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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乞丐囝仔》 一个乞丐成长的真实故事 ~全书完~  关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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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a111 发表于 2008-9-28 20:49: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第一章    我的故事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站在十大杰出青年颁奖典礼的舞台上,当我的双手握着主办单位颁发的金手奖奖座,做了一场长达四十分钟的演讲后,现场立即响起了热烈的掌声,长官们甚至起身为我鼓掌。就在那一刻,母亲和大弟就坐在来宾席上,我看着台下的他们,突然往事翻涌心头,想到自己和家人一路艰辛走来,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得到奖状或奖牌了。从小到大,我得过上百张的奖状,这是“歹命”的孩子力争上游所能得到的最好的鼓励,我也衷心感谢所有曾经鼓励、帮助过我的人。回望过去,这四十年来的一切,就如一幕一幕的电影在我的脑海里快速闪过。但我的四十年,就像一般人的八十年那么漫长,每一步都带这心酸和悲伤,每一步都像是在粗石砾的道路上淌着血匍匐前进。


        还好我没有倒下,还好我坚持到了今天,还好我不曾放弃过人生。


        我,赖东进,一九五九年三月二十日出生,父亲是个乞丐,母亲患有重度心智障碍。


        “我的家庭真可爱,整洁美满又安康……”当别的小朋友快乐地唱着这首歌的时候,我内心的感受却是:“我的家庭真奇怪。”没错!当年岳父母阻止女儿嫁给我时,不是说过:“你要嫁给他?……那是一个全世界最不幸的家庭!”我能说什么?我的家庭的确如此,父亲不但是个乞丐,而且还是个瞎眼的乞丐,母亲则是重度的智障加上精神异常,在医生的诊断书上,她的智商只有五十八。


        这是我的成长故事,也是我们全家人互相扶持一路走来的真实血泪记载,我选择今天把它写成书,为的是纪念这样的一段岁月。


        父亲生于台中乌日乡一个穷苦的小村落——前竹村,祖父母都是替人耕田的佃农。父亲四岁那年,我的祖父便因病去世,由祖母独力抚养三个小孩(包括我父亲、伯父和姑姑)。在那个年代,一个守寡的女人生活毕竟不易,况且还要养育三个小孩,于是他们常常过着三餐不继的日子,不时还遭受人家的欺侮,因此过了三个年头,奶奶改嫁到大雅乡秀山村了。而没有随着奶奶嫁过去的伯父、姑姑和我父亲便在乌日乡靠着牵牛、帮佣、畜牧自立谋生。父亲十七岁那年,奶奶也过世了,世上除了兄姐再也没有亲人。可是命运并没有就此放过他,两年后,他的眼睛突然发病,而当时伯父和姑姑已经各自结婚成家,家境也都很困苦,谁也没办法去照顾这个弟弟,再加上医药又不发达,父亲的双眼竟然就这样瞎了。怪的是,十几年后,伯父和姑姑也都相继全盲,这是因为传说中祖坟的风水不好?还是有其他遗传性的疾病?谁也无法探究。总之,父亲二使二岁那年瞎了双眼,从此他便开始流浪的生涯,靠着替人算命、按摩,挣钱养活自己。由于生意不好,大多数的时候,他都在菜市场或夜市口,弹着月琴向人乞讨。就这样,一根拐杖、一个破碗,再加一把月琴,父亲以地为家,走到哪里睡到哪里。父亲心里想些什么,我从不明白,或许行乞流浪的日子对于双眼全瞎的他,也有某种满足吧!


