题目会变笨。”我得意洋洋地说。

    “喂,你是说我很笨吗!拜托你以前的数学可是我教的耶!”沈佳仪没好气。

    阿和跟廖英宏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完全不能理解个中奥秘。

    于是我挥手离去,并不加入自讨没趣的四人对谈。临走前我颇有深意地看了沈佳仪一眼,贼兮兮地用嘴型说道:“真、有、行、情!”令沈佳仪气得一直瞪着我。

    “紧张吧你们这些人,越紧张就越藏不住喜欢的尾巴。”我奸笑。

    几乎每天晚上,只要没有补习我就会留在学校念书,连晚饭都在学校侧门对街的面店简单解决,有时还会帮沈佳仪买晚餐。

    沈佳仪有时自己开一间教室念书,有时跟她姐姐一起窝在同一间教室。

    但我总是非常有耐性,我几乎不去找沈佳仪聊天,一个人乖乖地啃书。除了与沈佳仪每天交流的数学研讨外,我常在空荡荡的一楼国中部教室里朗诵英文课文,然后将化学讲义背到熟透,连外星人发明的物理我都因为时间太多太无聊,被迫算了好些题目。

    然后,当墙上的时钟走到八点的时候,沈佳仪就会带着一盒饼干出现,这时她已不再用原子笔刺我的背,而是直接走到我面前,笑笑坐下。

    “你有想过以后大学要念什么科系吗?”

    “还没认真想过,我们现在才高一吧,沈佳仪,你别老是那么成熟。”

    “订下一个目标,念起书才会特别有意义啊。可是我自己也还不清楚,可能是台大外文吧,但这个答案只是我不知道怎么选所以暂时决定的。你呢?如果要暂时定一个目标的话?”

    “……你有什么好建议?”

    “你知道证严法师的慈济医学院快要筹备完成了吗?”

    “啊?杀……杀小?”

    “你可以去念慈济医科啊,花莲有很多需要帮助的人,你一向都很善良,骗不了我的,我觉得如果你去念医科,一定会是个好医生呢。”

    望着沈佳仪闪闪发亮的眼睛,我的拳头可没应景地握了起来。

    医学院……还有比这种爱情更激励人心向上的吗?死板的父母该清醒一下了,别老是停在恋爱阻挡课业的旧思惟,快点督促你们贪玩的小鬼头谈场热血K书的奋斗式爱情吧!

    后来,我无聊到数学参考书上的每一题都演算整整十一遍(这个次数我至今耿耿于怀,不能或忘),英文课文朗诵到都快烧刻在脑纹里。毫无意外,我第一次高中月考就来到自然组全校第九名,英文跟国文都是全校最高分,震惊了我那一群好友、还有持续担任忠班导师的赖导。

    但沈佳仪更霹雳,一举拿下社会组第一名,上了司令台从校长手中领取奖状。

    “妈的,总有一天我也要上台,跟沈佳仪一起领奖。”我叹气,看着司令台。

    那意味着,我可得拼到全校前三名才行啊……如果真有那一天,以我超频太甚的脑力,一定会脑内暴浆,少年中风啊——

    由于我常常晚上留校的关系,总是跟我一起骑脚踏车回家的许博淳早发现了我的异常,后来看在我强烈推荐的“成绩好像可以变好”的分上,许博淳也开始晚上留校念书。

    我必须说,这是个关于爱情的故事,却饱满了更多的友情。

    许博淳是我求学时期最好的朋友,我们两个大男生之间存在了太多让人张大嘴巴的巧合。就在许博淳决定一起夜间留校后,便发现他最新喜欢的女生,竟然也跟着她的姐姐留在晚上的学校念书。

    “留校念书真的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啊!”许博淳呆呆地看着教室里的她。

    “没错,耍帅装酷把妹的时代已经不流行了,现在用功读书才是追求正妹的王道!用功!再用功!”我拍拍许博淳的肩膀,两人都很振奋。

    巧合不只如此。某天晚上我们从学校回家途中,许博淳突然想吃点零食,于是我们将脚踏车停在一间叫“三角窗”的家庭式简餐店外,巴望着想吃点东西。

    一进去,我们两个眼睛同时发亮。

    店里角落摆了一台大型机台游戏机,是有够老旧、属于六年级生的“勇猛拳击”,没有很多粉丝,却让我跟许博淳迷恋不已。勇猛拳击,顾名思义是个格斗对战游戏,如果用右手“拇指加食指加中指”会聚成一个鸟喙样,在半秒间快速啄两下攻击键,主角就会使出“彗星拳”必杀技,难度非常高,我们几个死党还会拿计算器的按键来比赛,设定“11”后,看看谁可以在十秒内连击最多下(最后的数字就是结果)。

    “那种机台不是失传很久了吗?”许博淳大惊,虎躯一震。

    “没办法了,只好挑他几场!”我赶紧掏出五元硬币,投进机器。

    从此我跟许博淳在晚上念完书离开学校后,就会眼巴巴地骑到三角窗,两个人胡乱吃着东西,坐在游戏机前开揍,揍到一毛不剩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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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Erry 发表于 2008-12-3 23:08:31 |只看该作者
某天晚上,我们口袋的五元铜板特别多,打到老板娘都拿着长钩敲着铁门恐吓,我们才意犹未尽地背起书包走人。

    “不行,我们这样一直打电动真的很幼稚,又浪费钱。”许博淳啧啧。

    “可是我们才高中,幼稚一点本来就很正常,吼!拜托!”我倒是很乐。

    “但也不能太超过,我们来规定一下,只有当我们两个人都在的时候才可以去打勇猛拳击,一个人的时候不行,免得太沉迷。”许博淳正经建议。

    “也是,这个游戏很恐怖,程序里头一定有诅咒。”我同意,击掌。

    此时,我们在夜风中踩踏着脚踏车,顺着熟悉的“习惯”路线,许博淳陪着我先绕到李小华家再各自回家。我突然有个奸诈的想法。

    在“谁先被沈佳仪发现在喜欢她,谁就提早出局”的奇怪作战原则底下,我决定跟这位超级死党分享我的秘密。

    “许博淳,你跟阿和也很要好对不对?”我试探性地问。

    “对啊。”许博淳。

    “尽管如此,我还是决定跟你说一件很酷的事,请你顾念我们的义气,千万不要跟阿和说。嗯?”我伸出手。

    “没问题,你爱上了他姐姐吗?”许博淳乱讲,伸出手。

    两人击掌。

    “不是,是沈佳仪。”我笑笑,爽快说道。

    “……”许博淳有些吃惊的表情。

    “你不必跟我说,但我清楚阿和很喜欢沈佳仪对吧!”我哈哈一笑。

    “算你对了。天啊,你们干吗一票人都喜欢沈佳仪?”许博淳不解。

    “千千万万,不可以跟阿和讲喔。”我微笑,挥手。

    我们分开的瞬间,我的脸简直笑到歪掉。

    许博淳一向跟阿和很要好,这种恋爱大事是不可能不透露给阿和知道的。我故意跟许博淳泄漏自己的心底事,就是想让许博淳帮我带个话。

    认真说起来我可是个狠角色,阿和也该发现我跟沈佳仪的交情非比寻常,如果阿和百分之百确定我喜欢沈佳仪后,一定会加快“追”沈佳仪的脚步。如此一来,这位强敌就会一脚踏进沈佳仪的“绝对禁区”!

    “糟糕,我会不会太奸诈了?”我看着月亮。

    “不会,你是非常非常的奸诈。”月亮说。

    “不客气。”我竖起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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