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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日寇最丑惡的罪行的,莫過於婦女,她們不僅和男子一樣會遭到日寇的屠殺,而且遭受著日寇的姦淫!姦淫以後,又往往被日寇殘殺,“有時用刺刀將奶子割下來露出慘白的肋骨,有時用刺刀戳穿下部,摔在路旁,讓她慘痛的呼號!有時用木棍、蘆管、蘿卜塞入下部,橫被搗死,日寇則在旁拍手大笑。” (國民黨軍事委員會政治部:《日寇暴行實錄》,民國二十七年七月編印)
一個在南京淪陷時被日寇拉去當伙夫的中國人,脫險後留下這樣一段回憶:十六日,我……走到街上,黑煙紅焰,仍然沒有斷,同胞的屍體可實在多得可怕,特別多了許多女屍……十個總有八個是肚子破著,腸子擠到外邊來了,還有幾個母親和血污的胎兒躺在一起,……這些女屍的乳部,不是被割去,便是被刺刀刺得血肉模糊……。 (“一筆血債──京敵獸行目擊記”,一九三八年二月七日《大公報(武漢版)》)
另一個當時在城郊從事掩埋工作的人也這樣說:鄉區的屍體,則是數百、數十的躺在溝渠、池塘、田埂下以及草堆中間,那情景之慘,是沒法說的。尤其是婦女們……面目青黑,齒落腮破,口裡流血,挖出乳房,刺穿胸膜和腹部,腸拖在外面,小腹踢傷,身被刺刀亂戳過。(《日軍暴行畫史》,大華出版社,一九四六年版
日寇大屠殺期間,南京城內外,許多女屍就是這樣躺著的:興中門內東首城根草房內,躺著一個六、七十歲的女屍,下身腫破﹔羊皮巷路北,有一女孩倒斃,破腹拽腸,兩目圓睜,口邊出血﹔估衣廊後街,倒臥著一個十二、三歲的女孩,小衣撕破,閉目張嘴而死。事實告訴我們:這些女同胞不僅死於日寇的屠刀之下,而且生前遭到日寇的凌辱。日寇的姦淫罪行,和屠殺一樣,是滅絕人性的。對於這種暴行,日寇將領不僅不加約束,反而予以縱容,想借此滿足一下士兵的獸欲,使其士兵“得樂且樂”,不至思鄉反戰。因而日寇所至,姦淫成風。在上海、蘇州、無錫、杭州……日寇鐵蹄所至之處,莫不如此,而南京的婦女同胞所遭到的命運尤為悲慘!日寇侵占南京後,即成群結隊,到處亂竄,發現婦女,就加以強姦輪姦。田伯烈《外人目睹中之日軍暴行》一書附錄所載的南京暴行報告,大半是姦淫暴行,只要選錄幾條,就可看出日寇縱兵姦淫的罪惡:十二月十四日,中午,日本兵闖入□銀巷某宅,綁去四個姑娘,強姦兩小時後放回。
這些暴行,不僅是士兵,而且也是日寇大小軍官的所作所為。如十二月十六日上午八時,日本軍官兩人和士兵兩人,闖入幹河沿十八號,先把男人逐出。鄰近的婦女逃避,室內無法逃避的婦女則被輪姦。又如當日下午復興街的馬姓居民,母女兩人相依為命。忽有日本軍官一人攜帶士兵兩名,竟於光天化日之下闖入她們家中,將母女兩人姦污。(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檔案:第1-35116號)
南京大屠殺的主犯之一,日寇高級將領谷壽夫本人,就曾在中華門外強姦丁蘭氏等三人,在賽紅橋強姦劉玉琴等四人,於黃泥塘各處強姦了十餘人。(見“南京大屠殺主角谷壽夫提起公訴”,《和平日報》民國35年12月31日)
甚至孕婦也不能幸免。“十二月十九日下午七時半,兩個日本兵輪姦懷孕九月的十七歲少婦”,以致該婦流產,神經錯亂。(《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第451頁)
洪武門外,日寇將一個種菜人家的懷孕婦女強姦後,又用刺刀剖開肚子,取出胎兒。有一家正在懷孕的媳婦被日寇拉著要強姦,婆婆上前阻攔,可是日寇比豺狼還狠,一腳把老婆婆踢過去,把她媳婦拉過來就是一刀,幾個月的胎兒便淌了出來,一刻功夫,兩條性命便完結了。(《新華日報》1951年2月24日)
許多婦女被強姦後,復被殺戮。日寇某中隊長曾就強姦一事對部下“訓示”說,“為了避免引起太多的問題,……事後將其殺掉。” (《日軍暴行畫史》)
由於拒姦,極力同日寇搏鬥,因而遭到特別殘酷的對待。日寇往往把拒姦的婦女釘在牆上,剖腹示眾,或以尖木棍刺入婦女兩腿之間,深深打入後將其拋棄街上。稍後,由於國際輿論的譴責,白晝強姦的事實逐漸減少,而替之以白天看好,黑夜來敲門,或是讓漢奸來威逼利誘,以達目的。面對這種情況,有的做父母的就把女兒草草出嫁,想以此使女兒免遭日寇遭踏﹔誰知只要簡陋的花轎或花車被日本人看到,照例都被截住,拉進他們的營部或住宅,少則三、五天,多則十天半個月,然後把新娘放出來。因此,害得新娘羞憤自殺,翁婿起交涉的比比皆是。(見南京史料整理處檔案,《淪陷區慘狀記》,第六冊,《鐵蹄下的首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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