        四处流浪到三十二岁,有一日父亲走着走着来到彰化二林镇原斗里××(这两个字我不会打,只好用××代替)过沟这地方,在一处树荫底下正想歇歇腿,才坐下,便听到一旁有人呻吟。

        父亲虽然看不见,但是一听,知道是个年轻女孩子。女孩的声音听起来十分痛苦,父亲想:莫非她是生病了?他摸索着上前,想问问女孩怎么回事,可是女孩却丝毫不与理会。父亲问不出结果,而在那个状况下,他又不能丢下女孩不管,只好坐在地上陪着她。


        不知坐了多久,刚好有村人走过,看到女孩倒地呻吟,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村人告诉父亲:“说来真正可怜,这女孩的家在员林,但是家境不好,一出生就送给了二林镇原斗里的曾家当养女。更可怜的是,曾家发现她天生是个痴呆,又患有羊痫疯,别说医药费,就连管也管不了她哩,干脆就放任她四处游荡自生自灭,既不管她吃,也不管她住,反正女孩饿了便抓虫、草果腹,累了便倒地就睡,病了也就只能这样痛苦呻吟了。”村人说着叹了一口气,摇着头离去。


        父亲心想:同是天涯沦落人啊!他没有父母,而女孩也被养父母抛弃,世界上的可怜人怎么这么多呢?自己虽然眼瞎了。但至少四肢健全,还能行乞,虽然常挨饿,总是一息尚存,今天若是狠心离去,也不知这可怜的女孩还能不能活到明天?这样想着,父亲便决定将女孩带回乌日乡前竹村治病。


        就这样他们做了夫妻。


        在那个年代,也没有所谓的什么“婚礼”,两个人“斗阵”(闽南话“在一起”的意思)就是夫妻了。这个重度痴呆的女孩就是我的母亲。父亲日后提起这段往事时,常常说母亲是被他“捡”回来的。这样说或许也没错,那一年父亲三十二岁,母亲十三岁,两个人相差了十九岁,真的是像捡了个小孩。


        俗语说:“龙交龙,凤交凤,隐电交戆憨(闽南语“驼背的人交痴呆的人”)。”不知道这是上天善意的安排还是它恶意的捉弄?


[ 本帖最后由 andrea111 于 2008-10-18 23: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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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a111 发表于 2008-9-28 20:52:00 |只看该作者
第二章    一打的孩子

        我们家总共有十二个小孩,我排在老二,上面有一个姊姊。我出生那年,父亲四十二岁了。那年我们浪迹到台中的东势镇,我就是在当地保安祠万善公的百姓公庙中出生的。百姓公庙是供放死人的阴宅,所以风水大概也不错,前有河流后有青山,清早来接生的产婆还说,接生之时她似曾看到一条青龙现身天边。父亲大喜,便为我取名“东进”,又叫“东水”。

        我出生后,母亲便一次又一次的怀孕,接连生了“一打”的小孩。这么穷的家庭,这么多的小孩,父亲去挣食喂饱自己都还来不及,更别说照顾我们,在我的记忆中,每当我与父亲外出乞讨,母亲就会被父亲用一条绳子或是铁链绑在树下,以免她乱跑,万一迷路了,瞎眼的父亲可不知往哪里去找她。


        没有父亲的照顾,我们家的孩子都是一个带一个,在泥地上爬者吃泥沙长大的。不幸的是大弟出生后,遗传了母亲的智障与精神异常,从此以后被绑在树下的不只是母亲,还有一个弟弟。


        至于我们,父亲因为看不见,所以在每一个小孩的脖子上,他都用一条红色的丝线绑上几个铜铃,当我们在地上乱爬的时候,他便靠着声音来辨识几个小孩的方向————谁要是爬远了,她会马上前来大手一抓把他拎回来。


        五六岁以后的事情我都还记忆犹新,四岁以前的事情大多都是后来父亲和姊姊告诉我的。


        姊姊说,刚开始只有她一个小孩的时候,父亲就在肩上横一根扁担,两边各垂一个草袋,一边挑着小婴儿,一边放着棉被,行走天涯。等我出生后,随着家中的人口逐渐增加,靠父亲一个人去乞食已经不够了,而且全家这样浩浩荡荡迁徙也不是办法,于是我在刚学会走路的一岁多时,就摇摇晃晃地跟着姊姊去讨饭。记忆中,父亲不曾称赞过我读书以后所得来的任何一张奖状,倒是有一件事情他常常挂在嘴边。他总是略带得意地说,阿进才两岁的时候,有一天跟着家人去乞讨,一天下来从草屯走到埔里,整整走了四十公里哩!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只是称赞我做的这件事,仔细想想,大概是生在富贵人家,儿子便要长于数字,懂得经营理财;生在官宦人家,儿子该长袖善舞,懂得焦急;而生在流浪的乞丐的人家,就希望儿子的脚力好,耐力强吧!四十公里的路,那时我才两岁,想来是很悲哀的。


        五岁那年,母亲又陆续生了三个弟妹,姊姊是女生,必须留在百姓公庙照顾幼儿,于是我便开始单枪匹马只身“上任”去行乞。


        虽然只有五岁,但在“丐帮”的资历上,我可说已经有了三年半的“年资”。行乞难不倒我,只是没有避孕观念的父母,仍是不停地怀孕生子,每一个新生儿的诞生,没有喜悦,没有庆贺,有的只是又多了一张吃饭的口的苦恼。后来我一个人要负担起抚养全家十四口的重责,对我而言这是永无休止的悲剧,也仿佛是永远走不完的坎坷路。


        在十岁以前,我们全家居无定所,我几乎是在寒风、露水、日晒、大雨中度过了童年。树是我的屋顶,大地是我的床,坟墓是我的家。


        随着季节的冷暖变换,我们几乎什么地方都住过、睡过,树下、桥下、市场、戏棚下、田里、废墟,可说是无处不能安身。来到小镇,就住在学校教室、公园凉亭、火车站,到了乡村里就住在香蕉园、甘蔗园、香菇寮、防空洞,甚至猪舍里。


        不过我们常住的地方还是坟墓地里的百姓公庙,和死人睡在一块,因为在那里不会遭受白眼,而且死人也不会把我们赶走。


        有人问我怎么能将往事都记得那么清楚,我想那是因为生活太苦了、刺激太多了、侮辱受尽了,每一件事都是锥心刺骨般的疼痛,我怎么能忘怀呢?每每闭上眼睛,往事浮上心头,那疼痛还是历历如新,狠狠地一鞭一鞭抽在我的心上。

我怎么能忘?

[ 本帖最后由 andrea111 于 2008-9-28 20: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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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iffer1030 发表于 2008-9-28 20:53:30 |只看该作者
看过了..
六年级时..
很多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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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a111 发表于 2008-9-28 20:57:20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    流浪的人没有受伤的权利

        从有记忆开始,我的生活便是无尽的流浪。


        在这些浪迹天涯的日子里,爸爸自己看不见,但为了保护我们几个小萝卜头,他的身边随时都准备好了扁担、拐杖、石头、铁钉以及以前守夜的人打更用的铜锣。

多年的流浪,爸爸的听觉变得很敏锐,稍有风吹草动,甚至远方细碎的说话声、蛇在地上游移的xisu声,立刻就会举起打狗棒或是拐杖作为防卫以策安全。当遇到强盗、
        
        流浪汉或是醉鬼来欺负我们的时候,爸爸有三招:


        第一招是拿起铜锣拼命敲击,发出极大的声音来吓走陌生人。


        第二招他会摆出太极拳的标准
pose,假装自己是武术的高手,脸上还要做出一副“别惹我”的凶狠表情。

        如果这一招吓唬不了坏人,他又有第三招,便是拿出他放在包袱中的三四个石头朝着声音的方向丢掷,他还说这招叫做“猴子拔仙桃”,动作一定要敏捷的。后来他也把这招“猴子拔仙桃”教给我和姊姊,所以我们的小包袱中也都预备了两颗石头,作为防身之用。


        每走一个村庄,都会吸引来一大堆看热闹的人,有些人看我们一家很可怜,也会主动端来饭菜救济我们。而我就像一只“大牛”,后面牵着七只小牛走路,当然全部都是赤脚的。


        乡下人大多养有动物,一不小心就会踩到牛粪、狗粪或是家畜的排泄物上,湿湿地沾在脚上。我那时年纪小,也不知道臭,只觉得好笑。不过只要我一笑,父亲虽然失明,但拐杖立刻会飞过来,狠狠地打在我身上。然后要我拿小脸盆去水沟盛水清洗,这才再上路。


        不过,每天这样赤脚走路,我们的脚底早已结了厚厚的茧,坚韧到连踩到玻璃还未必刺得破哩!就算真的脚底被铁钉或其它的尖刺物割伤,爸爸自有妙方——铁钉玻璃割伤便用泥沙来敷,被狗咬伤则用猪粪当药擦。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卫生不卫生,自小在地上爬,饿了便抓泥土往嘴里塞,别人施舍给我们什么,我们就吃什么,有时候饭粒掉在地上,捡起来也顾不得脏不脏,还是一样吞进肚子里。


        流浪的人没有生病受伤的权利,我们随时都要上路。


        一边流浪,爸爸会一边教导我将路中央的石头、碎玻璃、铁钉捡起来移开;如果遇到有大的坑洞,要插根树枝在土里,再绑上布条,做个记号以提醒路人,以免别人在夜里赶路没有看到坑洞,摔跤或是受伤。爸爸说:“自己受害过,就不要让别人再受害一次。”


        爸爸不识字,但有许多对我们的教育却是从将心比心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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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__CHuaN 发表于 2008-9-28 20:59:29 |只看该作者
这个好看!
很感人……
我四年前看过……
超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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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a111 发表于 2008-9-28 21:00:50 |只看该作者
既然那么多人看过了,那我还要继续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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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a111 发表于 2008-9-28 21:03:17 |只看该作者
第四章    穷则思变的生存法则

        通常,天还未明,我和爸爸便准备出门了。


        从我们所居住的百姓公庙,走出墓地,翻过一个小山头,经过田埂小径,穿过乡间大道,到最近的村庄,通常还要走一至两公里的路程,道路颠簸,我还牵着爸爸一路小心的走。


        来到村庄后,爸爸带着我一户一户去敲门,那时我年纪小,爸爸又是瞎子,通常有许多状况都搞不清楚。有一次我们来到一户人家,门一开,屋里的主人出来啐一口口水,破口大骂:“瞎子啊?没看见我们家在办丧事吗?”我是真的没有看见,那时我的身高还不到一百公分,哪里知道这是丧家?爸爸连声道歉后,两人赶快离开。换到另一家乞讨,还没走近一只大狗便汪汪叫着冲了出来,我们吓地拔腿往后跑。

        一个瞎眼,一个小孩,搞不清方向,慌慌张张地一跑就撞到一块,我被爸爸压在身下,疼得哇哇大哭,爸爸还狠狠地骂我:“我是瞎子,你也没长眼睛吗?”


        我揉着疼痛的膝盖,一面哭一面牵着爸爸往前走,爸爸生气的骂我:“哭什么哭!”


        我不敢在出声,鼻涕一抹,委屈地撇着嘴往前走,好不容易有一家主人端出了一碗剩饭菜,远远就能闻到饭的酸臭味,但我们还是感谢再三。往隔壁再敲门,主人一出来就愁眉苦脸的,他看着我们说:“我穷到鬼都要捉去了,还欠你们来救济呢!孩子兄,你那碗饭给我们吃好不好?”


        看到他要我的饭,我吓一跳,拉着爸爸快快离开。没想到世上有人连乞丐的饭都要,我真是想不通哩。


        时近中午,小脸盆里只有两碗饭的分量,怎么够一家人吃?正好村庄里的菜市场中的菜贩子要准备收摊了,我便带爸爸去向水果摊商乞讨,远远的一群小孩看到了,叫着:“快看哪!乞丐,乞丐来了,脏鬼,讨厌鬼,臭乞丐子来要饭!”


        菜贩子看我们可怜,便将一些摔伤碰伤卖不出去的烂水果送给我们,虽然这些水果部分已烂掉,但是吃起来还是很香很甜的。


        我将好的一部分留给爸妈,自己则吃剩下的部分。现在回想起来,在那么小的年纪里,我是怎么克制自己的欲望,情愿自己吃少一点、差一点的,这样的孝心究竟怎么学来的?真是不能明白。


        六十年代,台湾还是个农业社会,无论地主或是佃农,家家户户都得看老天爷的脸色过活。鱼下得太多,台风来得早,或是遇上了旱灾,都会影响稻米的收成。遇上这种时节,每个人都愁眉苦脸的,我们去讨饭就更加困难。但是生活总要过下去,因此爸爸便去买了一个舞狮,姊姊身材高当狮头,我年纪小比较矮就做狮尾,两个人被腰间绑上装钱的草袋,一搭一唱挨家挨户去舞狮,不论是为了讨个吉利,或是想打发我们,大家多多少少都会掏出些零钱来施舍我们。


        有一回,我们在一户人家门口舞了许久,主人就是不理我们。夏天天气燥热,盖在舞狮中的我们汗流浃背,可是没拿到钱又不甘心离去,我和姊姊越跳越用力,撞在一起,跌倒再爬起,将舞狮身上的铃铛弄得叮当乱响。没想到主人生气了,到后院放出大狗来,姊姊在狮头,先看到龇牙咧嘴的狗,吓得就要往回跑,可是我在狮尾,什么也看不到,两个人撞个满怀,连舞狮都差点撞坏了。


        我和姊姊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反正有样学样,舞起狮来脚步纷乱又不协调,只求不要跌到、摔个狗吃屎就属万幸。穷则变,变则通,这就是生存的法则。


[ 本帖最后由 andrea111 于 2008-9-28 21: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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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__CHuaN 发表于 2008-9-28 21:03:20 |只看该作者
让他们自己买来看吧……
毕竟这样看没什么感觉……
买本来慢慢看很有感觉……
介绍大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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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a111 发表于 2008-9-28 21:06:29 |只看该作者
第五章    死者带来的启示

        生活的压力让我比一般的小孩早熟,四岁开始,我已经懂得靠自己的劳力去赚钱养家了。


        由于四处行乞的原因,我们很容易知道村子里哪一家有死人,哪一家在办丧事,只要一打听到,我们就要赶快前去,问问丧家有没有欠人手?需不需要人来抬“连竹”、“连钟”?所谓“连竹”、“连钟”,就是丧家出殡时,走在丧礼行列前方的红旗与白旗。“连竹”是在一根长竹竿上绑着红布条,“连钟”则是在竹竿上挂着一张白布,要由两个人各拿一边,也就是国语说的“白幡”。通常在丧礼前列举连竹、连钟的都是丧家的儿子,如果没有儿子,才会请人来帮忙拿大钟,也就是丧礼最前列的两个大旗。

        
        有人也许会忌讳去帮这个忙,可是对我这个从小在坟墓里长大的小孩来说,去抬连竹、连钟可是不可多得的好差事。首先,丧家一定会包一个红包给我们,工资大约是两角至三角。拿了现金,丧家又会帮你做一件粗白布的丧服。丧礼进行时,道士会念经,他念一句,丧家对一句。念完了经,还有一些特技表演,这些表演者有的骑单轮的铁马,有的一次可以玩好几个球,有的用鼻子吹乐器,还有的踩在下面有圆木的木板上滑行。这些事情看久了都不稀奇,最重要的是,他们表演到一个段落就会丢一些饼干糖果给四周看热闹的小孩,而我苦苦地站了几个小时,就是这一刻最让我兴奋。姊姊和我各自拿到了一块饼干,姊姊咬了一小口,笑眯眯地看这我说:

“阿进,你的好、吃吗?”姊姊拿到的饼干是上面有粉红色糖霜的,我的则是奶油夹心的饼干。

        “好……好好吃。”我把剩下的半个饼干塞进嘴里,看到姊姊正舍不得一口吃完,只咬了小小的一口,我吞了一口口水。

        “那我的再分一半给你。”姊姊一定是看出了我的贪心,就将饼干掰了一半递给我。饼干易碎,一掰开碎屑掉了下来,我连忙用手去接,可不能浪费了。两个人想视而笑。


        那些饼干糖果甜滋滋的味道,我到现在还是难以忘怀。


        丧事的仪式完毕,通常丧家都会办几桌宴席,请来参加的亲友吃饭,我就痴痴地等着他们吃完,可以轻松地向主人要到“菜尾”。虽是将酸甜苦辣所有的菜都混合在一起的菜尾,但这可是我们一家人流浪历程里吃过的最好的一道菜。有时候菜尾够多,还可以吃到明天,不管是冷却了或是酸臭了,我们都照吃不误,总之,想要活下去就必须有一副好的肠胃。


        要小心的是,有时整理菜尾的人会将剩下的鱼骨鱼刺一起倒进菜里,刚好年幼的弟妹有肚子饿,只晓得拼命吃,哪知道要仔细检查,结果一不小心鱼刺卡了喉咙,疼得他们哇哇大叫,又拍背又挖喉咙,好不容易才将骨刺吐出来。


        参加丧失的好处还没有说完,身上的那套白衣白裤,脱下来便可以带回家穿,虽是丧服,但总比没穿衣裤要好。而通常死人下葬后,家人会将他们的衣服、棉被整理出来,或是烧毁,我看着心里觉得好可惜,于是,就跑去向丧家要那些衣服,也不用分颜色或大小(对于我们小孩子来说这些丧服,的确都是大得很多),反正能保暖就行。衣服太大,我们就将袖子往上折好几折;至于裤管太长,就只好任它拖在地上,走路不小心还会被绊倒。


        十年来,我们家穿的都是这些衣服,也分不清哪件是谁的,全家人轮流着穿,拿到哪件穿哪件。还有一件不好意思的事,因为死人丢的衣服都是外衣,没有内衣裤可以捡,所以这么长的流浪生活,我从来没有穿过内裤哩!


        在这些替人抬连竹、连钟的日子里,我跟着丧家参与封棺、祭拜到整个埋葬过程,目睹了一场又一场的生离死别,尤其是在封棺钉铁钉,或是用圆锹锄头挖土埋棺时,那场面总是格外的哀凄。想到这下真的是永远见不到死者了,很多家人会痛哭而晕倒,依依不舍之情,让在一旁的我也忍不住流泪。


        想想我的父母虽然是重度残障,但毕竟都还在自己的身边,比起他们失去亲人的痛苦,我实在是幸福多了。我告诉自己:孝顺父母就要及时,更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一直到今天,我从未嫌弃过他们,也从不埋怨他们,或许这就是我从四岁开始,参加这些丧礼所带给我的启示。


[ 本帖最后由 andrea111 于 2008-9-28 21: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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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杀手 发表于 2008-9-28 21:55:00 |只看该作者
continue post ar...
plz LZ:an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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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 发表于 2008-9-28 21:59:02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一本非常感人的小说,
非常感人,
十分好看。(我找一看过了,还不只看了一边)
得到很多启发,
很好,很好。。。
多看几遍,会得到不同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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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 发表于 2008-9-28 22:01:31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最感人的是她姐姐为了供他读书,不惜去当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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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 发表于 2008-9-28 22:03:09 |只看该作者
说不定你也可看看《矿工的女儿》
也十分得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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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__CHuaN 发表于 2008-9-29 11:05:34 |只看该作者
还有一本也是不错……
好象是叫 买冰棒的小孩
也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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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 发表于 2008-9-29 16:32:48 |只看该作者
这本《买冰棒的小孩》我也看过了。。。
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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